所組成,并于本體的兩端設第一密封元件及第二密封元件,前述第一密封元件的外側設第一接頭,該第一接頭系與第一密封元件內側的LED裝置的基板電性連接,且該第一接頭與第一座體的電源裝置的第二接頭互相電性連接,以將電源裝置的電力連接至LED裝置; 第一座體,設中空狀的殼體,該殼體于一端設開口,另一端設擴充元件,以利用殼體的開口與前述本體的設置有第一密封元件的一端互相套設結合,前述殼體內設夾槽;前述第一座體于殼體內設控制裝置及電源裝置,前述控制裝置設電路板,該電路板是設置于前述殼體的夾槽內,并于電路板的一側設控制開關及指示燈,以利用控制開關操控LED裝置的啟閉及閃爍模塊設定,并透過指示燈得顯示電源裝置的電力狀態(tài),前述電源裝置系與前述控制裝置的電路板電性連接,該電源裝置設電池、第二接頭與充電模塊,并于前述殼體設充電座,該充電座設防水元件; 第二座體,設中空狀的殼體,該殼體于一端設開口,以利用殼體的開口與前述本體的設置有第二密封元件的一端互相套設結合。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殼體于對應前述控制開關與指示燈的位置設置有防水按件及透光板,使第一座體得以充分發(fā)揮控制開關與指示燈的功能并同時兼具防水的功效。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第一座體的擴充元件得為套環(huán)、反光片、吊掛元件或支撐座。
4.一種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 本體,為一異色斜紋相間的管體,前述本體內部設LED裝置,前述LED裝置系由一基板及多個LED燈所組成,并于本體的兩端設第一密封元件及第二密封元件,前述第一密封元件的外側設第一接頭,該第一接頭是與第一密封元件內側的LED裝置的基板電性連接,且該第一接頭系與第一座體的電源裝置的第二接頭互相電性連接,以將電源裝置的電力連接至LED裝置; 第一座體,設中空狀的殼體,該殼體于一端設開口,另一端設太陽能板擴充元件,以利用殼體的開口與前述本體的設置有第一密封元件的一端互相套設結合;前述第一座體于殼體內設控制裝置及電源裝置,前述控制裝置設電路板,該電路板是與前述太陽能板擴充元件電性連接,并于電路板設控制開關,以利用控制開關操控太陽能板擴充元件的陽光感測裝置,并設定LED燈啟閉的光照條件,前述電源裝置系與前述控制裝置的電路板電性連接,該電源裝置設電池、第二接頭與充電模塊,使太陽能板擴充元件的電力得以透過充電模塊進行電池的充電; 第二座體,設中空狀的殼體,該殼體于一端設開口,以利用殼體的開口與前述本體的設置有第二密封元件的一端互相套設結合。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本體是為異色共壓出塑料管,且前述第一密封元件與第二密封元件皆設有固定架,以利用第一密封元件與第二密封元件的固定架將前述LED裝置支撐定位。
6.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本體為一貼有斜紋反光貼紙的單色管體,且前述本體的內壁設固定架,以支撐定位LED裝置。
7.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第一密封元件與第二密封元件皆設有止漏環(huán)。
8.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第一座體與第二座體設多個防水栓設元件,以將第一座體及第二座體分別與本體的兩端鎖固。
9.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第二座體的殼體的另一端設套環(huán)。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第二座體的殼體的另一端設底座。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底座與第二座體的殼體之間設一彈性元件,使警示安全裝置具有防撞緩沖的功效。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彈性元件得為具有彈性的塑料、橡膠或彈簧。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底座得于彈性元件下方設置角度調整裝置,使第二座體得調整本體與底座的夾角,讓警示安全裝置得設置于各種不平整的地面上或各種傾斜角度的墻面上。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角度調整裝置由兩互相嚙合的齒盤所構成,并設一栓設元件以調整或固定前述兩齒盤。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角度調整置是于前述彈性元件下方設夾片,并于底座設夾槽,以利用一栓設元件穿設鎖固夾片與夾槽,并利用夾槽夾固夾片。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夾片的兩側設環(huán)形齒槽,且前述夾槽內側設定位元件。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底座與第二座體的殼體之間設一角度調整裝置,使第二座體得調整本體與底座的夾角,讓警示安全裝置得設置于各種不平整的地面上或各種傾斜角度的墻面上。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角度調整裝置由兩互相嚙合的齒盤所構成,并設一栓設元件以調整或固定前述兩齒盤。
19.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角度調整置是于前述彈性元件下方設夾片,并于底座設夾槽,以利用一栓設元件穿設鎖固夾片與夾槽,并利用夾槽夾固夾片。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夾片的兩側設環(huán)形齒槽,且前述夾槽內側設定位元件。
21.一種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 本體; 第二座體,設中空狀的殼體,該殼體于一端設開口,以利用殼體的開口與前述本體的一端互相套設結合,前述第二座體的殼體的另一端設底座,并于底座與第二座體的殼體之間設一彈性元件,前述底座得于彈性元件下方設置角度調整裝置,使第二座體得調整本體與底座的夾角,讓警示安全裝置得設置于各種不平整的地面上或各種傾斜角度的墻面上;前述角度調整裝置是由兩互相嚙合的齒盤所構成,并設一栓設元件以調整或固定前述兩齒盤。
22.—種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 本體; 第二座體,設中空狀的殼體,該殼體于一端設開口,以利用殼體的開口與前述本體的一端互相套設結合,前述第二座體的殼體的另一端設底座,并于底座與第二座體的殼體之間設一彈性元件,前述底座得于彈性元件下方設置角度調整裝置,使第二座體得調整本體與底座的夾角,讓警示安全裝置得設置于各種不平整的地面上或各種傾斜角度的墻面上;前述角度調整置是于前述彈性元件下方設夾片,并于底座設夾槽,以利用一栓設元件穿設鎖固夾片與夾槽,并利用夾槽夾固夾片。
23.根據(jù)權利要求22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夾片的兩側設環(huán)形齒槽,且前述夾槽內側設定位元件。
24.根據(jù)權利要求21-23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本體為旗桿。
25.根據(jù)權利要求21-23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警示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前述彈性元件得為具有彈性的塑料、橡膠或彈簧。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警示安全裝置,包含本體、第一座體及第二座體,前述本體為一異色斜紋相間的管體,其內部設LED裝置,于本體兩端分別設第一、第二密封元件,前述第一密封元件外側設第一接頭,該第一接頭與第一座體的電源裝置的第二接頭電連接;前述第一座體設中空狀殼體,該殼體一端設開口,另一端設擴充元件,前述第一座體于殼體內設控制裝置及電源裝置;前述第二座體設中空狀殼體,該殼體于一端設開口另一端得設套環(huán)或底座;如此,利用可拆解更換的本體,讓使用者得依照使用需求于第一座體及第二座體設置適當?shù)臄U充元件,且利用第一座體的可充電的電源裝置及第二座體的可調整角度的底座,使警示安全裝置得應用于各種施工環(huán)境或警示區(qū)域。
【IPC分類】E01F9-011, E01F9-015, E01F9-019, G08B5-38, E01F9-016
【公開號】CN204596035
【申請?zhí)枴緾N201520161167
【發(fā)明人】呂健銘
【申請人】銘壕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26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