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利用備用尺寸的電池來工作的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背景本發(fā)明一般涉及手電筒。
傳統(tǒng)的手電筒包括外殼,其典型地在尺寸上設置成可包含兩個或多個電池。外殼包括在外殼一端的帶光源的頭部組件,以及在與頭部組件相反的手電筒另一端的端蓋組件。外殼的在頭部組件和端蓋之間的中心部分保持住電池,并且可用作手電筒的把手。可將端蓋組件以及在某些情形下將頭部組件取下,以便插入電池。當插入充電的電池后,就可啟動開關而在電池和光源之間形成電路,以便產(chǎn)生光。
傳統(tǒng)的手電筒典型地設計成包含僅僅一種尺寸的電池,也就是說,具有相同直徑和長度的電池。如果手電筒所需特定尺寸的電池無法得到,那么這些手電筒會導致不方便或造成問題。為了克服這一問題,已經(jīng)研制出可容納兩個或多個不同尺寸電池的手電筒,這些設計允許通過兩個串聯(lián)的不同尺寸電池來形成電路。然而,當兩個不同尺寸電池的端子相互接觸時,這種設置可造成安全問題。例如,當兩個電池中的較小電池所提供的電能耗盡時,兩個電池中的較大電池繼續(xù)充電,并且由于化學反應而在電池內(nèi)產(chǎn)生內(nèi)部氣體。內(nèi)部氣體所產(chǎn)生的壓力可導致電池流體從手電筒中泄漏出,并產(chǎn)生有害的情形。
在其它手電筒中,外殼足夠大,以便包含不同尺寸的電池。電池根據(jù)電池的尺寸而設置在外殼內(nèi)的單獨隔室內(nèi),并且不同尺寸的電池在單獨的電路上工作。例如,在具有大小設置成可容納兩個C尺寸電池和兩個D尺寸電池的外殼的手電筒中,C尺寸電池和D尺寸電池可在單獨的電路上操作手電筒。然而,問題在于,這種設計要求外殼比較大且笨重。
概要本發(fā)明的手電筒允許使用至少兩個電池尺寸,只要一起使用的多個電池具有相同的實際尺寸。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手電筒包括光源、外殼,以及至少兩個處于外殼內(nèi)的用于放置至少兩個電池的電池位置。每一電池位置能夠容納至少兩個電池的其中一個,其中至少兩個電池中的每一個可具有不同的尺寸。手電筒還包括機電結構,當手電筒中的電池具有不同的尺寸時,該機電結構阻止將電池電連接至光源上的電路接通。
在一個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手電筒可包括開關,當手電筒中的電池具有不同尺寸時,該開關阻止將手電筒中的電池電連接至光源上的電路接通。開關例如可為兩極、多位置式的開關。在另一示例實施例中,手電筒也可包括保持部件,其碰撞在電池上以便將它們保持就位于電池位置中。各電池位置可包括至少兩個將與一個預定尺寸的電池相接觸的電池觸點。外殼內(nèi)的電池觸點可彼此間隔開,使得各觸點可被相應預定尺寸的電池接觸到。當手電筒中的至少兩個電池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實際尺寸時,開關可將電池觸點電連接至光源上,并且當電池位置中的至少一個電池具有與其它電池不同的尺寸時,開關阻止將電池連接在光源上的電路接通。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中,手電筒包括與各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的片簧。每一片簧包括頂尖,其突出并進入各自的電池位置中。當電池處于電池位置中時,片簧的頂尖被電池的側面移位。當這樣移位時,每一片簧的活動端觸點就與許多橋接導體中的一個形成接觸。當處于電池位置中的電池具有相同尺寸時,橋接導體將片簧中的至少一個電連接至片簧中的第二個上。在這方面,通過片簧將電力加在手電筒的光源上,就可形成電路。如果兩個或多個尺寸的電池置于電池位置中,那么就不會建立電路,因此,就可防止來自電池的電力到達光源。
附圖簡介通過參考以下附圖,可以理解本發(fā)明。附圖中的部件并未按比例繪制。另外,在附圖中,相同的標號用來表示若干視圖中的對應部分。
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手電筒的分解透視圖;圖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1所示手電筒的切開透視圖;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沿著圖2中線3-3剖開的手電筒外殼的剖視圖;圖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手電筒的分解透視圖;圖5A和5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4所示手電筒的具有電池托架的那一部分的透視圖;圖6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4所示手電筒的徑向剖視圖;圖7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包含AA尺寸電池的圖4所示手電筒的剖視圖;圖7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7A所示手電筒中的電路的典型示意圖;圖8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包含C尺寸電池的圖4所示手電筒的剖視圖;圖8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8A所示手電筒中的電路的典型示意圖;圖9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包含D尺寸電池的圖4所示手電筒的剖視圖;圖9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9A所示手電筒中的電路的典型示意圖;圖10A和10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典型示意圖,顯示了圖4所示手電筒中的電路斷開,其中該手電筒包含不同尺寸的電池;
圖1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包含三個電池的手電筒的剖視圖;圖1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包含四個電池的手電筒的剖視圖;和圖13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包含AA尺寸電池的手電筒的示意性剖視圖;圖13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13A所示手電筒中的電路的典型示意圖;圖14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包含C尺寸電池的手電筒的示意性剖視圖;圖14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14A所示手電筒中的電路的典型示意圖;圖15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包含D尺寸電池的手電筒的示意性剖視圖;和圖15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圖15A所示手電筒中的電路的典型示意圖。
詳細描述圖1是本發(fā)明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的手電筒100的透視分解圖。手電筒100包括包含電池104,106的外殼102以及將在下文中介紹的其它手電筒構件,并且在第一端被頭部組件108封閉,而在第二端被端蓋組件110封閉。手電筒外殼102具有一般顯示為圓柱形的形狀,然而,若干形狀,例如四邊形或棱柱形橫截面的形狀,也是可以的。外殼102的中心部分112在尺寸上設置成可包含至少兩個不同尺寸的電池,例如一對較小電池104,106,和一對較大電池105,107(如虛線所示)。外殼102也可在尺寸上設置成包含三個、四個或多個不同尺寸的電池。手電筒100包括機電結構,當置入外殼中的電池尺寸不同時,該機電結構防止點亮光源,并且將對其在下文中進一步描述。
頭部組件108包括透鏡114、反射器116、光源118和保持器120。保持器120是外殼的可拆下部分,其固定位外殼以及允許通往外殼內(nèi)部。保持器120可包括形成于保持器內(nèi)表面上的接合螺紋(未示出),以便與形成于外殼102的中心部分的突出面上的相配螺紋122相接合。光源118可為多種光源中的一種,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白熾燈或發(fā)光二極管。頭部組件108連接在包括壁124、彈簧126和前絕緣插座128在內(nèi)的內(nèi)部組件上,前絕緣插座128具有三個電池觸點125,127,129(如虛線所示)。
端蓋組件110可包括端蓋130和后絕緣插座132。后絕緣插座132可包括凸臺134,其配合在手電筒外殼102的凹槽136內(nèi),以防止當端蓋組件110安裝在外殼102上時后絕緣插座產(chǎn)生旋轉(zhuǎn)。端蓋組件110可包括內(nèi)螺紋區(qū)138,其與形成于外殼102外表面上的相配螺紋相接合,使得端蓋組件110可拆下,以便插入和從外殼102的中心部分中取出電池104,106。頭部組件108和端蓋組件110也可包括密封件(未示出),例如O型圈,其設在保持器120和外殼102的中心部分之間以及端蓋130和外殼102的中心部分之間的界面處,以便提供防水密封。
可選的是,電池104,106可通過外殼102中心部分中的小門(未示出)來夠到,該小門可打開以便夠到電池,而無需打開端蓋組件110。小門可鉸接在外殼上,例如,通過形成于小門上并且插入外殼中的孔中的合適凸起。
外殼102也可包括電池選擇器面板138,其具有開關140。開關140的開關盒142具有槽口144,使得開關140可移動至與開關盒142內(nèi)的多個觸點(未示出)形成接觸。開關140可在至少兩個位置中移動,以便由此而接通為光源118提供電能的電路。開關140顯示為沿著單一軸線移動至不同位置的可滑動開關,然而,開關140可以其它的運動方式而運動,例如旋轉(zhuǎn)和雙向運動。開關140控制是否形成了將電力從電池104,106施加給光源的閉合電路,如下所述。
電池選擇器面板138指示開關140的三個位置,例如,兩個AA電池、兩個C電池和兩個D電池,例如,用于可包含三個不同尺寸電池的手電筒100。當在選擇器面板138上指示的開關位置對應于外殼102內(nèi)的相同尺寸的電池時,手電筒100就可被接通并產(chǎn)生光。例如,當開關140定位在電池選擇器面板138上的兩個AA尺寸電池并且兩個AA尺寸電池處于手電筒100內(nèi)時,電力就從電池施加至光源118。如果開關140移動至指示某一尺寸的電池不同于電池外殼內(nèi)102的尺寸電池時的位置,例如,電池選擇器面板138指示兩個AA電池和外殼102內(nèi)的電池是兩個D尺寸電池時,那么就不會形成閉合電路,并且沒有電力從電池施加至光源118。然而,使用者可將開關140移動至對應于電池選擇器面板138上的兩個D尺寸電池的D位置,以便接通電路和啟動光源118。同樣,如果不同尺寸的兩個電池置入外殼102中,那么不管開關位置如何,電路都不會形成閉路,因此手電筒100將保持斷電。
可選地,開關140可包括另外的”斷開”位置。在這種位置中,開關140不會將光源電連接至電池觸點,因此手電筒100將一直保持斷電。因此,在如圖1的示例性實施例中所示的三位開關中,只要電池具有合適的尺寸,當開關140移動至在電池選擇器面板上指示的四個可能位置中的三個時,就可以形成通過手電筒100的電路。
圖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具有機電結構的圖1所示手電筒100的縱向切開透視圖。手電筒100的機電結構可包括前絕緣插座128、后絕緣插座132,以及外殼102的承座部分202,它們限定了電池隔室,該電池隔室具有用于放置電池104,106的第一電池位置204和第二電池位置206。各電池位置204,206在尺寸上設置成可容納單個電池,并且該單個電池可為至少兩種不同尺寸中的一個。也就是說,外殼102的至少兩個電池位置204,206中的每一個都可包含一個兩種或多種不同尺寸的電池,例如AAA、AA、C、D和其它尺寸的電池。
前絕緣插座124具有間隔開的至少兩個電池觸點。各電池觸點125,127,129(圖)定位成在其置入第一電池位置204時與一個電池相接觸。后絕緣插座132具有至少兩個間隔開的電池觸點,例如,與第二電池位置206相關聯(lián)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電池觸點214,216,218,并且各電池觸點定位成當其置入第二電池位置206時可接觸一個電池。導電體條222可沿著外殼102縱向地延伸,以便將后電池觸點214,216,218電連接至開關140。
手電筒100的機電結構也可包括開關140(圖1),其將光源118(圖1)電連接至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204,206。也就是說,對于(圖1)所述的開關140的各位置而言,開關140將光源118電連接至一個電池觸點,例如電池觸點125(圖1)和214(圖2),在每一個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204,206中,其中電池觸點中的每一個都定位成可接觸到大致相同實際尺寸的第一和第二電池104,106。另外,當置入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204,206中的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一電池和這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二電池具有不同的尺寸時,開關140能夠阻止將至少兩個電池104,106電連接至光源118上的電路接通。
手電筒外殼102也可包括沿著外殼102長度延伸的多條凸棱220,其鄰接在電池上,以便保持電池與前、后電池觸點對準。凸棱220還可防止電池、例如圓柱形電池104,106沿著外殼102的內(nèi)表面滾動。例如,凸棱220可間隔開一段距離,該距離大于手電筒100所容納的最小尺寸電池、例如AA尺寸電池的直徑,并且凸棱可間隔開一段距離,該距離大于手電筒100所容納的中等尺寸電池、例如C尺寸電池的直徑。
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沿著圖2中線3-3剖開的手電筒外殼的剖視圖。前絕緣插座128的電池觸點125,129可沿著相同的平面設置。電池觸點之間的距離足夠大,以確保處于第一電池位置中的電池104的正極端子的凸起302僅僅可接觸一個電池觸點208。或者,觸點的一些其它物理設置可用于確保只有正確尺寸的電池才與每一電池觸點形成接觸。
后絕緣插座132可具有臺階狀凹部304,306,308。各臺階狀凹部包括一個電池觸點,使得電池觸點214,216,218二維地間隔開。觸點214,216,218之間的間隔可防止更大尺寸電池、例如可為C尺寸電池的電池310(如虛線所示)的負極端子接觸到預期用于更小尺寸電池106的電池觸點214,并且確保第二電池位置206中的電池僅僅接觸到一個電池觸點,例如電池觸點216。臺階狀凹部的深度可變化,只要各臺階狀凹部上的各電池觸點的表面延伸至超出預期用于更小電池尺寸的電池觸點的表面。臺階狀凹部304,306,308可以是與圓柱形電池一起使用的圓柱形形狀,以便有助于正確地定位電池,然而,臺階狀凹部可為其它的形狀,例如矩形、方形、棱柱形,例如用于配合其它類型電池的外形。
在一個備選實施例中,前絕緣插座可具有臺階狀凹部,使得第一電池位置204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電池觸點125,127,129二維地間隔開,后絕緣插座132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電池觸點可基本上沿著同一平面設置。這種設置允許電池在相反方向上置入手電筒100中。在一個備選實施例中,除了后絕緣插座132之外,前絕緣插座128也可具有臺階狀凹部。例如,前絕緣插座128的電池觸點125,127可二維地間隔開并連接在臺階狀凹部上,以防止更大實際尺寸電池的端子接觸到預期用于更小尺寸電池的電池觸點。絕緣插座132的每一臺階狀凹部也可具有輔助凹部,其允許電池的正極端子接觸電池觸點,但阻止負極端子接觸該電池觸點。這種設計可防止電池的電池反向,在這種情況下,兩個電池104的正極端子會彼此接觸或者兩個電池104,106的負極端子彼此接觸。
前絕緣插座128可為活動的,并且可在外殼102內(nèi)縱向地移動,使得至少兩個電池、例如電池104,106可插入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204,206中,從而壓縮彈簧126而形成可膨脹的電池隔室。也就是說,根據(jù)所插入的至少兩個電池的長度,前絕緣插座128可被迫在向前方向312上朝向頭部組件108,以便容納第一和第二電池204,206的組合長度。一旦插入了第一和第二電池204,206,則前絕緣插座128就被彈簧126朝向后絕緣插座132而沿著向后方向推壓在電池上,以確保分別貼靠在第一和第二電池的端子302和314上的接觸力。
參見圖3,手電筒100的機電結構也可包括保持部件316,其安裝在外殼102內(nèi)側,并且可碰撞到電池并將電池保持貼靠在外殼102的壁上。保持部件316從外殼102上延伸出,并且可朝向外殼偏轉(zhuǎn),以便為插入手電筒外殼102中的各種尺寸電池提供調(diào)節(jié)。圖3所示的保持部件316可為具有傾斜面318的柔性彈簧,其可在插入電池時朝向外殼102的內(nèi)表面移動,并且可在取出電池104,106后移動離開外殼102。保持部件316可為施加作用力至兩個或多個尺寸的至少一個電池上的多種機械機構中的一種。
圖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手電筒400的分解透視圖。手電筒400的機電結構可包括電池托架402,其設在外殼404內(nèi),以便包含至少兩個電池,例如電池426,428(如虛線所示)。手電筒400的“接通”和“斷開”功能可通過設在外殼404的電池選擇器面板138上的開關140的運動來控制,如上所述。外殼404類似于如上所述的外殼102。手電筒400的外殼404包括帶有光源118的頭部組件108,其中,光源118例如可為白熾燈、一個或多個發(fā)光二極管,或者其它類型的光源。外殼404還包括端蓋組件406,其可被旋擰下,以便電池托架402可從外殼404的中心部分408中拉出,以便裝載或更換電池。電池托架402的后端410連接在端蓋412上,并且端環(huán)414可圍繞電池外殼自由端旋轉(zhuǎn),以便打開手電筒400。
針對圖1所示手電筒100的外殼102所述的若干特征可包括在電池托架402中。手電筒400可包括限定了電池隔室的前絕緣插座416、后絕緣插座418和承座部分420,該電池隔室具有用于放置電池426,428的第一電池位置422和第二電池位置424。各電池位置在尺寸上設置成可容納單個電池,并且該單個電池可具有至少兩個不同尺寸中的一個。后絕緣插座418可為單獨的隔室,其處于電池托架402中,或者可為電池托架402后端的一體式部件。后絕緣插座418可具有至少兩個間隔開的電池觸點,例如電池觸點430,432,434,其可被與觸點430,432,434相連的帶臺階狀凹部的表面二維地間隔開。臺階狀凹部的細節(jié)可相同于如上所述針對手電筒100的示例性實施例中的電池觸點214,216,218的臺階狀凹部細節(jié)(見圖3)。
與第一電池位置422相關聯(lián)的前絕緣插座416包含三個彼此間隔開的電池觸點440,442,444。這三個電池觸點可沿著相同的平面設置,或者可二維地間隔開,關于其間隔和定向的細節(jié)也可相同于如上所述的手電筒100的示例實施例中的觸點125,127,129(圖1)。前絕緣插座416可在外殼內(nèi)縱向地移動,以便提供沿著電池托架402的縱向運動,以便容納不同尺寸電池。例如,比C和AA電池更長的D尺寸電池將在前絕緣插座416上施加作用力,并且將推壓在彈簧448上,這就允許前絕緣插座416運動至更接近光源118。
電池托架402也可包括多個用作緩沖器的凸棱450,其沿著外殼404的長度延伸,以便保持電池與第一電池位置422的電池觸點440,442,444和第二電池位置424的電池觸點430,432,434對準。
圖5A和5B是圖4所示手電筒的透視圖,顯示了電池托架402的操作。手電筒400也可包括至少一個保持部件502,其安裝在外殼404內(nèi),并且可施加作用力于電池426,428上,以便將其保持承靠在電池托架402的承座部分420(圖4)上。保持部件502可具有至少一個臂504,其從外殼404上徑向地樞軸轉(zhuǎn)動,以便為插入手電筒外殼404中的各種尺寸的電池提供調(diào)節(jié)。鉸鏈505可為彈簧加載式的,以便在臂504上產(chǎn)生向下的作用力。
在圖5A中,當端蓋組件406(圖4)從外殼404上取下時,電池托架402沿著外殼404的縱軸線移動。當電池托架402被拉出外殼404時,電池托架402的傾斜邊緣508運動至接合在保持部件502的臂504的邊緣510上,從而導致臂504徑向向上地擺動。圖5B顯示,一旦保持部件502的臂504提升,則電池托架可從外殼404中被進一步拉出。電池托架上的凸起(未示出)可配合在從外殼404的內(nèi)表面上伸出的凸起上,以便阻止電池托架的運動。
一旦電池426,428、例如兩個AA尺寸電池從電池托架402中取出,它們就可被兩個C尺寸電池取代,并且可將電池托架402推入外殼404中。電池選擇器面板138(圖4)的開關(圖4)可移動至兩個C尺寸電池所示的位置,以便接通手電筒。前絕緣插座416具有凹部430(圖4),其可接受電池托架402的臺肩434,以確保電池托架正確地回復就位。臺肩434可支撐處在第一電池位置422中的電池426的外邊緣,以防止電池的正極端子受損,例如在電池撞在前絕緣插座416上時。電池托架402與前絕緣插座416的相配也可確保前絕緣插座416的電池觸點基本上垂直于電池并且前絕緣插座不會扭曲。
圖6是圖5A、5B所示手電筒400的徑向剖視圖,顯示了與置入手電筒400的外殼404中的不同尺寸電池相接觸的保持部件502的各種位置。保持部件502顯示為施加作用力在電池428(如虛線所示)、例如AA尺寸電池上,其將電池保持承靠在電池托架402上。保持部件502的臂504被向下偏壓至電池托架402的承座位置420達一段距離,而接觸到承靠在第二電池觸點432以下的電池428的縱向表面。保持部件502可連接在外殼404上,并且可沿著鉸鏈602旋轉(zhuǎn)。鉸鏈505可包括偏動彈簧或任何其它允許保持部件旋轉(zhuǎn)的機械機構。
如上所述,當電池托架402從外殼404中伸出(圖5B)時,電池、例如更小尺寸電池如AA尺寸電池可利用保持部件502的臂504向上延伸而被取出,而更大的第二尺寸電池例如C尺寸電池可被置入電池托架402中。當電池托架被推入外殼404中使得電池托架402的傾斜邊緣508(圖5A)被推動而經(jīng)過且越過保持部件502的臂504時,保持部件的臂就可下落而碰撞在位于第三電池觸點434以下的第二尺寸電池506(如虛線所示)上。保持部件的臂可下落較短的一段距離,以便施加作用力在可置入電池托架402中的第三尺寸電池508如D尺寸電池(如虛線所示)的縱向表面上。被向下偏壓的保持部件502的臂504的自然位置設置成使得臂504與電池承座位置420之間的距離大約等于手電筒400所容納的最小尺寸電池的直徑。臂可從其自然位置開始旋轉(zhuǎn),而旋轉(zhuǎn)一段大至相當于手電筒400所容納的最大尺寸電池的直徑的距離。臂504可彎曲而與圓柱形電池的外形相匹配,然而,所述臂可具有備選的截面形狀,以用于不同形狀的電池。
圖7A是圖4所示手電筒400中的電池托架402的縱剖視圖,此時第一尺寸電池、例如手電筒400所容納的最小尺寸電池中的兩個定位在電池托架402的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422,424中。第一尺寸電池426,428定位在前絕緣插座416和后絕緣插座418之間,并且接觸到第一電池位置中的電池觸點440和第二電池位置中的第一電池觸點430。保持部件502對電池施加作用力。
圖7B是示意性電路圖,顯示了當電池插入手電筒400的相應第一電池位置422和第二電池位置424中時,電路如何可通過電池426,428、開關140和光源118來接通。電路可這樣來建立,即從第一電池426的一個端子通過第一電池位置422的第一電池觸點440,通過導電體702而到達開關140,然后通過另一導電體704而到達光源118。在經(jīng)過光源118之后,電路通過另一導電體706而到達開關140,然后通過另一導電體708而到達可與第二電池428形成接觸的第二電池位置422的第一電池觸點430。開關140的啟動可接通或斷開電路,這就允許電流經(jīng)過光源,從而接通或斷開手電筒。
圖8A是圖4所示手電筒400的電池托架402的縱剖視圖,此時第二尺寸電池、例如手電筒400所容納的中等尺寸電池中的兩個定位在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422,424中。這兩個第二尺寸電池802,804接觸到第一電池位置422中的第二電池觸點442和第二電池位置434中的第二電池觸點432??梢妶D8A,中等尺寸電池804的直徑阻止它與安裝在后絕緣插座418最下方凹部上的觸點430形成接觸。另外,電池804的直徑不足以接觸到第二電池位置的觸點434。
圖8B是一種電路的示意性電路圖,當電池分別地插入第一電池位置422和第二電池位置424中時,該電路可通過電池802,804、開關140和光源118而建立起來。例如,當兩個中等尺寸電池置入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中時,就可建立起通過電池802,804、開關140和光源118的電路,以便接通手電筒。開關140要求第一電池位置422的第二電池觸點442與第二電池位置424的第二電池觸點432形成電連接。因此,定位在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422,424中的電池必須接觸到第二電池觸點442,432,以便提供電力至光源。
圖9A是手電筒400的電池托架402的縱剖視圖,該手電筒400包含兩個第三尺寸電池,例如可被手電筒400容納的最大尺寸電池。第三尺寸電池902,904接觸到第一電池位置422中的第三電池觸點444并且接觸到第二電池位置424中的第三電池觸點434??梢妶D9A,第三尺寸電池的圓周防止它穿入后絕緣插座的其它凹部中達任何較大深度,使得它不會與第一和第二觸點430,432形成接觸。
在圖9B中,開關140要求第一電池位置422的第三電池觸點444與第二電池位置424的第三電池觸點434形成電連接。因此,定位在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中的電池必須與第三電池觸點444,434相接觸,以便提供電力至光源。
開關140獨立地連接在第一電池位置422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電池觸點440,442,444上,并且連接在第二電池位置424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電池觸點430,432,434上。導電體條222(圖2)可縱向地定位在電池托架402和外殼404之間,以便將與第二電池位置424相關聯(lián)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電池觸點430,432,434電連接至開關140。三個另外的觸點(未示出)可將與第一電池位置422相關聯(lián)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電池觸點440,442,444電連接至開關140。
應當理解,針對手電筒400在示意性電路圖(圖7B、8B、9B)中如上所述的電路也適用于圖1、圖2和圖3的手電筒100。
圖10A和10B是示意性電路圖,其顯示了當兩個不同尺寸的電池位于手電筒100,400中時,防止電路接通的方式。在圖10A中,第一尺寸電池、例如小號AA電池被置入第一電池位置422中,而另一不同尺寸的電池、例如大號D電池被置入第二電池位置424中。開關140防止第一電池位置422的第一電池觸點440與第二電池位置424的第三電池觸點434之間的電路接通。因此,就不能在電池1002,1004與光源118之間形成電路接通,手電筒100,400保持斷開。同樣,在圖10B中,另一尺寸電池1006、例如中等C尺寸電池被置入第一電池位置422中,而D電池保持在第二電池位置424中。同樣,開關140防止第一電池位置422的第二電池觸點442與第二電池位置424的第三電池觸點434之間的電路接通,并且不能在電池1004,1006、開關140和光源118之間建立起電路。
如上所述針對手電筒100,400的示例性實施例(圖1和圖4)具有機電結構,其包括開關140、第一電池位置中的至少兩個電池觸點以及第二電池位置中的至少兩個電池觸點。當電池中的至少一個具有與另一個不同的實際尺寸時,開關140能夠防止電路將光源118和這至少兩個電池相連起來。合適的開關140可為任何開關,例如雙極開關,其可移動至兩個或多個位置,并且當設在手電筒內(nèi)的電池中的至少一個不同于其它電池時,該開關能夠防止在電池和光源之間建立起電路。
圖1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手電筒的剖視圖。手電筒1100的機電結構可類似于手電筒400(圖4),然而,電池托架1102具有位于外殼1104內(nèi)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電池位置1108,1110,1112,并且各電池位置能夠容納至少兩個不同尺寸電池中的一個。電池托架1102可包括絕緣插座1106,其如圖所示設在第一電池位置和第二電池位置1110之間。在一個備選實施例中,絕緣插座1106可設在第二電池位置1110和第三電池位置1112之間。絕緣插座1106如圖所示將電池1105與1107分隔開,使得三個電池中的至少兩個無法相互物理接觸。
絕緣插座1106可具有至少兩個電池觸點,例如面向第一電池位置1108的電池觸點1114,1116,1118,以及面向第二電池位置1110的電池觸點1120,1122,1124。電池觸點1114,1116,1118,可被帶臺階狀凹部的表面二維地間隔開,以確保第一電池位置中的每一個不同尺寸的電池僅僅接觸到一個電池觸點。電池觸點、例如安裝在絕緣插座中的電池觸點1130,1132,1134以及安裝在絕緣插座1146中的電池觸點1140,1142,1144的設置,可類似于絕緣插座418的電池觸點430,432,434(圖4)以及如上所述用于手電筒400的絕緣插座416的電池觸點440,442,444(圖4)的設置。也就是說,每一個觸點可二維地間隔開,并且安裝在可被預定尺寸電池接觸到的凹部中。絕緣插座1106也可為活動的插座,使得當電池1105,1107,1109插入電池托架1102中時,絕緣插座1106可連同彈簧1120一起移動,以便適應電池的不同組合長度。
在圖12中,電池托架1202具有處于外殼1204內(nèi)部的四個電池位置,并且各電池位置能夠容納至少兩個不同尺寸電池中的一個。電池托架1202可包括絕緣插座1206,其如圖所示處在第二電池位置1208和第三電池位置1210之間。絕緣插座1206可與圖11所示的絕緣插座相同。手電筒1100和1200也可包括保持部件1130,1230,其可以是可碰撞在電池上的任何機構,包括但不限于保持部件316(圖3)和502(圖5A)。
在圖11和圖12中,開關140可如上所述在兩個或多個位置中運動,以便當電池具有相同尺寸時,在三個和四個電池位置處將光源電連接至電池觸點上。當其中一個電池的尺寸在實際尺寸上與其它電池不同時,開關140還阻止將這三個或四個電池連接至光源118上的電路接通。
參見圖13A,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手電筒1300的機電結構的各種構件的側視圖。手電筒1300包括外殼1303(如虛線所示),其類似于如上所述的外殼404(圖4)。在外殼1303內(nèi)限定了其中可放置電池1307,1308的電池位置1305,1306。在這方面,手電筒1300包括頭部組件1309,頭部組件1309包括光源1313。光源1313例如可為燈泡,一個或多個發(fā)光二極管,或者其它光源。手電筒1300包括絕緣插座1316。第一電池觸點1319安裝在前絕緣插座1316上。前絕緣插座1316可在結構上類似于例如參見圖1和圖4如上所述的絕緣插座128,416,不同之處在于,第一電池觸點1319是單個觸點,其與全部電池1307,1308的電極形成接觸,而與它們的尺寸無關。
絕緣插座1316連接在彈簧1323上,彈簧1323又與頭部組件1309相配合。第一電池觸點1319電連接至也具導電性的彈簧1323上。彈簧1323又電連接至光源1313上。結果,第一電池觸點1319電連接至光源1313上。
手電筒1300還包括一對片簧1326。各片簧1326與電池位置1305,1306中的相應一個相關聯(lián)。盡管顯示了兩個片簧1326和兩個電池位置1305,1306,但是可以理解,可以設置多于兩個的電池位置,其中每一片簧1326的相應片簧頂尖1329突出并進入其相應的電池位置1305,1306中。
每一片簧1326都是導電的,并且同時包括固定端觸點1331和活動端觸點1333。在這方面,對于各片簧1326而言,活動端觸點1333可沿著與相應片簧1326相關聯(lián)的外殼1303內(nèi)的縱軸線而移動,如下所述。其中一個片簧1326的固定端觸點1331在手電筒1300的后端電連接至第二電池觸點1336上。同樣,其它片簧1326的固定端觸點1336通過導電體1339和開關1341而電連接至光源1313。導電體1339例如可為金屬條或其它導電元件?;蛘?,開關1341可定位在回路上的一些其它點處,并且導電體1339可從各自的固定端觸點1336穿過頭部組件而直接連接至光源1313。開關1341例如可為按鈕。
手電筒1300還包括許多橋接導體1343。橋接導體1343的末端終止于橋接觸點1346。各橋接觸點1346定位成當端觸點1333沿著縱軸線移動時,可沿著其中相應一個片簧1326的縱軸線而與其中一個活動端觸點1333形成電接觸,如下所述。
上述手電筒1300的以上構件提供了機電結構的圖示,當兩個不同尺寸的電池1307,1308置入各自的電池位置1305,1306中時,所示機電結構可阻止將至少兩個電池1307,1308電連接至光源1313上的電路接通。在這方面,使用者通過如上所述地取下手電筒的端蓋而將電池1307,1308放入手電筒1300中。由于片簧1326的壓縮和橋接觸點1346的布置,因此就建立了從光源通過彈簧1323、第一觸點139、電池1307,1308、第二觸點1336、片簧1326、其中一個橋接導體1343、導電體1339和開關1341并回到光源133的電路。電池1307的尺寸確定了片簧1326的頂尖1329的位移,并且最終確定了通過哪一個橋接導體1343來建立起電路。
也就是說,當電池1307,1308定位在電池位置1305,1306中時,各電池1307,1308的側面就與片簧中相應一個的頂尖1329形成接觸。電池的定位導致施加在每一片簧1326的頂尖1329上的作用力使頂尖1329發(fā)生移位。
每一片簧1326的頂尖1329的移位導致與其相關聯(lián)的活動端觸點1333沿著相應片簧1326的縱軸線移動。假定各電池具有給定的尺寸(即預定的直徑),那么,每一導電片簧1326的頂尖1329就針對每一種電池1307而移位一段與手電筒1300相適應的預定距離。因此,對于置入電池位置1305,1306中的每一種電池1307,1308,活動端觸點1333沿著其相關片簧1326的縱軸線移動一段相應的預定距離。
橋接導體1346定位成可確保只有當電池1307具有相同尺寸時,才會建立起電路。也就是說,橋接導體1346就定位成使得當相應導電片簧1326的頂尖1329由于在每一電池位置1305,1306中放置了相同的尺寸電池1307,1308而移位了一段相同的預定距離時,橋接導體1343中的一個將片簧1326彼此電連接。各頂尖1329可移動的每一預定距離與電池類型中相應一種電池的尺寸相關聯(lián),這些電池類型的尺寸與手電筒1300相適應,例如尺寸AAA、AA、C、D或其它尺寸。
因此,如果兩個或多個尺寸的電池置入電池位置1305,1306中,則不會建立起電路。因此,就可防止電力從電池1307,1308到達光源1313。在這方面,手電筒1300包括機電結構,當電池中的至少兩個具有不同尺寸時,該機電結構阻止將電池1308電連接至光源1313的電路接通。在這方面,電池1307,1308可為任何預定的尺寸,例如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一般所知的上述AAA、AA、C和D尺寸。
另外,當沒有電池1307,1308置入手電筒1300中時,每一片簧1326都偏置成使得其各自的活動端觸點1333與其中一個橋接導體1343的橋接觸點1346形成電接觸,從而建立起如上所述的電路。在這方面,每一片簧1329的頂尖1329處于合適的位置,以便接觸到可用于手電筒1300中的最小電池的側面。最小電池例如可為AA尺寸電池或一些其它尺寸的電池。因此,與手電筒1300相適應的最小電池1307,1308實際上可以不移動任何片簧1326的頂尖1329。
另外,絕緣插座1316可沿著手電筒1300的縱軸線雙向地移動,以便適應不同類型電池1307的不同長度。彈簧1323在絕緣插座1316上施加作用力,以便壓縮電池1307,1308,從而確保在第一和第二電池觸點1319,1336之間形成良好的電接觸。
參見圖13B,顯示了手電筒1300的機電結構的各種構件的頂視圖。該頂視圖更清楚地顯示了與每一個相應片簧1326相關聯(lián)的縱軸線1349。圖13A和圖13B的視圖提供了當兩個最小尺寸的電池置入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電池位置1306中時,手電筒1300中的機電結構的狀態(tài)的圖示。在這方面,片簧1326處于偏置狀態(tài),其中與其相關的活動端觸點1333沒有任何移位。
來看圖14A和圖14B,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當兩個中等尺寸電池置入電池位置1306中時手電筒1300中的機電結構的狀態(tài)的圖示。在這方面,片簧1326被壓縮,使得活動端觸點1333與橋接導體1343中的一個中間橋接導體形成電接觸。
參見圖15A和圖15B,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當與手電筒1300相適應的兩個最大尺寸電池置入電池位置1306中時手電筒1300中的機電結構的狀態(tài)的圖示。在這方面,片簧1326被壓縮,使得活動端觸點1333與具有橋接觸點1346的橋接導體1343形成電接觸,其中橋接觸點1346定位在活動端觸點1331的沿著相應片簧1326縱軸線的最大位移處。
另外,可以理解,可以設置兩個以上的電池位置1305,1306,其中各電池位置包括相應的片簧1326。在這種情況下,中間橋接導體1343將用來提供經(jīng)過其中所包含每一片簧1326的連續(xù)電通路。
盡管已參考某些實施例來顯示并介紹了本發(fā)明,但是很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閱讀并理解了本說明書之后可以想到許多等效的設置和修改。本發(fā)明包括所有這些等效設置和修改,并且僅由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來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手電筒,包括光源;外殼;至少兩個電池位置,其位于所述外殼內(nèi)以用于放置至少兩個電池,每一所述電池位置都能夠容納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電池,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電池具有至少兩個不同尺寸中的一個尺寸;和機電結構,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一電池和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二電池具有不同的尺寸時,所述機電結構阻止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電連接至所述光源上的電路接通。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電結構包括開關,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一電池的尺寸不同于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二電池的尺寸時,所述開關阻止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電連接至所述光源上的電路接通。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電結構包括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其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第一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和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其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第二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第一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第一個定位成與第一預定尺寸的第一電池相接觸;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的第二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的第二個定位成與第二預定尺寸的第二電池相接觸。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還包括第一位置,其將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一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一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和第二位置,其將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的所述第二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的所述第二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第三個,其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所述第一個相關聯(lián);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第三個,其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所述第二個相關聯(lián);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三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三個定位成與第三預定尺寸的第三電池相接觸;和所述開關包括第三位置,其將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三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三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電結構還包括位于所述外殼內(nèi)的保持部件,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定位在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時,所述保持部件能夠碰撞在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件包括彈簧,其在所述外殼和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之間延伸。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件包括活動臂,其在所述外殼和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之間圍繞軸線樞軸轉(zhuǎn)動。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電結構包括設在所述外殼內(nèi)的電池托架。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托架可在所述外殼內(nèi)縱向地移動,并且可移動至所述外殼外部的位置。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電結構還包括位于所述外殼內(nèi)的保持部件,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定位在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時,所述保持部件能夠碰撞在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上;和當所述電池托架縱向地移動時,所述保持部件可朝向和離開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而移動。
13.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第一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的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處在基本相同的平面內(nèi)。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所述第一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的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安裝在可在所述外殼內(nèi)縱向移動的絕緣插座上。
1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所述第二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的每一個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二維地間隔開。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各自定位成用于分別阻止電接觸到與每一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的相關預定尺寸不同尺寸的電池。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6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定位成用于阻止與任何尺寸的電池的正極端子形成接觸。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安裝在具有至少兩個臺階狀凹部的后絕緣插座上,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一個電池觸點安裝在各所述至少兩個臺階狀凹部上。
19.根據(jù)權利要求18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絕緣插座還包括電池托架的在所述外殼內(nèi)的一部分。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6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是兩極、三個位置式的開關。
21.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電結構還包括電池托架,其限定了第一電池位置、第二電池位置和第三電池位置。
22.根據(jù)權利要求2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托架包括設在電池位置中的第一和第二電池位置之間的絕緣插座。
23.根據(jù)權利要求22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電筒包括與所述第一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的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與所述第二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的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與所述第三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的至少兩個第三電池觸點;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第一個、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第一個以及所述至少兩個第三電池觸點中的第一個定位成接觸到第一預定尺寸的第一電池;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第二個、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第二個以及所述至少兩個第三電池觸點中的第二個定位成接觸到第二預定尺寸的第二電池。
24.根據(jù)權利要求23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還包括第一位置,其將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一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一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和第二位置,其將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的所述第二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的所述第二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
2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電結構還包括至少兩個片簧,所述至少兩個片簧中的每一個與所述電池位置中的相應一個相關聯(lián)。
26.根據(jù)權利要求25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片簧中每一個的頂尖突出并進入其中一個所述電池位置中。
2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電結構還包括電連接至所述光源的電池觸點。
28.根據(jù)權利要求27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觸點安裝在活動的絕緣插座上。
29.根據(jù)權利要求28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觸點通過導電彈簧而連接至所述光源。
30.根據(jù)權利要求25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每一個所述片簧還包括導電片簧;所述導電片簧中的一個連接至第一電池觸點;和所述導電片簧中的第二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
31.根據(jù)權利要求30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片簧中的所述第二個通過開關而電連接至所述光源。
32.根據(jù)權利要求25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每一個所述片簧還包括導電片簧,并且所述機電結構還包括至少兩個橋接導體,每一所述橋接導體具有一對橋接觸點,其中,當每一個所述導電片簧的頂尖移位了多種預定距離中的一種時,所述橋接導體之一將所述導電片簧中的第一導電片簧與所述導電片簧中的第二導電片簧電連接起來。
33.根據(jù)權利要求32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預定距離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相應一個電池的尺寸相關聯(lián)。
34.根據(jù)權利要求25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至少兩個導電片簧還包括一對端觸點,其中各導電片簧的頂尖的壓縮導致所述端觸點中的一個觸點相對于所述端觸點中的其它觸點而在公共平面中產(chǎn)生移位。
35.一種手電筒,包括光源;外殼;至少兩個電池位置,其位于所述外殼內(nèi)以用于放置至少兩個電池,每一所述電池位置都能夠容納至少兩個預定尺寸的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電池;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其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第一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和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其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第二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和開關,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一電池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二電池具有不同的尺寸時,所述開關阻止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電連接至所述光源上的電路接通。
36.根據(jù)權利要求35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第一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第一個定位成接觸到第一預定尺寸的第一電池;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第二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第二個定位成接觸到第二預定尺寸的第二電池;和其中,所述開關還包括第一位置,其將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一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中的所述第一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和第二位置,其將所述至少兩個第一電池觸點的所述第二個和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的所述第二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
37.根據(jù)權利要求36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所述第二個電池位置相關聯(lián)的每一個所述至少兩個第二電池觸點都二維地間隔開。
38.根據(jù)權利要求37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電筒還包括位于所述外殼內(nèi)的保持部件,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定位在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時,所述保持部件能夠碰撞在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上。
39.根據(jù)權利要求38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電筒還包括設在所述外殼內(nèi)的電池托架,所述電池托架能夠在所述外殼內(nèi)縱向地移動,并且可移動至所述外殼外部的位置。
40.一種手電筒,包括光源;外殼;至少兩個電池位置,其位于所述外殼內(nèi)以用于放置至少兩個電池,每一所述電池位置都能夠容納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電池,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電池具有至少兩個不同尺寸中的一個尺寸;和一種機構,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一電池和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二電池具有不同的尺寸時,所述機構阻止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電連接至所述光源上的電路接通。
41.根據(jù)權利要求40所述的手電筒,還包括用于對處在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位置中的所述至少兩個電池施加作用力以保持所述電池處于承座位置中的機構。
42.一種手電筒,包括光源;外殼;至少兩個電池位置,其位于所述外殼內(nèi)以用于放置至少兩個電池,每一所述電池位置都能夠容納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電池,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電池具有至少兩個不同尺寸中的一個尺寸;至少兩個導電片簧,每一所述至少兩個導電片簧都與所述電池位置中的相應一個相關聯(lián),其中,每一所述至少兩個導電片簧的頂尖突出并進入所述電池位置的相應一個電池位置中,其中,所述導電片簧中的一個連接至第一電池觸點,并且所述導電片簧中的第二個電連接至所述光源;和至少兩個橋接導體,每一所述橋接導體具有一對橋接觸點,其中,如果每一所述導電片簧的頂尖被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電池移動,則所述橋接導體中的一個就將所述導電片簧中的第一個與所述導電片簧中的第二個電連接起來,并且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具有相同的尺寸,從而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一電池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中的第二電池具有不同的尺寸時,阻止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連接至所述光源的電路接通。
全文摘要
提供了手電筒的各種實施例。在一個代表性實施例中,手電筒(100)包括光源、外殼(102)和設在外殼內(nèi)的至少兩個電池位置(204,206)。外殼內(nèi)的各電池位置可容納至少兩個電池(104,106)中的至少一個,每一電池可具有不同的尺寸。手電筒還包括機電結構(316),當手電筒中的至少兩個電池中的一個與另一個具有不同的尺寸時,該機電結構可阻止將電池電連接至光源上的電路接通。
文檔編號H01M2/10GK1890504SQ200480036222
公開日2007年1月3日 申請日期2004年12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2月8日
發(fā)明者D·A·福爾特, R·H·查普曼, S·W·奧西基, D·R·達爾頓 申請人:永備電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