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
背景技術:
市場上的許多電氣產品為了能增加其使用的便利性,都會將其原本單一的主體設 計成兩個可以相對轉動的部件,并利用撓性線材構成兩個部件之間的電性連接,使當兩個 部件相對轉動時,該撓性線材可配合扭轉,而不致于影響兩個部件的轉動,并使電氣產品維 持正常運作。 由于撓性線材的兩端分別固定在電氣產品的兩個部件上,因此當電氣產品的兩個 部件相對轉動時,撓性線材勢必會因為扭轉、互相纏繞而越趨緊繃;當兩個部件持續(xù)朝同一 方向轉動時,將有可能因為過度拉扯而導致?lián)闲跃€材與兩個部件脫離,甚至于有可能將撓 性線材扯斷。 因此,電氣產品可供轉動的部件最好能夠限制在一限定角度內轉動,以避免過度 旋轉而造成相關構件的毀損;當然,該用以構成部件轉動的機構最好能夠讓部件360。轉 動,以降低操作使用的限制。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可使電氣產品兩個 部件相對轉動,并限制該兩個部件僅能夠在一限定角度內轉動。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它是
由可相對轉動的一個第一套管及至少一個第二套管所組成;所述第一套管至少在其中一管
端設有一伸入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套管的管壁處的凸出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套管在其管壁
處設有一止檔伸入到其內的第一套管的凸出部的止擋部。在使用時,將一第一套管及至少
一第二套管設于電氣產品的兩個部件之間,當第一、第二套管相對轉動時,可利用凸出部與
止擋部的干涉作用限制第一、第二套管僅能夠在一限定角度內轉動,進而限制電氣產品的
兩個部件僅能夠在一限定角度內轉動,避免因為兩個部件過度轉動而造成相關構件毀損。 所述第一套管至少在其中一管端設有一環(huán)槽及一凸唇;所述至少一第二套管在其
供與所述第一套管相接合的管端設有一扣入該第一套管的環(huán)槽的凸唇。 所述至少一第二套管的凸唇與該止擋部之間存在一間隙,該間隙可供所述第一套 管的凸唇進入。 所述至少一第二套管的凸唇與該止擋部之間存在一呈環(huán)槽狀的間隙,該呈環(huán)槽狀 的間隙可供所述第一套管的凸唇進入。 所述第一套管的凸出部及所述至少一第二套管的止擋部分別與該第一套管及該 第二套管一體加工成型。 所述凸出部及該止擋部分別組裝于該第一套管及該第二套管上。 所述第一套管的兩個管端皆設有一環(huán)槽、一凸唇及一凸出部,該第一套管的兩端分別套接一第二套管。利用該第一套管兩端的兩個第二套管分別供與電氣產品的兩個部件 相固接,其用意主要使兩個第二套管所屬的兩個部件可相對轉動360°以上,以符合任何調 整角度的需求,并同樣可以限制該兩個部件僅能夠在一限定角度內轉動,以避免因為過度 轉動而造成相關構件毀損。 本實用新型可使電氣產品兩個部件相對轉動,并限制該兩個部件僅能夠在一限定 角度內轉動。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結構分解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結構剖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使用配置參考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斷面結構剖視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結構分解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結構剖視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結構分解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結構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1 參見圖l-4所示,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它是由可相對轉動的一第一套管11及一 第二套管12所組成;該第一套管11在其中一個管端設有一環(huán)槽111及一凸唇112,以及在 設有環(huán)槽111及凸唇112的管端設有一凸出部113供相對伸入該一第二套管12的管壁處。 該一第二套管12在其供與該第一套管11相接合的管端設有一凸唇122供相對應 扣入該第一套管11的環(huán)槽111并與該第一套管11的凸唇112相扣持,進而構成第二套管 12與第一套管11相接合;該一第二套管12在其管壁處設有一止擋部123供相對伸入該凸 出部113的轉動行程處,該一第二套管12的凸唇122與該止擋部123之間存在一間隙121, 該間隙121可供該第一套管11的凸唇112進入。 所述凸出部113及該止擋部123分別與該第一套管11及該第二套管12 —體加工 成型。 工作原理 使用時,可利用第一、第二套管11、12與電氣產品的兩個部件21、22相固接,以圖3 所示的發(fā)光二極管燈泡為例,該第一套管11及該第二套管12分別與該發(fā)光二極管燈泡20 的第一部件21及第二部件22相固接;該發(fā)光二極管燈泡20的第一部件21容納有發(fā)光二 極管組件,該發(fā)光二極管燈泡20的第二部件22則用以與燈泡座接合。 當發(fā)光二極管燈泡20安裝于燈泡座之后,仍可經由轉動容納發(fā)光二極管組件的 第一部件21,使發(fā)光二極管燈泡20具備可供調整出光角度的功能。當第一、第二套管11、 12 所屬的第一、第二部件21、22相對轉動時,如圖4所示,可利用凸出部113與止擋部123的 干涉作用限制第一、第二套管11、12所連接的第一、第二部件僅能夠在一限定角度內轉動, 避免因為兩個部件過度轉動而造成相關構件毀損。[0029] 實施例2 參見圖5-6所示,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與實施例1不同之處在于,所述第一套 管11的兩個管端皆設有一環(huán)槽111、一凸唇112及一凸出部113,該第一套管11的兩端分 別套接一第二套管12,利用該第一套管11兩端的兩個第二套管12分別供與電氣產品的兩 個部件相固接。 實施例3 參見圖7-8所示,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與實施例2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各第二 套管12的凸唇122與該止擋部123之間存在一呈環(huán)槽狀的間隙121,該呈環(huán)槽狀的間隙121 可供該第一套管11的凸唇112進入。 如上所述,本實用新型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所述的實施例及圖,只是本實用新型 較好的實施效果,并不是只局限于本實用新型,凡是與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等近似、雷 同者,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可相對轉動的一個第一套管及至少一個第二套管所組成;所述第一套管至少在其中一管端設有一伸入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套管的管壁處的凸出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套管在其管壁處設有一止檔伸入到其內的第一套管的凸出部的止擋部。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管至少在其 中一管端設有一環(huán)槽及一凸唇;所述至少一第二套管在其供與所述第一套管相接合的管端 設有一扣入該第一套管的環(huán)槽的凸唇。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第二套管的 凸唇與該止擋部之間存在一間隙,該間隙可供所述第一套管的凸唇進入。
4.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第二套管的 凸唇與該止擋部之間存在一呈環(huán)槽狀的間隙,該呈環(huán)槽狀的間隙可供所述第一套管的凸唇 進入。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管的凸出部 及所述至少一第二套管的止擋部分別與該第一套管及該第二套管一體加工成型。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及該止擋部 分別組裝于該第一套管及該第二套管上。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管的兩個管 端皆設有一環(huán)槽、一凸唇及一凸出部,該第一套管的兩端分別套接一第二套管。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氣產品的旋轉機構,它是由可相對轉動的一個第一套管及至少一個第二套管所組成;所述第一套管至少在其中一管端設有一伸入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套管的管壁處的凸出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套管在其管壁處設有一止檔伸入到其內的第一套管的凸出部的止擋部;本實用新型可使電氣產品兩個部件相對轉動,并限制該兩個部件僅能夠在一限定角度內轉動。
文檔編號H01R35/04GK201498858SQ20092017097
公開日2010年6月2日 申請日期2009年8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8月11日
發(fā)明者陳元杰 申請人:普照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