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及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轉(zhuǎn)換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連接器及其轉(zhuǎn)換器,并且尤其涉及一種通用串行總線(Universal Serial Bus, USB)連接器及其轉(zhuǎn)換器。
背景技術:
在現(xiàn)有的各式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已被廣泛地運用于高階的攜帶式電子裝置中。在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五個腳位當中,有一個腳位是身份(Identity,ID)識別腳位。當一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至一電子裝置時,此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電子裝置便可利用這個身份識別腳位的電壓位準來自動辨識出與此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相連接的電子裝置的身份。當此身份識別腳位的電壓位準呈現(xiàn)出高電位(High)時,此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電子裝置便會認定與其相連接的電子裝置乃是一主機(Host,例如是電腦),同時此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電子裝置還會將自己設定為操作在外接裝置工作模式,以便進行數(shù)據(jù)傳輸。反之,當此身份識別腳位的電壓位準呈現(xiàn)出低電位(Low)時,此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電子裝置便會認定與其相連接的電子裝置乃是一外接裝置, 例如是通用串行總線閃存驅(qū)動器(通用串行總線Flash Drive)或是通用串行總線藍牙傳輸器(通用串行總線Bluetooth Dongle)之類的外接裝置,同時此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電子裝置會將自己設定為操作在主機工作模式,以便進行數(shù)據(jù)傳輸。藉由上述可知,采用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可以自動判別與其相連接的電子裝置究竟是主機還是其他的外接裝置。然而,由于大多數(shù)現(xiàn)有的電子裝置仍采用傳統(tǒng)的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因此一旦采用迷你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需要連接至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來進行數(shù)據(jù)傳輸時,便需要通過一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轉(zhuǎn)換器(adaptor)來進行連接。而對于傳統(tǒng)的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而言,由于傳統(tǒng)的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沒有任何的腳位是用來進行身份識別,因此只要是采用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腦,都會將自己的身份內(nèi)定為主機。其他采用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攜帶式電子裝置,都會將自己的身份內(nèi)定為外接裝置。換句話說,電子裝置并無法通過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來自動辨識與其相連接的另一電子裝置究竟是主機還是其他外接裝置。即便目前已有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具有身份識別的功能,然而礙于現(xiàn)有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腳位的既有定義,縱使將上述的這種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與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直接搭配使用,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仍然無法利用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腳位信號來進行身份識別。從而,有些業(yè)者利用增設硬件開關或是增設軟件式輸入/輸出腳位的方式,來解決前述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所面臨到的問題。然而,若是在電子裝置中增設硬件開關,那么勢必會增加電子裝置的體積。若是以增設軟件式輸入/輸出腳位的方式來解決,則會令使用者需要特別去學習軟件的操作方式,因而造成不便。此外,上述的這二種解決方式都必須
4藉助人為的操作,無法達到身份識別的自動化。值得一提的是,在近幾年中,美國專利公開號US20040M8472及中國臺灣專利公告號M359067提出一些關于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改良技術,然而這些改良技術中并無針對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而提出的身份自動識別技術。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可讓此種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電子裝置可對與其相連接的電子裝置進行身份自動辨識。本發(fā)明另提供一種適用于上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轉(zhuǎn)換器。本發(fā)明的其他目的和優(yōu)點可以從本發(fā)明所披露的技術特征中得到進一步的了解。為達上述的一或部份或全部目的或是其他目的,本發(fā)明一實施例提出一種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包括一本體、一第一腳位、一第二腳位、一第三腳位、 一第四腳位及一第五腳位。所述本體具有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且上述五個腳位均設置于上述本體中。其中,第一腳位用以電連接一電源電壓;第二腳位與第三腳位用以傳遞差分數(shù)據(jù)信號;第五腳位用以電連接參考電位。此外,第五腳位與第四腳位相距一預定距離,當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時,第四腳位通過此另一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具有的四個腳位中的接地腳位而電連接第五腳位。為達上述的一或部份或全部目的或是其他目的,本發(fā)明一實施例另提出一種適用于上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轉(zhuǎn)換器。此轉(zhuǎn)換器包括一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及一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述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包括一第一本體、一第一腳位、一第二腳位、一第三腳位及一第四腳位。此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四個腳位均設置于上述第一本體中。其中,第一腳位用以電連接一電源電壓;第二腳位與第三腳位用以傳遞差分數(shù)據(jù)信號;第四腳位用以電連接參考電位。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包括一第二本體、一第五腳位、一第六腳位、一第七腳位、一第八腳位及一第九腳位。上述第二本體的尺寸與第一本體的尺寸相同,且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五個腳位均設置于上述第二本體中。其中,第五腳位電連接上述第一腳位;第六腳位電連接上述第二腳位;第七腳位電連接上述第三腳位; 第八腳位浮接;第九腳位電連接上述第四腳位。此外,第九腳位與第八腳位相距一預定距離,使得當有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時,第八腳位可通過所述另一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具有的四個腳位中的接地腳位而電連接第九腳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具有至少以下其中一個優(yōu)點,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乃是采用具有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的本體,并在此本體中設置五個腳位。其中四個腳位的定義與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四個腳位的定義相同,然而,新增的腳位則與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接地腳位相距一預定距離,當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時,新增的腳位可通過此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接地腳位而電連接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接地腳位。因此,采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可依據(jù)此新增腳位的電壓準位變化而對相連接的電子裝置自動進行身份辨識。此外,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轉(zhuǎn)接器的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其中一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乃是采用前述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且另一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是采用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這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具有相同定義的腳位乃是互相電連接,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多出來的腳位是浮接。如此一來,采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不僅能通過此轉(zhuǎn)接器連接至采用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且依然能夠自動進行身份辨識。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優(yōu)選實施例, 并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繪示本體為母座型式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圖2繪示本體為公座型式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圖3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圖4為采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進行身份自動辨識的說明圖;圖5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圖6為使用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轉(zhuǎn)換器的情況下,兩個電子裝置如何進行身份辨識的說明圖;圖7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以及圖8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主要元件符號說明100,200 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102、202、302、502、702、802 本體104、204、304、504、704、804 電源腳位106、206、306、506、706、806 :D_ 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108、208、308、508、708、808 :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110、210、312、512、712、812 接地腳位300、500、700、800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10、510、710、810 新增腳位410、420、620 電子裝置412 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4:電阻610:本發(fā)明的轉(zhuǎn)換器VCC:電源電壓GND 接地電位
具體實施例方式有關本發(fā)明的前述及其他技術內(nèi)容、特點與效果,在以下配合參考圖式的一優(yōu)選實施例的詳細說明中,將可清楚地呈現(xiàn)。以下實施例中所提到的方向用語,例如上、下、左、 右、前或后等,僅是參考附加圖式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語是用來說明并非用來限制本發(fā)明。
6
為了明顯地區(qū)別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與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差異,以下先介紹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外觀及腳位定義。請參照圖1,其繪示本體為母座型式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如圖1所示,此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100具有母座型式的本體102。此本體102中設置有四個腳位,分別為電源腳位104、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1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108及接地腳位110。 其中,電源腳位104用以電連接電源電壓,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106及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108用以傳遞差分數(shù)據(jù)信號,接地腳位110用以電連接參考電位。此參考電位通常是接地電位。請參照圖2,其繪示本體為公座型式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如圖2所示,此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具有公座型式的本體202。此本體202中一樣設置有四個腳位,分別是電源腳位204、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2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208及接地腳位 210。請同時參照圖1與圖2,由于本體102與本體202具有相應的結構,使得當傳統(tǒng)A 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連接至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100時,本體202中的電源腳位204、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2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208及接地腳位210會分別電連接至本體102中的電源腳位104、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1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108及接地腳位110。換句話說,腳位定義相同者會互相電連接。如此一來,這兩個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兩個電子裝置便可以開始進行數(shù)據(jù)傳輸。接下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將說明如下。必須先說明的是,這些實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請參照圖3,其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本體為母座型式。如圖3所示,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具有母座型式的本體302。此本體302具有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本體302中設置有五個腳位,分別為電源腳位304、 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3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308、新增腳位310及接地腳位312。其中,電源腳位 304用以電連接電源電壓,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306與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308用以傳遞差分數(shù)據(jù)信號,接地腳位312用以電連接參考電位。此參考電位通常是接地電位。此外,接地腳位312 與新增腳位310相距一預定距離,使得當有一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時,新增腳位310可通過前述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接地腳位而電連接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的接地腳位312。如此一來,采用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的電子裝置便可依據(jù)新增腳位310的電壓準位變化而對相連接的電子裝置自動進行身份辨識。此將以圖4來做進一步說明。請參照圖4,其為采用本發(fā)明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進行身份自動辨識的說明圖。在圖4中,電子裝置410采用了圖3所示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的新增腳位310電連接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2,并通過電阻414電連接電源電壓VCC。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的接地腳位312電連接接地電位GND。其中, 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的電源腳位304、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306及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308并未繪示其連接關系。另外,電子裝置420采用了圖2所示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 200,其中,此圖中并未繪示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的電源腳位204、1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2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208及接地腳位210的連接關系。
7
請繼續(xù)參照圖4,當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未連接至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時,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2可以檢測到新增腳位310的電壓位準呈現(xiàn)出高電位, 因此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2會將電子裝置410設定為操作在外接裝置工作模式。然而, 當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連接至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時,新增腳位310會通過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的接地腳位210而電連接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 的接地腳位312。因此,新增腳位310的電壓位準便會被下拉至接地電位GND的電壓位準。 此時,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2便可以檢測到新增腳位310的電壓位準呈現(xiàn)出低電位,因而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2會認定電子裝置420為一外接裝置,同時還會將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2所屬的電子裝置410設定為操作在主機工作模式,以進行數(shù)據(jù)傳輸。第二實施例藉由第一實施例的教誨,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應當知道,即使將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的新增腳位310與接地腳位312的設置位置對調(diào),只要這兩個腳位的電路連接方式也對調(diào),也可實施本發(fā)明。接下來將說明上述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如何連接至本體為母座型式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也將說明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兩個電子裝置會如何進行身份辨識。第三實施例在本實施例中,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通過一轉(zhuǎn)換器來連接至本體為母座型式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此轉(zhuǎn)換器具有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中一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采用本體為公座型式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一如圖2所示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而此轉(zhuǎn)換器的另一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是采用一種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一如圖5所示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如圖5所示,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具有公座型式的本體502。此本體502 具有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本體502中設置有五個腳位,分別為電源腳位 504、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5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508、新增腳位510及接地腳位512。其中,本體 502中的五個腳位的配置位置是相應于前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中的五個腳位的配置位置,使得當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連接至前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時,腳位定義相同者會互相電連接。這也表示,新增腳位510與接地腳位512會相距一預定距離,使得當有另一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時,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 500的新增腳位510可通過上述另一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接地腳位而電連接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的接地腳位512。此外,在這個轉(zhuǎn)換器的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腳位中,腳位定義相同者會互相電連接,然而,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中的新增腳位510則是浮接。如此一來,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便可通過前述的轉(zhuǎn)換器而連接至本體為母座型式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以下將以圖6來說明在這種情況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及前述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屬的兩個電子裝置會如何進行身份辨識。請參照圖6,其為使用到本發(fā)明的轉(zhuǎn)換器的情況下,兩個電子裝置如何進行身份辨識的說明圖。在圖6中,標示410及620均表示為電子裝置,且標示610表示為本實施例的轉(zhuǎn)換器。其中,電子裝置410采用了圖3所示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轉(zhuǎn)換器610采用了圖5所示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及圖2所示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且電子裝置620采用了圖1所示的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100。另外,此圖6也沿用了上述圖1、圖2、圖3及圖5的標號,因此這些標號所指構件的名稱便不再贅述。請繼續(xù)參照圖6,當電子裝置410通過轉(zhuǎn)換器610連接至電子裝置620時,也就是當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連接至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且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200連接至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100時,由于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的新增腳位510為浮接,因此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2可以檢測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300的新增腳位310的電壓位準呈現(xiàn)出高電位,因此通用串行總線控制器412會將電子裝置410設定為操作在外接裝置工作模式。此外,由于電子裝置620乃采用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100,因此電子裝置620會將自己的身份內(nèi)定為主機,同時還會將自己設定為操作在主機工作模式。從而,電子裝置410與620這二者所扮演的角色互不沖突,因而數(shù)據(jù)可以正常傳輸。藉由上述可知,采用本發(fā)明的本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不僅能通過此轉(zhuǎn)接器而連接至采用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且依然能夠自動進行身份辨識。此外,藉由上述的教誨,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應當知道,上述轉(zhuǎn)換器的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搭配方式可有四種組合。其中之一是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均為母座型式;其中之二是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均為公座型式;其中之三是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為母座型式,且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為公座型式;其中之四是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為公座型式,且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為母座型式。使用者當可依照設計時的實際需要而進行選用。第四實施例藉由第三實施例的教誨,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應當知道,即使將圖5所示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500的新增腳位510與接地腳位512的設置位置對調(diào),只要其他相關電路也做相應的修改,也可實施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藉由第三實施例的教誨,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應當知道,轉(zhuǎn)換器610所采用的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可以直接相連而合成一體,也可通過一條連接線而互相連接。接下來將介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其他衍生實施方式,如下所述。第六實施例請參照圖7,其繪示依照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本體為母座型式。如圖7所示,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700具有母座型式的本體702。此本體702具有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本體702中設置有五個腳位,分別為電源腳位704、 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7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708、新增腳位710及接地腳位712。這五個腳位的第一端均連接本體702,且接地腳位712的長度短于電源腳位704的長度、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 706的長度及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708的長度,其中,新增腳位710具有一彎折,使得新增腳位 710的第二端位于接地腳位712的第二端之前,且新增腳位710的第二端與接地腳位712的第二端具有一間隙。
9
第七實施例藉由第六實施例的教誨,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應當知道,圖7所示的新增腳位710 與接地腳位712的實施方式可以互換。也就是改成新增腳位710的長度短于電源腳位704 的長度、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706的長度及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708的長度,且接地腳位712具有一彎折,使得接地腳位712的第二端位于新增腳位710的第二端之前,且新增腳位710的第二端與接地腳位712的第二端具有一間隙。第八實施例請參照圖8,其繪示依照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一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本體為公座型式。如圖8所示,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800具有公座型式的本體802。此本體802具有傳統(tǒng)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本體802中設置有五個腳位,分別為電源腳位804、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806、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808、新增腳位810及接地腳位812。這五個腳位的第一端均連接本體802,且新增腳位810的長度短于電源腳位804的長度、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806的長度及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808的長度,其中,接地腳位812具有一彎折,使得接地腳位812的第二端位于新增腳位810的第二端之前,且新增腳位810的第二端與接地腳位812的第二端具有一間隙。第九實施例藉由第八實施例的教誨,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應當知道,圖8所示的新增腳位810 與接地腳位812的實施方式可以互換。也就是改成接地腳位812的長度短于電源腳位804 的長度、D_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806的長度及D+數(shù)據(jù)傳輸腳位808的長度,其中,新增腳位810具有一彎折,使得新增腳位810的第二端位于接地腳位812的第二端之前,且新增腳位810的第二端與接地腳位812的第二端具有一間隙。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至少具有下列其中一個優(yōu)點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采用具有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的本體,并在此本體中設置五個腳位。其中四個腳位的定義與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四個腳位的定義相同,且新增的腳位與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接地腳位相距一預定距離,使得當有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時,新增的腳位可通過此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接地腳位而電連接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接地腳位。因此,采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便可依據(jù)此新增腳位的電壓準位變化而對相連接的電子裝置自動進行身份辨識。此外,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轉(zhuǎn)接器的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其中一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采用前述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且另一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采用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這兩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具有相同定義的腳位互相電連接,然而,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中多出來的腳位則是浮接。如此一來,采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不僅能通過此轉(zhuǎn)接器連接至采用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電子裝置,且能夠自動進行身份辨識。因此,采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除了可以幫助電子裝置達到自動進行身份辨識的優(yōu)點外,也不必去變更既有腳位的定義,更不需去變更既有的通用串行總線通信協(xié)議方式。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此限定本發(fā)明實施的范圍,即大體依本申請的權利要求書及說明書所作的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飾,均仍屬本發(fā)明專利涵蓋的范圍內(nèi)。另外本發(fā)明的任一實施例或權利要求不需達成本發(fā)明所披露的全部目的、優(yōu)點或特點。此外,摘要部分和標題僅是用來輔助專利文件搜尋之用,并非用來限制本發(fā)明的權利范圍。
1權利要求
1.一種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包括一本體,具有一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一第一腳位,設置于所述本體中,用以電連接一電源電壓;一第二腳位,設置于所述本體中;一第三腳位,設置于所述本體中,所述第三腳位與所述第二腳位用以傳遞一差分數(shù)據(jù)信號;一第四腳位,設置于所述本體中;以及一第五腳位,設置于所述本體中,用以電連接一參考電位,其中所述第五腳位與所述第四腳位相距一預定距離,當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時,所述第四腳位通過所述另一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具有的四個腳位中的一接地腳位而電連接所述第五腳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中所述第四腳位具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所述第五腳位具有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所述第四腳位的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五腳位的所述第三端均連接所述本體,且所述第五腳位的長度短于所述第一腳位的長度、所述第二腳位的長度及所述第三腳位的長度,且所述第四腳位具有一彎折,使得所述第四腳位的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第五腳位的所述第四端之前,且所述第四腳位的所述第二端與所述第五腳位的所述第四端具有一間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中所述第四腳位具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所述第五腳位具有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所述第四腳位的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五腳位的所述第三端均連接所述本體,且所述第四腳位的長度短于所述第一腳位的長度、所述第二腳位的長度及所述第三腳位的長度,且所述第五腳位具有一彎折,使得所述第五腳位的所述第四端位于所述第四腳位的所述第二端之前,且所述第五腳位的所述第四端與所述第四腳位的所述第二端具有一間隙。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中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本體為母座型式,且所述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為公座型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中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本體為公座型式,且所述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為母座型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其中所述參考電位為一接地電位。
7.一種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轉(zhuǎn)換器,包括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包括一第一本體;一第一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一本體中,用以電連接一電源電壓;一第二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一本體中;一第三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一本體中,所述第三腳位與所述第二腳位用以傳遞一差分數(shù)據(jù)信號;以及一第四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一本體中,用以電連接一參考電位;以及一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包括一第二本體,所述第二本體的尺寸與所述第一本體的尺寸相同;一第五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二本體中,且電連接所述第一腳位;一第六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二本體中,且電連接所述第二腳位;一第七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二本體中,且電連接所述第三腳位;一第八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二本體中,且所述第八腳位為浮接;以及一第九腳位,設置于所述第二本體中,且電連接所述第四腳位,其中所述第九腳位與所述第八腳位相距一預定距離,當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時,所述第八腳位通過所述另一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具有的四個腳位中的一接地腳位而電連接所述第九腳位。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第八腳位具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所述第九腳位具有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第八腳位的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九腳位的所述第三端均連接所述第二本體,且所述第九腳位的長度短于所述第五腳位的長度、所述第六腳位的長度及所述第七腳位的長度,且所述第八腳位具有一彎折,使得所述第八腳位的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第九腳位的所述第四端之前,且所述第八腳位的所述第二端與第九腳位的所述第四端具有一間隙。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第八腳位具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所述第九腳位具有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所述第八腳位的所述第一端及第九腳位的所述第三端均連接所述第二本體,且所述第八腳位的長度短于所述第五腳位的長度、所述第六腳位的長度及所述第七腳位的長度,且所述第九腳位具有一彎折,使得所述第九腳位的所述第四端位于所述第八腳位的所述第二端之前,且所述第九腳位的所述第四端與所述第八腳位的所述第二端具有一間隙。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第一本體與所述第二本體相連。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第一本體通過一連接線連接所述第二本體。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第二本體為公座型式,所述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第一本體也為公座型式,且所述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為母座型式。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第二本體為母座型式,所述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第一本體也為母座型式,且所述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為公座型式。
14.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第二本體為公座型式,所述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第一本體為母座型式,且所述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也為母座型式。
15.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第二本體為母座型式,所述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所述第一本體為公座型式,且所述另一 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本體也為公座型式。
16.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zhuǎn)換器,其中所述參考電位為一接地電位。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及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轉(zhuǎn)換器。一種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包括本體、第一腳位、第二腳位、第三腳位、第四腳位及第五腳位。所述本體具有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尺寸,且上述五個腳位均設置于此本體中。其中,第一腳位用以電連接電源電壓;第二腳位與第三腳位用以傳遞差分數(shù)據(jù)信號;且第五腳位用以電連接參考電位。第五腳位與第四腳位相距一預定距離,當此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連接有另一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時,第四腳位通過此A型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所具有的四個腳位中的接地腳位而電連接第五腳位。此外,還提供了一種適用于上述通用串行總線連接器的轉(zhuǎn)換器。
文檔編號H01R12/70GK102208721SQ20101015483
公開日2011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2010年3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3月30日
發(fā)明者張奕舜, 王俊平 申請人: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