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核級電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核電站用電纜,尤其涉及一種核級電纜。
背景技術:
根據(jù)國家中長期規(guī)劃,核電站將加快建設步伐,特別是在沿海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更會 優(yōu)先考慮,預計到2020年以前,將新建27個百萬千瓦級的核電機組,新增核發(fā)電裝機容量 將達3000萬千瓦,每年將有二到三個核電機組開工建設。到2020年核電在總發(fā)電容量中 的比重將從目前1.8%上升到4%。對于核電站,按保守的估計,投資也在400億美元以上。 中國核工業(yè)集團公司希望新建核電站的平均國產化率能夠達到70%,這樣估計有280億美 元(約2240億人民幣)的貨物可能國產化。從我國電線電纜行業(yè)分析,在目前電纜制造技 術水平上,再進一步改進設備和產品開發(fā),電線電纜的國產化率可達到95%以上。據(jù)上海電 纜研究所測算,目前,我國國內核電站電纜年需求量在6000km以上,而且每年將以20%的 速度遞增,國際市場需求在30萬km以上,核電站用電纜市場前景廣闊,開發(fā)生產核電站用 電纜具有較好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但是現(xiàn)有的核電站用電纜阻燃性能不較差,安全性方 面還需要提高。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以上問題提供了一種阻燃性能好、壽命長、抗震性能優(yōu)的核 級電纜。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包括若干根相互絞合的銅導體和無鹵聚烯烴外護套, 每根銅導體外表面依次擠包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層和無商低煙聚烯烴絕緣層構成纜芯,每根纜 芯外都設有第一隔氧層,所有纜芯外共同包有第二隔氧層,每根纜芯外的第一隔氧層與第 二隔氧層之間設有填充料,所述的外護套設置在第二隔氧層外側。所述的第一隔氧層由內向外依次為無鹵低煙聚烯烴繞包帶和銅帶繞包帶。所述的第二隔氧層由內向外依次為無鹵低煙聚烯烴繞包帶和銅帶繞包帶。所述的填充料為無鹵低煙填充料。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結構合理簡單,生產制造容易、成本低。電纜具有較強的電 性能、絕緣性能、阻燃性能;電纜結構緊湊、圓整,完全能夠滿足核電站用電纜的性能要求。 主要應用于核電站,也可用于高層建筑、地鐵、船舶、石化等領域,用途比較廣泛。由于它具 有HCL釋放量低、絕緣電阻高、產品壽命長等優(yōu)點,在燃燒時不產生有毒氣體和煙霧,有利 于救護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受災人員的撤離,同時對儀器、設備不產生腐蝕,完全適用于核電 站及其它安全要求高的場合。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是導體,2是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層,3是聚烯烴絕緣層,4是聚烯烴繞包帶,5是
3銅帶繞包帶,6是填充料,7是聚烯烴繞包帶,8是銅帶繞包帶,9是聚烯烴外護套。
具體實施方式
核級電纜,包括若干根相互絞合的銅導體1和無鹵聚烯烴外護套9,每根銅導體1 外表面依次擠包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層2和無鹵低煙聚烯烴絕緣層3構成纜芯,每根纜芯外設 有第一隔氧層,所有纜芯外共同包有第二隔氧層,每根纜芯外的第一隔氧層與第二隔氧層 之間設有填充料6,所述的外護套9設置在第二隔氧層外側,所述的第一隔氧層由內向外依 次為無鹵低煙聚烯烴繞包帶4和銅帶繞包帶5,所述的第二隔氧層由內向外依次為無鹵低 煙聚烯烴繞包帶7和銅帶繞包帶8。所述的填充料6為無鹵低煙填充料6。
權利要求1.核級電纜,包括若干根相互絞合的銅導體和無鹵聚烯烴外護套,每根銅導體外表面 依次擠包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層和無鹵低煙聚烯烴絕緣層構成纜芯,其特征在于每根纜芯外 都設有第一隔氧層,所有纜芯外共同包有第二隔氧層,每根纜芯外的第一隔氧層與第二隔 氧層之間設有填充料,所述的外護套設置在第二隔氧層外側。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級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隔氧層由內向外依次為 無鹵低煙聚烯烴繞包帶和銅帶繞包帶。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級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隔氧層由內向外依次為 無鹵低煙聚烯烴繞包帶和銅帶繞包帶。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級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填充料為無鹵低煙填充料。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核級電纜。包括若干根相互絞合的銅導體和無鹵聚烯烴外護套,每根銅導體外表面依次擠包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層和無鹵低煙聚烯烴絕緣層構成纜芯,每根纜芯外都設有第一隔氧層,所有纜芯外共同包有第二隔氧層,每根纜芯外的第一隔氧層與第二隔氧層之間設有填充料,所述的外護套設置在第二隔氧層外側。本實用新型結構合理簡單,生產制造容易、成本低。電纜具有較強的電性能、絕緣性能、阻燃性能;電纜結構緊湊、圓整,完全能夠滿足核電站用電纜的性能要求。主要應用于核電站,也可用于高層建筑、地鐵、船舶、石化等領域,用途比較廣泛。
文檔編號H01B7/00GK201820470SQ201020185020
公開日2011年5月4日 申請日期2010年5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5月11日
發(fā)明者曾祥歷, 梁國華, 王鶴斌, 齊宏文 申請人:揚州市新曙光實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