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導線用鋁合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3%-5%;鐵0.1%-0.5%;稀土0.03%-0.05%;鈦0.001%-0.003%;鎳0.05%-0.06%;鋯0.001%-0.003%,余量為鋁。既提高了鋁合金的強度和韌性,又保證了鋁合金的導電性能。
【專利說明】電纜導線用鋁合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鋁合金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纜導線用鋁合金。
【背景技術】
[0002]一般情況下,除了室外的傳輸電線外,其它設備中的導線均以銅或銅合金導線為主,這主要是因為在相同直徑的導線中,銅或銅合金的導線導電率遠高于其它金屬。隨著電器設備的增加,作為導線的銅或銅合金的用量也越來越大,而銅一方面為貴重金屬,另一方面也其密度較大,增加了導線的重量,這與降低移動設備的能耗相矛盾。因此,導電率也比較高而且密度小的鋁來制造導線,已經得到了廣泛的關注。
[0003]但是純鋁的強度、抗疲勞性能、韌性等均較銅低,因此純鋁不能滿足做為導線使用,特別是在要求導線的截面較小的領域內。現(xiàn)已經有技術提出,使用鋁合金來制造導線,但是這些技術的鋁合金普遍包括有鐵、鎂、硅、錳、鉻等元素,并且為了提高鋁合金的強度,加入鈦、鎳、銅等元素,而這些元素的添加雖然能夠提高鋁合金的強度或韌性,但對鋁合金的導電率有很大的降低。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電纜導線用鋁合金,能夠在提高鋁合金強度的同時,保證了鋁合金導線的韌性和導電率。
[0005]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取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
銅 3%-5% ;
鐵 0.1%-0.5% ;
稀土 0.03%-0.05% ;
鈦 0.001%-0.003% ;
鎳 0.05%-0.06% ;
錯 0.001%-0.003% ;
余量為招。
[0006]進一步,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3%,鐵0.1%,稀土 0.03%,鈦0.001%,鎳0.05%,鋯 0.001%,鋁 96.818%。
[0007]進一步,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4%,鐵0.3%,稀土 0.04%,鈦0.002%,鎳0.055%,鋯 0.002%,鋁 95.601%。
[0008]進一步,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5%,鐵0.5%,稀土 0.05%,鈦0.003%,鎳0.06%,鋯 0.003%,鋁 94.384%ο
[0009]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鋁合金中加入鈦、鎳、銅等元素,提高了鋁合金的強度和韌性;加入稀土和鐵,提高了鋁合金的導電性能。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來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0011]實施例1
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鋁15%,鋅5%,錳1%,鈰0.6%,釷0.1%,鋯0.08%,余量為鎂。
[0012]實施例2
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4%,鐵0.3%,稀土 0.04%,鈦0.002%,鎳0.055%,鋯 0.002%,鋁 95.601%。
[0013]實施例3
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5%,鐵0.5%,稀土 0.05%,鈦0.003%,鎳0.06%,鋯 0.003%,鋁 94.384%ο
[0014]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這些改進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 銅 3%-5% ; 鐵 0.1%-0.5% ; 稀土 0.03%-0.05% ; 鈦 0.001%-0.003% ; 鎳 0.05%-0.06% ; 錯 0.001%-0.003% ; 余量為招。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 3%,鐵 0.1%,稀土 0.03%,鈦 0.001%,鎳 0.05%,鋯 0.001%,鋁 96.818%。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 4%,鐵 0.3%,稀土 0.04%,鈦 0.002%,鎳 0.055%,鋯 0.002%,鋁 95.601%。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纜導線用鋁合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計:銅 5%,鐵 0.5%,稀土 0.05%,鈦 0.003%,鎳 0.06%,鋯 0.003%,鋁 94.384%。
【文檔編號】H01B1/02GK104282354SQ201410512392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29日
【發(fā)明者】王壽高 申請人:王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