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滅弧防雷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壓縮式線路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防雷器。
背景技術:
輸電線路防雷一直是電力部門防雷工作的重要內容,雷擊事故仍然是影響電網(wǎng)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國現(xiàn)行過電壓保護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空氣間隙S(以m計)按公式:S=0.012l+1(m)計算,其中l(wèi)為檔距(單位m)。此公式是在假設全負反射且不考慮桿塔波阻抗情況下推導而成,得出不會出現(xiàn)雷擊避雷線檔距中央的現(xiàn)象。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雷擊避雷線檔距中央造成的反擊與雷擊導線檔距中央造成繞擊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且發(fā)生概率大,易造成輸電線路發(fā)生雷擊過電壓引起就地閃絡和絕緣子閃絡并導致輸電線路跳閘。近年來,輸電線路高桿塔、大檔距、交叉跨越、同塔多回、導線換相等情況普遍出現(xiàn),雷擊避雷線檔距中央造成跳閘、避雷線斷線等事故逐漸增多。由于輸電線路桿塔的引雷作用和檔距中間的弧垂效應,在沿檔距方向距離桿塔不遠的一個區(qū)域內,其發(fā)生繞擊的概率大于其兩邊區(qū)域的繞擊概率。當線路處在山區(qū),相鄰兩桿塔處在兩山頂上時,導線的檔距中央由于離地面很高,受地面的屏蔽作用削弱,再加上導線的風偏使保護角加大,這種情況下導線檔距中央反而成為繞擊的危險區(qū)。雷擊避雷線檔距中央時,造成反擊從而引起絕緣子閃絡和就地閃絡。雷擊導線檔距中央時,造成繞擊也會引起絕緣子閃絡和就地閃絡。當強雷擊中檔距中央時,將產生巨大的雷電過電壓。大陡度雷擊雖然雷擊強度不大,但在瞬間可產生巨大的沖擊雷電過電壓,造成雷擊跳閘事故。實際情況中,桿塔和地網(wǎng)存在大電阻,雷擊檔距中央時,雷擊的沖擊特性造成巨大的感應過電壓,也易造成絕緣子閃絡?;谝陨戏治觯瑝嚎s式線路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防雷器應運而生。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壓縮式線路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防雷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壓縮式滅弧防雷技術,滅弧防雷更加快速準確,裝置中無易損件,重量輕巧,便于安裝,對原有的導線、避雷線乃至桿塔不會產生過多的承重負荷,通過壓縮空氣形成氣流,無需更換滅弧能量團,實現(xiàn)循環(huán)利用。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壓縮式線路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防雷器,包括避雷線和導線,還包括滅弧壓縮式防雷器,所述滅弧壓縮式防雷器成對分別安裝在避雷線和導線相對的應的檔距中央,所述的避雷線和導線上的一對滅弧壓縮式防雷器形成避雷線與導線間的滅弧防雷間隙。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以上所述的滅弧壓縮式防雷器主體主要由引弧電極、三通管、滅弧路徑,連接金具和固定器件組成;所述的引弧電極固定安裝在滅弧壓縮式防雷器主體的一端,滅弧壓縮式防雷器主體的另一端與連接金具連接后再通過固定器件將滅弧壓縮式防雷器固定在避雷線或導線;所述滅弧壓縮式防雷器主體由若干段滅弧通道組成并且呈Z形循環(huán)排布的滅弧路徑,并且每一段滅弧通道均放置有兩個滅弧管,在這兩個滅弧管之間設有一導弧球;所述滅弧路徑的第一段滅弧通道入口處的滅弧管通過導弧棒與引弧電極相連接,最后一段滅弧通道出口處的滅弧管與連接金具相連接;所述三通管設置在兩兩相鄰的滅弧通道的連接處,三通管的兩端分別設有一個導弧電極;所述導弧電極的一端伸入三通管中,另一端與臨近的滅弧管直接接觸連接或者通過導線連接。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在三通管中的導弧電極呈圓柱狀,在臨近滅弧管管口的導弧電極呈圓環(huán)狀。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在三通管中的一對導弧電極間設置2~3mm的空氣間隙,空氣間隙長度恰好是三通管的徑向管直徑。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在最后一段滅弧通道出口處設有一計數(shù)器;所述的計數(shù)器包括小球存放器和放置在小球存放器內的計數(shù)小球;所述小球存放器的出口與最后一段滅弧通道的出口相對應。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的螺旋式計數(shù)器的小球存放器呈螺旋狀安裝在滅弧壓縮式防雷器主體上,所述的計數(shù)小球采用不同顏色或者數(shù)字進行標記;所述的計數(shù)器為螺旋式或豎直式或壓彈式計數(shù)器。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以上所述的一種線路檔距中央避免雷擊閃絡壓縮式滅弧防雷器,還包括右桿塔和左桿塔、避雷線固定裝置、絕緣子固定板和陶瓷絕緣子;所述避雷線的兩端分別連接著固定在右桿塔和左桿塔上端的避雷線固定裝置,所述導線的兩端分別固定在陶瓷絕緣子的上,且陶瓷絕緣子安裝在絕緣子固定板的下端。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以上所述的避雷線固定裝置設置在絕緣子固定板的上端。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以上所述的絕緣子固定板分別固定在右桿塔和左桿塔上。
作為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以上所述的引弧電極由石墨材料制成。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fā)明滅弧壓縮式防雷器安裝位置為避雷線和導線檔距中央,確保雷擊導線檔距中央繞擊不會造成跳閘事故。
2.本發(fā)明滅弧壓縮式防雷器安裝位置為避雷線和導線檔距中央,確保雷擊避雷線檔距中央反擊擊不會造成跳閘事故。
3.確保雷擊避雷線檔距中央與導線檔距中央不會引發(fā)就地閃絡,造成跳閘事故。
4.本發(fā)明設備采用壓縮式滅弧防雷技術,滅弧防雷更加快速準確。
5.本發(fā)明裝置中無易損件,重量輕巧,便于安裝,對原有的導線、避雷線乃至桿塔不會產生過多的承重負荷。
6.本發(fā)明通過壓縮空氣形成氣流,無需更換滅弧能量團,實現(xiàn)循環(huán)利用。
7.本發(fā)明滅弧壓縮式防雷器的安裝位置如若有需要還可增加,加大保護范圍。
8.本發(fā)明引弧電極為石墨材料,可以保證電弧能沿著既定軌道并順利進入滅弧壓縮式防雷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壓縮式滅弧防雷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避雷線固定裝置;2-絕緣子固定板;3-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1-引弧電極,32-三通管,33-滅弧路徑,34-計數(shù)小球,35-小球存放器,36-連接金具,37-固定器件;4-避雷線;5-右桿塔;6-左桿塔;7-陶瓷絕緣子;8-導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發(fā)明提供的如下實施例:
實施例1
一種壓縮式線路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防雷器,包括避雷線4和導線8,還包括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所述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成對分別安裝在避雷線4和導線8相對的應的檔距中央,所述的避雷線4和導線8上的一對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形成避雷線與導線間的滅弧防雷間隙。
實施例2
與實施例1不同的地方在于:所述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主體主要由引弧電極31、三通管32、滅弧路徑33,連接金具36和固定器件37組成;所述的引弧電極31固定安裝在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主體的一端,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主體的另一端與連接金具36連接后再通過固定器件37將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固定在避雷線4或導線8;所述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主體由若干段滅弧通道組成并且呈Z形循環(huán)排布的滅弧路徑33,并且每一段滅弧通道均放置有兩個滅弧管,在這兩個滅弧管之間設有一導弧球;所述滅弧路徑33的第一段滅弧通道入口處的滅弧管通過導弧棒與引弧電極31相連接,最后一段滅弧通道出口處的滅弧管與連接金具36相連接;所述三通管32設置在兩兩相鄰的滅弧通道的連接處,三通管32的兩端分別設有一個導弧電極;所述導弧電極的一端伸入三通管32中,另一端與臨近的滅弧管直接接觸連接或者通過導線連接。
工作原理:使用時,通過現(xiàn)場運行和計算分析,在輸電線路避雷線4和導線8檔距中央以及所需位置安裝雷擊閃絡滅弧壓縮式防雷器,為確保雷擊檔距各個部分雷擊閃絡防雷器均能成功動作;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壓縮式防雷器是成對出現(xiàn)的,當在避雷線4上安裝檔距中央滅弧壓縮式防雷器時,應在導線8對應位置也安裝檔距中央滅弧壓縮式防雷器,以形成避雷線4與導線8間的滅弧防雷間隙;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壓縮式防雷器有引弧電極,電極為石墨材料,保證電弧能沿著既定軌道并順利進入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壓縮式防雷器;電弧進入檔距中央雷擊閃絡滅弧壓縮式防雷器后,通過引弧電極將電弧引入防雷器主體內部的呈Z形的滅弧路徑中(由于三通管的導弧電極和滅弧通道內的導弧球的引弧作用,電弧路徑被規(guī)定,不能從防雷器主體表面發(fā)生閃絡);在當電弧經(jīng)過滅弧路徑中每一段滅弧通道時,滅弧通道內的滅弧管因高溫產生強氣流,對電弧的拐點進行吹拉,再次拉伸細化了電弧,使電弧更加容易被吹滅且不復燃;電弧本身也將經(jīng)歷壓縮、膨脹等過程,加快電弧等離子體的復合,加速能量的消散,檔距中央滅弧壓縮式防雷器還拉長電弧路徑、弱化電弧、多點氣流截斷電弧的方式,降低電弧重燃率。
實施例3
與實施例2不同的地方在于:在三通管32中的導弧電極呈圓柱狀,在臨近滅弧管管口的導弧電極呈圓環(huán)狀。
實施例4
與實施例3不同的地方在于:在三通管32中的一對導弧電極間設置2~3mm的空氣間隙,空氣間隙長度恰好是三通管32的徑向管直徑。
實施例5
與實施例1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最后一段滅弧通道出口處設有一計數(shù)器;所述的計數(shù)器包括小球存放器35和放置在小球存放器35內的計數(shù)小球34;所述小球存放器35的出口與最后一段滅弧通道的出口相對應。
實施例6
與實施例5不同的地方在于:所述的螺旋式計數(shù)器的小球存放器35呈螺旋狀安裝在滅弧壓縮式防雷器3主體上,所述的計數(shù)小球5采用不同顏色或者數(shù)字進行標記;所述的計數(shù)器為螺旋式或豎直式或壓彈式計數(shù)器。
實施例7
與實施例1不同的地方在于:還包括右桿塔5和左桿塔6、避雷線固定裝置1、絕緣子固定板2和陶瓷絕緣子7;所述避雷線4的兩端分別連接著固定在右桿塔5和左桿塔6上端的避雷線固定裝置1,所述導線8的兩端分別固定在陶瓷絕緣子7的上,且陶瓷絕緣子7安裝在絕緣子固定板2的下端。
實施例8
與實施例7不同的地方在于:所述避雷線固定裝置1設置在絕緣子固定板2的上端。
實施例9
與實施例8不同的地方在于:所述絕緣子固定板2分別固定在右桿塔5和左桿塔6上。
實施例10
與實施例9不同的地方在于:所述引弧電極336由石墨材料制成;所述的導弧電極為銅質電極;所述的滅弧管為細陶瓷管。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