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工程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導軌掉離擴展的線路元件嵌接件。
背景技術:
我國專利號201520375275.3公布了一種阻止導軌掉離的可擴展的線路元件嵌接件,嵌接體的一對并列的邊壁上都帶有向外延展突起的定位板,若干嵌接體經由定位板嵌接于導軌內,所述的定位板同導軌嵌接的方向與嵌接體之間對接的壁面成九十度夾角;所述的定位板同導軌相結合的兩頭的壁上帶有阻止導軌掉離的定位擋塊,所述的導軌同定位板相適配,所述的定位擋塊為楔形結構,該楔形結構的頂角的弧度為π/2,另外所述的定位板按照嵌接方向的剖面是四邊形,所述的四邊形的上下兩邊為長度不一的并列線段,另外兩邊鏡像對稱。
很明顯上述裝置中用于連接的凹槽是貫穿形式的,很有可能出現(xiàn)脫離,此外,該裝置在嵌接體的側面未進行固定,所以該裝置在掉離方面并不徹底。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導軌掉離擴展的線路元件嵌接件,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導軌掉離擴展的線路元件嵌接件,包括嵌接體、嵌接槽、第一卡放凹槽、第一凹槽結構、擋板、第二凸起結構、擋塊、第二卡放凹槽、第二凹槽結構、永磁體和第一凸起結構,所述嵌接體的一端設有嵌接槽,嵌接體的相鄰兩端面分別設有第二凸起結構和第一凸起結構,嵌接體的另外相鄰兩端面設有第一卡放凹槽和第二卡放凹槽,且第一卡放凹槽和第二卡放凹槽中設有第一凹槽結構和第二凹槽結構,第一卡放凹槽和第二卡放凹槽的一端設有擋塊,擋塊的端面設有永磁體,第一卡放凹槽和第二卡放凹槽在位于永磁體的頂部設有擋板。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凸起結構和第二凸起結構的結構外形的尺寸分別和第一凹槽結構和第二凹槽結構的結構外形的尺寸相同。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凸起結構和第二凸起結構均為倒置的“凸”結構。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凸起結構和第二凸起結構均為鐵材料制成。
優(yōu)選的,所述永磁體為鐵材料制成的永磁體。
優(yōu)選的,所述第二凸起結構設置在第一卡放凹槽的對立面,所述第二凸起結構設置在第二卡放凹槽的對立面。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能夠實現(xiàn)徹底的防掉離作用,能夠在各個方向起到固定作用,連接比較穩(wěn)定,在禁錮方面,具有明顯的優(yōu)勢。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導軌掉離擴展的線路元件嵌接件的背部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導軌掉離擴展的線路元件嵌接件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導軌掉離擴展的線路元件嵌接件中卡放凹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嵌接體、2,嵌接槽、3,第一卡放凹槽、4,第一凹槽結構、5,擋板、6,第二凸起結構、7,擋塊、8,第二卡放凹槽、9,第二凹槽結構、10,永磁體、11,第一凸起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導軌掉離擴展的線路元件嵌接件,包括嵌接體1、嵌接槽2、第一卡放凹槽3、第一凹槽結構4、擋板5、第二凸起結構6、擋塊7、第二卡放凹槽8、第二凹槽結構9、永磁體10和第一凸起結構11,所述嵌接體1的一端設有嵌接槽2,嵌接體1的相鄰兩端面分別設有第二凸起結構6和第一凸起結構11,嵌接體1的另外相鄰兩端面設有第一卡放凹槽3和第二卡放凹槽8,且第一卡放凹槽3和第二卡放凹槽8中設有第一凹槽結構4和第二凹槽結構9,第一卡放凹槽3和第二卡放凹槽8的一端設有擋塊7,擋塊7的端面設有永磁體10,第一卡放凹槽3和第二卡放凹槽8在位于永磁體10的頂部設有擋板5;所述第一凸起結構11和第二凸起結構6的結構外形的尺寸分別和第一凹槽結構4和第二凹槽結構9的結構外形的尺寸相同;所述第一凸起結構11和第二凸起結構6均為倒置的“凸”結構;所述第一凸起結構11和第二凸起結構6均為鐵材料制成;所述永磁體10為鐵材料制成的永磁體;所述第二凸起結構6設置在第一卡放凹槽3的對立面,所述第二凸起結構6設置在第二卡放凹槽8的對立面。
具體使用方式:本實用新型工作中,組合時,將嵌接體1中的第一卡放凹槽3和第二卡放凹槽8分別與另一組的第一凸起結構11和第二凸起結構6組合,此時,該裝置便對嵌接體1進行多方位固定,而永磁體10能夠對嵌接體1的最后一個方位固定。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