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池加工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電極卷繞裝置。
背景技術:
由于鉛酸電池污染環(huán)境,使用過程需要維護,使用年限較短,所以鉛酸電池逐漸推出歷史舞臺,由于鋰離子電池具有比能量高、循環(huán)使用次數(shù)多、存儲時間長等優(yōu)點,所以鋰離子電池應運而生。鋰離子電池目前在筆記本電腦,手機,照相機等電子設備上得到普及,而且在電動自行車,電動汽車方面也得到了國家的支持,即將得到廣泛的應用。
鋰離子電池生產(chǎn)中,水分是需要嚴格控制的。極片在涂布完成后需要大卷烘烤,制片完成后還需要極片小卷烘烤,然后才能進行卷繞,但是成卷的極片烘烤效果差,很難將整卷極片內的水分干燥。電芯一旦卷繞完成后因為電芯往往都是緊裝配,烘烤效果也不佳,如果過程中環(huán)境濕度控制得不好很容易造成電池內水分含量超過標準。
針對上述問題,目前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方案是,將烘烤干燥設備安裝在復合裝置內,即在極片復合時對極片進行烘烤;另一種方案是,將卷輥設成空心的結構,加熱裝置設在卷輥空心部分,在卷輥極片時對極片進行烘干處理。這兩種方法比較成卷烘烤而言,干燥效果有明顯提高,但兩種方法對某一段極片的烘干時間均較短,其烘干效果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烘干效果更好的電極卷繞裝置。
為了達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為: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一種電極卷繞裝置,其包括兩個極片放卷機構、兩個隔膜放卷機構、若干卷輥、復合裝置和轉針,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基板和套蓋,所述的基板上設有加熱網(wǎng)和導熱層,加熱網(wǎng)和導熱層的長度相同,且均小于基板長度,加熱網(wǎng)設在基板與導熱層的中間;所述的極片放卷機構、卷輥、隔膜放卷機構和復合裝置均設在導熱層上,轉針設在未覆蓋加熱網(wǎng)的基板上;所述的套蓋可拆卸的套在導熱層一側。
優(yōu)選地,所述的極片放卷機構和隔膜放卷機構為直徑相同的空心圓柱體結構,套蓋上設有與極片放卷機構和隔膜放卷機構對應的定位桿,定位桿的直徑比極片放卷機構或隔膜放卷機構空心部分直徑小0.1mm。定位桿的作用在于:當套蓋套在導熱層處時,定位桿插入極片放卷機構和隔膜放卷機構的空心部分,防止套蓋移動或掉落。
優(yōu)選地,所述的套蓋采用透明的玻璃套蓋,套蓋表面設有不規(guī)則布置的氣孔。氣孔的設置可將電極卷繞裝置內的濕氣排出。
優(yōu)選地,所述的基板表面設有隔熱層。
優(yōu)選地,所述的基板厚度與導熱層厚度相同。
采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電極卷繞裝置對極片的烘烤干燥不局限在某個點或某個時間,烘烤持續(xù)整個卷繞過程,不僅能夠提高干燥的效率,加快卷繞速度,而且可以確保電極內部的極片水分含量達到要求,保證電池的加工質量。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電極卷繞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電極卷繞裝置側視圖。
示意圖中的標注說明:1基板,2加熱網(wǎng),3導熱層,4極片放卷機構,5隔膜放卷機構,6卷輥,7復合裝置,8轉針,9極片,10隔膜,11套蓋,12定位桿。
具體實施方式
為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結合附圖1和2所示,本實用新型涉及的一種電極卷繞裝置包括兩個極片放卷機構4,兩個隔膜放卷機構5、復合裝置7和轉針8,每個極片放卷機構4和隔膜放卷機構5均對應設置兩個卷輥6,大卷極片9和大卷隔膜10分別安裝在極片放卷機構4和隔膜放卷機構5上。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電極卷繞裝置還包括基板1和套蓋11,所述的基板1上設有加熱網(wǎng)2和導熱層3,基板1的表面設有隔熱層,其中導熱層3的厚度基板1的厚度相同,加熱網(wǎng)2和導熱層3的長度相同,且均小于基板1的長度,加熱網(wǎng)2設在基板1與導熱層3的中間,加熱網(wǎng)3與外部的加熱裝置(圖中未標注)連接,以此形成電極卷繞裝置的加熱系統(tǒng),所述的極片放卷機構4、卷輥6、隔膜放卷機構5和復合裝置7均設在導熱層上,轉針8設在未覆蓋加熱網(wǎng)的基板1上,這樣一來極片在整個繞卷過程中均受到加熱網(wǎng)2的烘烤,烘干效果好。
上述極片放卷機構4和隔膜放卷機構5為直徑相同的空心圓柱體結構,套蓋11上設有定位桿12,定位桿12的位置與極片放卷機構4和隔膜放卷機構5相對應,且直徑比極片放卷機構或隔膜放卷機構空心部分直徑小0.1mm,將套蓋11蓋在導熱層3位置時,定位桿12正好插入極片放卷機構和隔膜放卷機構的空心部分,防止套蓋移動或掉落,套蓋11的表面還不規(guī)則地設置了氣孔,烘干過程中產(chǎn)生的濕氣通過氣孔排出。
以上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