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充電槍,其特征在于,包括設有容置腔的殼體、插裝于所述容置腔前端的插頭部件、插裝于所述容置腔后端的線纜組件、活動組裝于所述殼體外圍的鎖扣部件、及裝設于所述容置腔內(nèi)的電路模塊,所述電路模塊上設有磁力開關,所述殼體外圍設有用于安裝所述鎖扣部件的安裝槽,所述鎖扣部件在所述安裝槽內(nèi)可繞一轉軸轉動,所述鎖扣部件上設有磁性元件,所述磁性元件隨所述鎖扣部件的轉動而改變與所述磁力開關的相對距離以控制所述磁力開關狀態(tài)。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外殼、置于所述外殼一側的提手部件,所述外殼包括相互之間夾角為鈍角的前端部和后端部,所述安裝槽自所述前端部的前端緣延伸至所述手提部件的上方,所述轉軸設于所述安裝槽內(nèi)。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扣部件包括對應于所述轉軸的樞接孔、自所述樞接孔前向延伸至所述插頭部件處的鎖扣部、自所述樞接孔向后延伸至所述提手部件上方的按壓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元件設于所述鎖扣部與所述樞接孔之間,所述鎖扣部件以所述樞接孔與轉軸的配合作為支點實現(xiàn)一定距離內(nèi)的轉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元件一體成型于所述鎖扣部件或安裝于所述鎖扣部件上,所述磁性元件為磁鐵。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槽對應所述磁性元件位置處設有凹陷部,所述電路模塊設于所述凹陷部下方的容置腔內(nèi)。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線纜組件自所述殼體的后端部插入,所述線纜組件包括線纜、及連接于線纜的若干插接端子,所述插接端子延伸至所述插頭部件內(nèi)以與充電插座對接,所述插頭部件自所述殼體的前端部插入組裝。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模塊包括電路板、安裝于所述電路板上的若干連接器及若干電阻,所述磁力開關安裝于所述電路板上。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槽的底面設有一貫通至所述容置腔內(nèi)的安裝孔,所述安裝孔的上端面周緣設有臺階部,所述安裝孔內(nèi)扣持有一防水透氣組件以排出容置腔內(nèi)的熱量。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透氣組件包括上蓋、與所述上蓋扣持于一體的下蓋、套設于所述下蓋外圍并夾持于所述臺階部處的防水圈、及置于所述下蓋頂部的防水透氣膜,所述下蓋包括頭部、自所述頭部向下延伸形成的插入所述安裝孔內(nèi)的彈性卡部,所述下蓋上下貫通形成透氣孔,所述透氣孔通過所述防水透氣膜與外界進行熱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