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電動汽車配件,特別涉及一種電動汽車電池裝置、電動汽車和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新能源電動汽車相比傳統(tǒng)燃油車具有零排放、無污染,低噪音、效率高等優(yōu)越特點,在如今嚴峻的環(huán)境保護條件背景下,電動車的發(fā)展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與支持,被列為國家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之一;電動汽車相關技術研究及產業(yè)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及廣闊前景。電動車的核心技術在于電池,電池的能量密度及充電時間限制了電動車的續(xù)航里程是如今電動車普及的關鍵瓶頸,高能量密度電池、快速充電及電池快換是解決該問題的主要技術路線。在電池容量一定的前提下,電動汽車小型化、輕量化可有效減小電池能量的消耗,提高車輛續(xù)航里程,有效應對道路擁擠情況,電動汽車電池快換技術可實現(xiàn)短時間內完成電動車輛電池更換的成為市場及企業(yè)推廣電動汽車的一種重要模式
現(xiàn)有技術中授權號cn104466069a及cn2030520520u等實用新型公開了電動汽車電池快換系統(tǒng)及方法,電池是整體體式主要布置在車輛底盤的較大空間位置,電池重量及體積大需要在專用的換電站進行電池拆卸及更換。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此,需要提供一種可快速拆卸、并可220v家用充電器進行充電的電池裝置。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發(fā)明人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電池裝置,包括電池箱,所述電池箱設置于電動汽車的前艙或/和后備箱;所述電池箱的下端面設置電源輸出接口;所述電池箱的側面設置有220v充電接口。
進一步地,所述電池箱的下端面設置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內設置有第一定位孔、第二定位孔和電源輸出接口,所述電源輸出接口包括高壓輸出接口和低壓輸出接口。
進一步地,所述電池箱的下端面設置有第三定位孔和第四定位孔。
進一步地,所述電池箱的上端面設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內設置有把手。
進一步地,所述電池箱的側面設置電池電量及電壓顯示器。
發(fā)明人還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包括主電池箱和副電池箱,所述主電池箱設置于電動汽車的車廂底盤,所述副電池箱設置于電動汽車的前艙或/和后備箱,所述主電池箱和副電池箱并聯(lián)連接;
還包括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形狀與副電池箱形狀相適配,固定支架設置于車前艙或后備箱的底部,用于固定副電池箱;固定支架的底座上設置有插板,所述插板上設置有高壓插頭和低壓插頭;所述副電池箱的下表面設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形狀與所述插板形狀相適配;所述第一凹槽內設置有高壓插孔和低壓插孔,所述高壓插孔與高壓插頭相適配;所述低壓插孔與低壓插頭相適配;
所述副電池箱的側面設置有220v充電接口。
進一步地,還包括第一導向柱、第二導向柱、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導向柱和第二導向柱設置于所述插板的底部,所述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設置于第一凹槽內的相對應位置,所述第一定位孔的形狀與第一導向柱的形狀相適配,所述第二定位孔的形狀與第二導向柱的形狀相適配。
進一步地,還包括第三導向柱、第四導向柱、第三定位孔和第四定位孔,所述第三導向柱和第四導向柱設置于所述固定支架的底部,所述第三定位孔和第四定位孔設置于副電池箱底部的相對應位置,所述第三定位孔的形狀與第三導向柱的形狀相適配,所述第四定位孔的形狀與第四導向柱的形狀相適配。
進一步地,所述副電池箱側面和所述固定支架側面的相應位置設置有相卡合的鎖緊裝置。
發(fā)明人又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系統(tǒng),包含電動汽車和電動汽車電池裝置,所述電動汽車電池裝置為上述述的電池裝置,電動汽車為上述電動汽車。
區(qū)別于現(xiàn)有技術,上述技術方案電池裝置的電池箱可進行快速拆卸,不用去專用換電站或使用專業(yè)設備進行更換,電池箱可用220v家用電源進行充電,增加了電動汽車的充電方式,避免充電站過遠,電動汽車不能及時充電導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情況,同時電池箱拆卸后車輛也可正常行駛。
附圖說明
圖1為具體實施方式中電動汽車電池箱安裝位置示意圖;
圖2為具體實施方式中電動汽車副電池箱結構示意圖;
圖3為具體實施方式中電動汽車副電池箱下表面結構示意圖;
圖4為具體實施方式中電動汽車固定支架結構示意圖;
圖5為具體實施例中電動汽車副電池箱安裝在固定支架上的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主電池箱,
2、副電池箱,
21、第二凹槽,
22、把手
23、掛鉤
24、充電接口
25、第一凹槽
251、第一定位孔
252、第二定位孔
253、高壓插孔
254、低壓插孔
26、第三定位孔
27、第四定位孔
3、固定支架
31、鎖扣
32、插板
321、高壓插頭
322、低壓插頭
323、第一導向柱
324、第二導向柱
33、第三導向柱
34、第四導向柱。
具體實施方式
為詳細說明技術方案的技術內容、構造特征、所實現(xiàn)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予說明。
請參閱圖1電動汽車電池箱安裝位置示意圖,本實施例中,電動汽車電池箱裝置包括一塊主電池箱1和兩塊副電池箱2,主電池箱1設置在車廂底盤,兩塊副電池箱2一塊設置在前艙,另一塊設置在后備箱。所述副電池箱2和主電池箱1并聯(lián)連接,副電池箱2箱體的電量占主箱體電量的1/3,可手動更換,方便搬運攜帶。
在其他實施例中,副電池箱可以為一塊,安裝在電動汽車的前艙或后備箱位置。
請參閱圖2電動汽車副電池箱結構示意圖和圖3電動汽車副電池箱下表面結構示意圖。本實施例中,副電池箱2為長方體結構,上表面設置有第二凹槽21,第二凹槽21內設置有把手22,使用時將把手22拎出,不需要使用時將把手22折疊放置在第二凹槽21內,節(jié)約空間;副電池箱2的左右側各設置有兩個掛鉤23,同時,副電池箱2左側設置品字形家用充電接口24,用戶可攜帶拆卸下來的電池回家在室內接入交流220v電源進行充電,副電池箱2右側配置電池電量及電壓顯示器,在充電及工作過程中可實時監(jiān)控電池的狀態(tài),副電池箱2的下表面設置有第一凹槽25、第三定位孔26和第四定位孔27,第一凹槽25內設置有第一定位孔251、第二定位孔252、高壓插孔253和低壓插孔254。低壓插頭和高壓插頭設置在同一塊插板上,低壓插孔和高壓插孔設置在同一凹槽內,使得低壓和高壓插頭可以同時進行拔插,節(jié)約插頭的拔插時間,有利于副電池箱箱體的快速拆卸。
請參閱圖4電動汽車固定支架結構示意圖和圖5電動汽車副電池箱安裝在固定支架上的示意圖。本實施例中,副電池箱2通過固定支架3和車體相連,固定支架3為鋼結構,底座固定在車身,副電池箱2內嵌在固定支架3中,固定支架3對副電池箱2起固定和保護作用。固定支架3的左右兩側設置有兩個鎖扣31,在副電池箱2放入固定支架3后,鎖扣31可和副電池箱上的掛鉤23配合,對副電池箱進行鎖緊,鎖扣31上有自鎖調節(jié)螺絲,可避免鎖緊裝置松動,保證箱體安裝牢固。固定支架3的底座上設置有插板32、第三導向柱33、第四導向柱34,插板32上設置有高壓插頭321、低壓插頭322、第一導向柱323和第二導向柱324。插板32與電池箱第一凹槽25的形狀位置相適配;第三導向柱33與電池箱第三定位孔26形狀相適配,第四導向柱34與電池箱第四定位孔27形狀相適配,高壓插頭321與電池箱高壓插孔253相適配,低壓插頭322與電池箱低壓插孔254相適配,第一導向柱323與電池箱第一定位孔251形狀相適配,第二導向柱324與電池箱第二定位孔252形狀相適配。支架上的導向柱和電池箱上的定位孔便于箱體在支架上拆卸和安裝中連接定位。本實施例中,固定支架插板32和底座之間設置有彈性墊塊,可以在箱體插拔過程中減震保護插件,延長插件的使用壽命。
在使用者需要對取出副電池箱時,可打開副電池箱側面的鎖緊裝置,抓住箱體上表面的把手,將電池箱體沿支架向上開口方向整體向上拔即可,拔出過程簡單方便。當放置副電池箱時,對齊副電池箱底部的定位孔和支架底部的各個導向柱,抓住把手將副電池箱沿著安裝支架的內壁慢慢向下放置,第三導向柱進入第三定位孔,第四導向柱進入第四定位孔,副電池箱繼續(xù)向下,第一導向柱進入第一定位孔,第二導向柱進入第二定位孔,高壓插頭插入高壓插孔,低壓插頭插入低壓插孔,副電池箱繼續(xù)向下直至支架的底座插板完全進入副電池箱底部第一凹槽,副電池箱接入整車線路電路系統(tǒng)中。最后,用支架側面的4對鎖扣扣緊副電池箱側面的掛鉤,避免車輛運行過程中發(fā)生顛簸,導致副電池箱在支架內發(fā)生上下振動,導致?lián)p壞。最后,使用者將把手放入第二凹槽中,副電池箱放置完畢。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qū)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或“包含……”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要素。此外,在本文中,“大于”、“小于”、“超過”等理解為不包括本數(shù);“以上”、“以下”、“以內”等理解為包括本數(shù)。
盡管已經對上述各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一旦得知了基本創(chuàng)造性概念,則可對這些實施例做出另外的變更和修改,所以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