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尤其是涉及一種適用于街燈、路燈的
藉由天然能源發(fā)電而達到旋轉效果的燈箱。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廣告燈箱如圖1所示,主要是由箱體91、設于箱體框面的廣告面板92、及設于箱體內用以照射廣告面板92的發(fā)光單元93所組成;其藉由腳架94固定于平坦處,并外接電源于夜間發(fā)光以吸引注意、達到廣告宣傳的效果。 其次,目前設置在公園、庭院、公共場所的太陽能街燈、風力發(fā)電街燈等都不具有廣告效果,如果能使這些街燈都能具有廣告作用,不但可達廣告效果,更可點綴夜景、美化市容。 上述廣告燈箱的問題點在于僅具有單面或雙面的展示效果,且在漫漫長夜中還必須外接電源來達到發(fā)光的功能,因此有必要加以改進。上述街燈都不具有廣告效果,所以夜晚使用時頗為單調,如能搭配動態(tài)的廣告燈箱,則能產生活動意態(tài)使周遭環(huán)境充滿生氣,更能達到商人推廣促銷商品或服務的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為解決前述的問題點,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包括桿體1 ;套固于桿體1上的透光殼體2 ;設于透光殼體2內且能旋轉的透光展示框4 ;至少一組位于透光展示框4內且固定在桿體1外圍的發(fā)光裝置5 ;固定在桿體1且用于驅動透光展示框4旋轉的驅動裝置6 ;及提供驅動裝置6及發(fā)光裝置5電源運作的蓄電池8。 根據上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中透光殼體2是由上蓋21、下蓋22、及連接上蓋21、下蓋22的透光罩23所組成;該上蓋21及下蓋22分別設有套環(huán)211、221以套設于桿體1上,并藉由螺栓24鎖固定位;下蓋22更設有可供透光展示框4下端套接的軸承222。[0007] 根據上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中驅動裝置6是由馬達61及與馬達61連接的主動齒輪62所組成,并藉由基板63固定于桿體1上,該主動齒輪62則與透光展示框4上端內壁所設置的內齒輪41嚙合。 根據上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中發(fā)光裝置5是由基板51、多個固定于基板51正面并設有發(fā)光體52的散熱座53、及多個固定在基板51背面且對應散熱座53的電路盒55所組成,該基板51藉由螺栓54與桿體1結合。 根據上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中更包括設置在桿體1上端且將電力儲存于蓄電池8內的發(fā)電裝置7。 根據上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中所述發(fā)電裝置7為下列之一 太陽能板71、風力發(fā)電機72、共構的太陽能板71與風力發(fā)電機72。 根據上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中桿體1下端設有容室11可供蓄電池8設置。[0012] 根據上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中更包括設置在桿體1且位于透光殼體2上方的照明裝置12。 根據上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中透光展示框4的內面或外面更結合廣告面板3。
藉由本實用新型的實施可獲至下列優(yōu)點 1.在桿體1上可形成可供消費者目視的旋轉廣告燈箱,其能藉由自動旋轉而提供各種不同的視角觀察效果。 2.透光殼體2是由上蓋21、下蓋22、及透光罩23組成,該透光殼罩23與上下二蓋21、22共同組成具有防雨水滲入的封閉體。 3.以小直徑的主動齒輪62帶動大直徑的內齒輪41,所以施力較小,故無需以大功率馬達來驅動,遂能節(jié)省用電。 4.發(fā)光裝置5是由基板51、設有發(fā)光體52的散熱座53、及電路盒55組成,由于基板51藉由螺栓54與桿體1結合,所以發(fā)光裝置5能穩(wěn)固設置而不異動,而發(fā)光體52能朝外發(fā)光,且產生的熱能可由散熱座53予以排熱。 5.當桿體1包括發(fā)電裝置7后能將產生的電力儲存于蓄電池8內,以供應發(fā)光裝置5使用,故無需再使用市電。 6.發(fā)電裝置7可為太陽能板71、風力發(fā)電機72、或共構的太陽能板71與風力發(fā)電
機72,其使用在室外,且藉助太陽與風力來自行發(fā)電,又可達到環(huán)保效果。 7.桿體1下端設有容室11以供蓄電池8設置,進而避免受潮。 8.在桿體1的透光殼體2上更設置照明裝置12而形成具有廣告效果的路燈,更利
于夜間照明使用。 9.透光殼體2內面或外面結合廣告面板3后,可充分達到廣告效果,更可點綴夜景、美化市容。
圖l:傳統(tǒng)廣告燈箱的示意圖。[0025]圖2 :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0026]圖3 :本實用新型另一視角的立體分解圖。[0027]圖4 :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組合圖。[0028]圖5 :本實用新型發(fā)光裝置的示意圖。[0029]圖6 :本實用新型的部分斷面示意圖。[0030]圖7: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圖。[0031]其中l(wèi)桿體6驅動裝置11容室61馬達12照明裝置62主動齒輪2透光殼體7發(fā)電裝置21上蓋71太陽能板211套環(huán)72風力發(fā)電機[0038]22下蓋221套環(huán)222軸承23透光罩24螺栓231卡溝3廣告面板4透光展示框41內齒輪5發(fā)光裝置51基板52發(fā)光體53散熱座54螺栓
8蓄電池
具體實施方式為了更具體呈現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以下參考附圖,針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型態(tài)作詳細說明。 如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另一視角的立體分解圖;圖4為圖2的立體組合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發(fā)光裝置的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部分斷面示意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圖。 由圖2 4中所示可知廣告燈箱結構的組成包括桿體1 ;套固于桿體1上的透光殼體2 ;設于透光殼體2內且能旋轉的透光展示框4 ;與透光展示框4結合的廣告面板3 ;至少一組位于透光展示框4內且固定在桿體1外圍的發(fā)光裝置5 ;固定在桿體1且用于驅動透光展示框4旋轉的驅動裝置6 ;設于桿體1上端的發(fā)電裝置7 ;設于桿體1且位于透光殼
體2上方的照明裝置12 ;及提供驅動裝置6、發(fā)光裝置5及照明裝置12電源運作并能儲存發(fā)電裝置7所產生電力的蓄電池8。 上述中,透光殼體2是由上蓋21、下蓋22、及連接上蓋21、下蓋22的透光罩23所組成;該上蓋21及下蓋22分別設有套環(huán)211、221以套設于桿體1上,并藉由螺栓24鎖固定位;下蓋22更設有可供透光展示框4下端套接的軸承222。 上述驅動裝置6是以基板63固定于桿體1上而位于透光展示框4內,其由馬達61、與馬達61連接的主動齒輪62所組成,該主動齒輪62則與透光展示框4上端內壁所設置的內齒輪41嚙合,透光展示框4即是藉由馬達61的驅動而產生旋轉(如圖6)。[0057] 上述發(fā)光裝置5如圖5所示,是由基板51、多個固定于基板51正面并設有發(fā)光體52的散熱座53、及多個固定在基板51背面且對應散熱座53的電路盒55 (內設電路板)所組成,該基板51藉由螺栓54與桿體1結合。 當發(fā)光體52發(fā)光時,能將光線照射到貼附在透光罩23表面的廣告面板3,該廣告面板3可為半透光性的印刷制品。 上述蓄電池8是設置在桿體1下端的容室11內,據此可達防潮及防雨效果,而其電力是由發(fā)電裝置7提供,所述發(fā)電裝置7是由太陽能板71結合風力發(fā)電機72所組成,或是獨立式的太陽能板71、風力發(fā)電機72,據此,能縮小發(fā)電環(huán)境的限制,且免于使用市電。[0060] 綜上所陳,透光殼體2內部設有可旋轉的透光展示框4,再配合照明裝置12與桿體1結合后,可視為具有廣告效果的路燈,并且于黑夜中提供顯著的視覺廣告宣傳效果(如圖7),使街燈或路燈的附加價值提升。 以上依據本實用新型圖示詳細說明如后,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在不超越本實用新型要旨的范圍內進行各種變更,因此,舉凡利用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結構的實施型態(tài),只要在不超出本實用新型要旨范圍內的各種等效性變更實施例,皆應涵屬于本實用新型范疇內。
權利要求一種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桿體(1);套固于桿體(1)上的透光殼體(2);設于透光殼體(2)內且能旋轉的透光展示框(4);至少一組位于透光展示框(4)內且固定在桿體(1)外圍的發(fā)光裝置(5);固定在桿體(1)且用于驅動透光展示框(4)旋轉的驅動裝置(6);及提供驅動裝置(6)及發(fā)光裝置(5)電源運作的蓄電池(8)。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透光殼(2)是由上蓋(21)、下 蓋(22)、及連接上蓋(21)、下蓋(22)的透光罩(23)所組成;該上蓋(21)及下蓋(22)分別 設有套環(huán)(211、221)以套設于桿體(1)上,并藉由螺栓(24)鎖固定位;下蓋(22)更設有可 供透光展示框(4)下端套接的軸承(222)。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驅動裝置(6)是由馬達(61) 及與馬達(61)連接的主動齒輪(62)所組成,并藉由基板(63)固定于桿體(1)上,該主動 齒輪(62)則與透光展示框(4)上端內壁所設置的內齒輪(41)嚙合。
4. 如權利要求l所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發(fā)光裝置(5)是由基板(51)、 多個固定于基板(51)正面并設有發(fā)光體(52)的散熱座(53)、及多個固定在基板(51)背面 且對應散熱座(53)的電路盒(55)所組成,該基板(51)藉由螺栓(54)與桿體(1)結合。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更包括設置在桿體(1)上端 且將電力儲存于蓄電池(8)內的發(fā)電裝置(7)。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電裝置(7)為下列之 一 太陽能板(71)、風力發(fā)電機(72)、共構的太陽能板(71)與風力發(fā)電機(72)。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桿體(1)下端設有容室(11) 可供蓄電池(8)設置。
8. 如權利要求1或6所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更包括設置在桿體(1)且 位于透光殼體(2)上方的照明裝置(12)。
9. 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透光展示框(4)的 內面或外面更結合廣告面板(3)。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桿體的廣告燈箱結構。在技術方案方面,其包括桿體(1);套固于桿體(1)上的透光殼體(2);設于透光殼體(2)內且能旋轉的透光展示框(4);至少一組位于透光展示框(4)內且固定在桿體(1)外圍的發(fā)光裝置(5);固定在桿體(1)且用于驅動透光展示框(4)旋轉的驅動裝置(6);及提供驅動裝置(6)及發(fā)光裝置(5)電源運作的蓄電池。其更可結合太陽能板(71)、風力發(fā)電機(72)的發(fā)電,而將產生的電力儲存至蓄電池(8)以供驅動裝置(6)帶動透光展示框旋轉及發(fā)光裝置(5)使用。
文檔編號H02K7/116GK201438357SQ200920161759
公開日2010年4月14日 申請日期2009年7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7月27日
發(fā)明者蔡昀佑 申請人:邱銘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