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馬達驅動板,更具體的說,它涉及一種馬達驅動板。
背景技術:
現(xiàn)在市面上的馬達驅動板都為正方形結構,體積大,沒有針對馬達的位置關系進行合理的結構設計,在生產(chǎn)過程中消耗過多的半路材料,不符合節(jié)能降耗的標準,也增加了企業(yè)的制造成本。
另外在馬達與馬達驅動板固定時需要額外的固定結構,相當麻煩。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馬達驅動板。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馬達驅動板,其特征在于:包括驅動板基板和設置于基板上的電路,所述驅動板基板上下兩側區(qū)域內(nèi)各設有一個馬達安裝孔,兩個馬達安裝孔兩側各設有一個馬達連接觸點,所述驅動板基板中間區(qū)域內(nèi)設有電源接入觸點,所述電源接入觸點上方設有六個驅動板基板連接觸點,所述馬達連接觸點、電源接入觸點分別與六個驅動基板連接觸點相連接。
優(yōu)選為,驅動基板連接觸點從左往右依次為第一觸點、第二觸點、第三觸點、第四觸點、第五觸點和第六觸點,所述驅動板基板上側區(qū)域內(nèi)馬達安裝孔兩側的馬達連接觸點分別為第一馬達連接觸點和第二馬達連接觸點,所述驅動板基板下側區(qū)域內(nèi)馬達安裝孔兩側的馬達連接觸點分別為第三馬達連接觸點和第四馬達連接觸點,所述電源接入觸點包括第一電源接入觸點和第二電源接入觸點,所述第一觸點與第二觸點分別與第三馬達連接觸點和第四馬達連接觸點相連接,所述第三觸點與第四觸點分別與第一馬達連接觸點和第二馬達連接觸點相連接,所述第一電源接入觸點和第二電源接入觸點分別與第五觸點和第六觸點相連接。
優(yōu)選為,第一觸點與第三馬達連接觸點的連接線為第一連接線,所述第二觸點與第四馬達連接觸點的連接線為第二連接線,所述第三觸點與第一馬達連接觸點的連接線為第三連接線,所述第四觸點與第二馬達連接觸點的連接線為第四連接線,所述第五觸點與第一電源接入觸點的連接線為第五連接線,所述第六觸點與第二電源接入觸點的連接線為第六連接線,所述第一連接線包括第一豎直部分、第一水平部分、第二豎直部分和第二水平部分,所述第二連接線包括第一豎直部分、第一水平部分和第二豎直部分,所述第三連接線包括第一豎直部分、第一水平部分第二豎直部分和第二水平部分,所述第四連接線包括第一豎直部分和第一水平部分,所述第五連接線和第六連接線都只包括一豎直部分。
本實用新型具有下述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采用了新型的電路分布線路,大大節(jié)約了驅動板體積,節(jié)省成本,同時更加有利于驅動板的工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馬達驅動板,包括驅動板基板1和設置于基板上的電路,所述驅動板基板1上下兩側區(qū)域內(nèi)各設有一個馬達安裝孔2,兩個馬達安裝孔2兩側各設有一個馬達連接觸點,所述驅動板基板1中間區(qū)域內(nèi)設有電源接入觸點,所述電源接入觸點上方設有六個驅動板基板連接觸點,所述馬達連接觸點、電源接入觸點分別與六個驅動基板連接觸點3相連接。
對于本實施例的各個部件進行解釋說明:
1)驅動基板連接觸點3從左往右依次為第一觸點、第二觸點、第三觸點、第四觸點、第五觸點和第六觸點,所述驅動板基板1上側區(qū)域內(nèi)馬達安裝孔2兩側的馬達連接觸點分別為第一馬達連接觸點4和第二馬達連接觸點5,所述驅動板基板1下側區(qū)域內(nèi)馬達安裝孔2兩側的馬達連接觸點分別為第三馬達連接觸點6和第四馬達連接觸點7,所述電源接入觸點包括第一電源接入觸點8和第二電源接入觸點9,所述第一觸點與第二觸點分別與第三馬達連接觸點6和第四馬達連接觸點7相連接,所述第三觸點與第四觸點分別與第一馬達連接觸點4和第二馬達連接觸點5相連接,所述第一電源接入觸點8和第二電源接入觸點9分別與第五觸點和第六觸點相連接。
2)第一觸點與第三馬達連接觸點6的連接線為第一連接線,所述第二觸點與第四馬達連接觸點7的連接線為第二連接線,所述第三觸點與第一馬達連接觸點4的連接線為第三連接線,所述第四觸點與第二馬達連接觸點5的連接線為第四連接線,所述第五觸點與第一電源接入觸點8的連接線為第五連接線,所述第六觸點與第二電源接入觸點9的連接線為第六連接線,所述第一連接線包括第一豎直部分、第一水平部分、第二豎直部分和第二水平部分,所述第二連接線包括第一豎直部分、第一水平部分和第二豎直部分,所述第三連接線包括第一豎直部分、第一水平部分第二豎直部分和第二水平部分,所述第四連接線包括第一豎直部分和第一水平部分,所述第五連接線和第六連接線都只包括一豎直部分。
本實施例采用了新型的電路分布線路,大大節(jié)約了驅動板體積,節(jié)省成本,同時更加有利于驅動板的工作。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屬于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