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包括珠寶本體及充電底座;所述珠寶本體包括珠寶外殼以及設置在所述珠寶外殼內的充電電池與功能模塊;所述充電電池的正極與所述功能模塊的電源端電連接,所述充電電池的負極與所述功能模塊的地端電連接;所述珠寶外殼上設有四個端子;所述四個端子一一對應地與所述充電電池的正極、所述充電電池的負極、所述功能模塊的正數(shù)據(jù)端、所述功能模塊的負數(shù)據(jù)端電連接;
所述充電底座包括底座本體、設置在所述底座本體上的USB接口以及用于與所述四個端子相接觸的四個頂針;所述四個頂針一一對應地與所述USB接口的VCC端、GND端、D+端以及D-端電連接,以使所述四個端子與所述四個頂針接觸時,所述VCC端與所述充電電池的正極電連接、所述GND端與所述充電電池的負極電連接、所述D+端與所述功能模塊的正數(shù)據(jù)端電連接、所述D-端與所述功能模塊的負數(shù)據(jù)端電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四個端子中,與所述充電電池的負極電連接的端子為設置在所述珠寶外殼上的金屬外飾件,其余三個端子分別設置在所述金屬外飾件上并與所述金屬外飾件絕緣。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所述珠寶外殼包括上蓋與底蓋;所述充電電池與所述功能模塊位于所述上蓋與所述底蓋所形成的封閉空間內;所述底蓋上設有貫穿所述底蓋的四個穿孔;所述四個端子分別穿過所述四個穿孔伸入到所述封閉空間,以形成與所述充電電池的正極、所述充電電池的負極、所述功能模塊的正數(shù)據(jù)端、所述功能模塊的負數(shù)據(jù)端電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所述珠寶本體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珠寶外殼內的連接件;所述四個端子與所述連接件連接,并通過所述連接件分別與所述充電電池的正極、所述充電電池的負極、所述功能模塊的正數(shù)據(jù)端、所述功能模塊的負數(shù)據(jù)端電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所述四個端子中的至少一個端子與所述連接件螺紋連接。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余三個端子分別套設有橡膠圈以使得所述其余三個端子與所述金屬外飾件絕緣。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所述珠寶本體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珠寶外殼內的存儲單元;所述存儲單元的數(shù)據(jù)輸入端與所述功能模塊的數(shù)據(jù)輸出端電連接;所述存儲單元的數(shù)據(jù)輸出端與所述功能模塊的數(shù)據(jù)輸入端電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底座還包括電壓轉換模塊;所述USB接口的VCC端以及與其對應的頂針之間通過所述電壓轉換模塊電連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所述珠寶本體還包括電壓轉換模塊;所述充電電池的正極以及與其對應的端子之間通過所述電壓轉換模塊電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珠寶,其特征在于,所述USB接口為micro USB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