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逆變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便于安裝和維護的風機逆變器。
背景技術:
風機并網發(fā)電系統(tǒng)由風機、控制器(整流器)、風機并網逆變器及配電系統(tǒng)組成。風能通過風力發(fā)電機轉化為幅值和頻率變化的交流電,變換的交流電通過控制器變換為直流電。再通過并網型逆變器將直流電能轉化為與電網同頻率、同相位的正弦波電流,饋入電網。可見風機并網逆變器為風力發(fā)電系統(tǒng)中的關鍵設備,現有的風機并網逆變器拆卸比較麻煩,都需要擰開螺絲才能打開風機并網逆變器的內部,不利于維修和保養(yǎng),所以設計一款便于打開和維修的風機逆變器是值得考慮的。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于安裝和維護的風機逆變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便于安裝和維護的風機逆變器,包括風機逆變器本體和底座,所述風機逆變器本體上安裝有擋板,所述擋板上設置有若干個齒輪槽,所述風機逆變器本體的頂部安裝有伺服電機,所述伺服電機上安裝有齒輪,所述齒輪與所述齒輪槽配合使用,所述風機逆變器本體的一側安裝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安裝有控制按鈕,所述控制面板的內部安裝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伺服電機電性連接,所述風機逆變器本體的內部安裝有干燥劑盒,所述干燥劑盒上設置有若干個通孔,所述底座上安裝有若干個螺紋孔,所述底座上安裝有第一固定桿和第二固定桿,所述第一固定桿和所述第二固定桿配合使用,所述第一固定桿和所述第二固定桿的底部均與固定板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桿和所述第二固定桿與所述底座之間形成滑槽,所述風機逆變器本體安裝在所述滑槽內。
進一步的,所述干燥劑盒的內部安裝有干燥劑。
進一步的,所述通孔均勻分布在干燥劑盒的表面。
進一步的,所述風機逆變器本體的兩側均設置有散熱通孔。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風機逆變器,擋板上設置有若干個齒輪槽,啟動伺服電機,伺服電機帶動齒輪轉動,齒輪與齒輪槽配合使用,從而帶動擋板運動,便于打開擋板,從而對其內部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打開更加方便,省時省力,風機逆變器本體的內部安裝有干燥劑盒,干燥劑盒的內部安裝有干燥劑,便于吸收水分,保持逆變器內部干燥。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風機逆變器本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底座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安裝使用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齒輪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擋板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控制面板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電性連接圖。
圖中:1-擋板;2-風機逆變器本體;3-伺服電機;4-控制面板;5-控制按鈕;6-螺紋孔;7-底座;8-滑槽;9-第一固定桿;10-固定板;11-第二固定桿1;12-齒輪;13-齒輪槽;14-干燥劑盒;15-通孔;16-控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7,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便于安裝和維護的風機逆變器,包括風機逆變器本體2和底座7,風機逆變器本體2上安裝有擋板1,擋板1上設置有若干個齒輪槽13,風機逆變器本體2的頂部安裝有伺服電機3,伺服電機3上安裝有齒輪12,齒輪12與齒輪槽13配合使用,風機逆變器本體2的一側安裝有控制面板4,控制面板4上安裝有控制按鈕5,控制面板4的內部安裝有控制器16,控制器16與伺服電機3電性連接,風機逆變器本體2的內部安裝有干燥劑盒14,干燥劑盒14上設置有若干個通孔15,底座7上安裝有若干個螺紋孔6,底座7上安裝有第一固定桿9和第二固定桿11,第一固定桿9和第二固定桿11配合使用,第一固定桿9和第二固定桿11的底部均與固定板10連接,第一固定桿9和第二固定桿11與底座7之間形成滑槽8,風機逆變器本體2安裝在滑槽8內。
進一步的,所述干燥劑盒14的內部安裝有干燥劑,便于吸收水分,保持逆變器內部干燥。
進一步的,所述通孔15均勻分布在干燥劑盒14的表面,有利于更好的吸收水分。
進一步的,所述風機逆變器本體2的兩側均設置有散熱通孔,有利于逆變器散熱,提高使用壽命。
工作原理:首先,擋板1上設置有若干個齒輪槽13,啟動伺服電機3,伺服電機3帶動齒輪12轉動,齒輪12與齒輪槽13配合使用,從而帶動擋板1運動,便于打開擋板1,從而對逆變器內部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打開更加方便,省時省力,風機逆變器本體2的內部安裝有干燥劑盒14,干燥劑盒14的內部安裝有干燥劑,便于吸收水分,保持逆變器內部干燥。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