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出一種通訊裝置,其包含一振蕩信號源、一可調式電容陣列、一框計數器、及一控制模塊。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一第一模式,該控制模塊控制該可調式電容陣列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一第一頻偏量;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一第二模式,該控制模塊控制該框計數器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一第二頻偏量。
【專利說明】通訊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與振蕩信號源的頻偏校正技術相關,尤其與校正振蕩信號源因負載量造成的頻偏的技術相關。
【背景技術】
[0002]多數電子系統(tǒng)都配備有至少一個振蕩信號源(例如石英振蕩器),用以提供時鐘信號做為其電路運作的參考依據。如何讓振蕩信號源的輸出頻率在各種情況下皆維持穩(wěn)定是一個重要的議題。舉例而言,當環(huán)境溫度改變時,振蕩信號源的輸出信號會出現(xiàn)頻偏(frequency offset)。為了避免電子系統(tǒng)的功能受環(huán)境因素影響,其中便必須設有補償頻偏的機制。
[0003]隨著電子相關技術的進步,各種類型的無線通信設備愈來愈普及。現(xiàn)行無線通信設備中的電路大多需要至少兩種時鐘信號:系統(tǒng)時鐘信號與實時(real-time)時鐘信號。系統(tǒng)時鐘信號的頻率較高(通常以兆赫為單位),是無線通信設備內多數電路運作時所參考的基礎信號。實時時鐘信號的頻率較低(通常以千赫為單位),用以協(xié)助無線通信設備計數真實時間(例如現(xiàn)在時刻為幾點幾分幾秒),以利無線通信設備與基地臺等其他無線系統(tǒng)同步、溝通。最傳統(tǒng)的硬件配置方式是在同一無線通信設備中設置兩組振蕩頻率不同的振蕩信號源,各自做為系統(tǒng)時鐘信號和實時時鐘信號的信號源。
[0004]為了節(jié)省硬件成本,有一種做法是令系統(tǒng)時鐘信號和實時時鐘信號共享同一個振蕩信號源。圖1呈現(xiàn)此類電子系統(tǒng)的一局部架構圖范例。于此范例中,系統(tǒng)時鐘信號的頻率為26兆赫,而實時時鐘信號的頻率為32千赫。振蕩信號源12的額定輸出頻率為26兆赫。此26兆赫的信號被分別提供至緩沖放大器14和除頻器16。緩沖放大器14負責將經放大后的26兆赫信號提供至后續(xù)電路(例如基頻電路),做為系統(tǒng)時鐘信號。除頻器16則是會將26兆赫的信號除頻,產生出32千赫的信號,其即為實時時鐘信號。耦接至除頻器16輸出端的框計數器(frame counter) 17系用以計數除頻器16的輸出信號中的脈沖數量,并且于計數結果達到一預定門檻值時改變其輸出信號??蛴嫈灯?7可被視為另一除頻器,其輸出信號為控制電子系統(tǒng)的操作。
[0005]于實際應用中,圖1繪示的電子系統(tǒng)有可能是移動電話。移動電話必須與提供通訊服務的基地臺進行同步以具有較佳的操作,移動電話系利用基地同所提供的時間信息進行追蹤其本身的時鐘信號與基地臺的時鐘信號兩者的差距。若移動電話的時鐘信號不夠準確(例如因溫度改變而出現(xiàn)頻偏),可藉由調整粗調電容陣列18A和/或微調電容陣列18B的設定(亦即改變振蕩信號源12的負載量)來校正振蕩信號源12的輸出頻率。
[0006]如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所知,移動電話每隔一段時間會自正常運作模式進入低耗電模式待機。為了節(jié)省整體耗電量,在低耗電模式中,緩沖放大器14及其后端使用系統(tǒng)時鐘信號的電路被關閉。顯然,振蕩信號源12于正常運作模式下必須推動的負載量,會不同于振蕩信號源12于低耗電模式下必須推動的負載量。負載量的改變也會令振蕩信號源12的輸出信號出現(xiàn)頻偏,導致實時時鐘信號的頻率在低耗電模式中偏離32千赫。然而,在低耗電模式中的移動電話并不會和基地臺進行同步程序,無從取得供校正頻偏的參考信息。因此,若頻偏量過大,在移動電話重新回到正常運作模式后,其中根據實時時鐘信號決定的「真實時間」可能會大幅偏離正確值。
【發(fā)明內容】
[0007]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一種新的通訊裝置及其頻偏補償方法。
[0008]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具體實施例為一種通訊裝置,其中包含一振蕩信號源、一可調式電容陣列、一框計數器、及一控制模塊。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一第一模式,該控制模塊控制該可調式電容陣列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一第一頻偏量;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一第二模式,該控制模塊控制該框計數器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一第二頻偏量。
[0009]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具體實施例為一種應用于一通訊裝置的控制方法。該通訊裝置包含一振蕩信號源、一可調式電容陣列與一框計數器。該控制方法包含: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一第一模式,藉由該可調式電容陣列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一第一頻偏量;以及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一第二模式,藉由該框計數器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一第二頻偏量。
[0010]關于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與精神可以藉由以下發(fā)明詳述及所附圖式得到進一步的了解。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呈現(xiàn)令系統(tǒng)時鐘信號和實時時鐘信號共享同一個振蕩信號源的電子系統(tǒng)的局部架構圖范例。
[0012]圖2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的電子系統(tǒng)的功能方塊圖。
[0013]圖3呈現(xiàn)根據本發(fā)明的補償模塊的詳細實施范例。
[0014]圖4A及圖4B系繪示電容控制碼與頻偏補償量在不同模式下的對應關系。
[0015]圖5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的頻偏補償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具體實施例為一種電子系統(tǒng),其功能方塊圖如圖2所示。須說明的是,此處所謂本發(fā)明一辭系用以指稱該等實施例所呈現(xiàn)的發(fā)明概念,但其涵蓋范疇并未受限于該等實施例本身。實務上,圖2中的電子系統(tǒng)200可為但不限于行動通訊裝置。
[0017]如圖2所不,電子系統(tǒng)200包含一振蕩信號源21、一控制模塊22、一第一補償模塊23、一第二補償模塊24及一負載模塊25。實務上,負載模塊25可能包含一個或多個需要振蕩信號源21提供的振蕩信號的電路或者是對振蕩信號源21的負載量有影響的電路。當負載模塊25對振蕩信號源21構成一第一負載量,控制模塊22共同或獨立控制第一補償模塊23及第二補價模塊24補償振蕩信號源21因至少一環(huán)境因素(例如溫度及/或供電電壓的變動)出現(xiàn)的一第一頻偏量。當負載模塊25對振蕩信號源21由構成一第一負載量變?yōu)闃嫵梢坏诙撦d量,控制模塊22共同或獨立控制第一補價模塊25及第二補償模塊24補償振蕩信號源21因一負載差異出現(xiàn)的一第二頻偏量。該負載差異為該第一負載量與該第二負載量的差異。第一補償模塊23和第二補償模塊24的詳細實施方式容后詳述。
[0018]實務上,負載量的變化可能出現(xiàn)在電子系統(tǒng)200改變其運作模式時。舉例而言,當電子系統(tǒng)200由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負載模塊25中的部分電路、及/或第一補償模塊23的部分電路、及/或第二補償模塊24的部分電路可能被關閉,因而改變了振蕩信號源21所看到的總負載量。本案發(fā)明人經仿真實驗發(fā)現(xiàn),負載量改變對振蕩信號源造成的頻偏量大致為定值,不會隨著溫度等環(huán)境因素變化而不同。因此,因負載量改變造成的頻偏以及因環(huán)境因素改變造成的頻偏可由兩個不同的模塊(第一補償模塊23、第二補償模塊24) —起或分別補償。
[0019]于一實施例中,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正常運作模式時負載模塊25、及第一及第二補償模塊23、24對振蕩信號源21構成的負載被假設為上述第一負載量,而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低耗電模式時負載模塊25、及第一及第二補償模塊23、24對振蕩信號源21構成的負載被假設為上述第二負載量。當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正常運作模式,因環(huán)境因素改變造成的頻偏主要由第一補償模塊23動態(tài)補償。相對地,當電子系統(tǒng)200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至少部份的第一補償模塊23與第二補償模塊24會共同或獨立地補償因負載量改變出現(xiàn)的頻偏。實務上,在不同模式下振蕩信號源21所面臨的負載量為可預知的,負載量改變造成的頻偏量亦可在電子系統(tǒng)200出廠前被預先量測或估計。此頻偏量信息可被記錄在控制模塊22中,或記錄于電子系統(tǒng)200內可供控制模塊22讀取的一儲存裝置中,據以共同或獨立地控制第一及第二補償模塊23、24。
[0020]于一實施例中,控制模塊22具有偵測環(huán)境因素的功能,并且系根據其偵測結果控制第一補償模塊23。在這個情況下,即使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低耗電模式,第一補償模塊23亦可針對環(huán)境因素發(fā)生的變化進行頻偏補償。易言之,第一補償模塊23和第二補償模塊24可同時獨立運作。
[0021]若電子系統(tǒng)200為一行動通訊裝置,則控制模塊22可根據基地臺提供的參考數據(例如是時間信息)判斷振蕩信號源21受到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有多大,并據此決定應控制第一補償模塊23對振蕩信號源21施以多少的頻偏補償量。
[0022]圖3呈現(xiàn)第一補償模塊23和第二補償模塊24的一種詳細實施范例。如圖3所示,第一補償模塊23為一可調式電容陣列,且包含一粗調電容陣列23A以及一微調電容陣列23B (以下統(tǒng)稱電容陣列23)。第二補償模塊24為一框計數器??蛴嫈灯?4系用以計數除頻器25B的輸出信號中的脈沖數量,并且于計數結果達到一預定門檻值時改變其輸出信號。此外,負載模塊25包含一緩沖放大器25A與一除頻器25B。緩沖放大器25A與振蕩信號源21的輸出頻率相同,而除頻器25B的輸出頻率低于振蕩信號源21的輸出頻率。當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正常運作模式,緩沖放大器25A和除頻器25B皆保持在運作狀態(tài)。當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低耗電模式,緩沖放大器25A被關閉,部分的電容陣列23也可能被設定到具有低電容值的狀態(tài),而除頻器25B繼續(xù)運作。
[0023]以下幾個實施例主要以電子系統(tǒng)200為一行動通訊裝置的情況來說明。假設當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正常運作模式,控制模塊22根據基地臺提供的時間信息控制電容陣列23來補償環(huán)境因素改變造成的頻偏。當電子系統(tǒng)200進入低耗電模式,電子系統(tǒng)200停止接收基地臺提供的時間信息,但控制模塊22可根據先前記錄的頻偏量信息繼續(xù)控制電容陣列23來補償環(huán)境因素改變造成的頻偏。另一方面,假設當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正常運作模式,緩沖放大器25A、除頻器25B和電容陣列23對振蕩信號源21構成的負載量為預設負載量(第一負載量),控制模塊22因此采用框計數器24原本預設的計數門檻值,亦即不需要補償因負載量改變造成的頻偏。當電子系統(tǒng)200處于低耗電模式,除頻器25B和和電容陣列23對振蕩信號源21構成的負載量不同于第一負載量,以下稱第二負載量。須說明的是,本發(fā)明的范疇不以上述假設為限。
[0024]于一實施例中,當電子系統(tǒng)200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沿用電容陣列23在進入低耗電模式前的設定值(亦即保持電容陣列23在正常運作模式下提供的頻偏補償量),但改變框計數器24采用的計數門檻值。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可理解,對后端電路來說,改變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等效于改變除頻器25B的輸出信號頻率,也可說是提供一頻偏補償量。如先前所述,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及/或部分電容陣列23改變了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量可在電子系統(tǒng)200出廠前預先量測。電路設計者可預先據此推算需要將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改變多少始能補償因負載量改變造成的頻偏量。實務上,不同模式所對應的計數門檻值可被儲存在控制模塊22中。待電子系統(tǒng)200重新回到正常運作模式,控制模塊22會將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回復為默認值(亦即停止框計數器24提供的頻偏補償作用),并可再度根據基地臺提供的時間信息選擇性地調整電容陣列23。
[0025]于另一實施例中,在正常運作模式下,控制模塊22會進一步記錄與環(huán)境因素相關的一頻偏量信息,例如由環(huán)境因素造成的頻偏量大小,或是微調電容陣列23B在進入低耗電模式前的控制碼。當電子系統(tǒng)200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同樣是利用改變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來補償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改變了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量,但并非如前一個實施例沿用電容陣列23在進入低耗電模式前的設定值。于此實施例中,進入低耗電模式后,控制模塊22系調降粗調電容陣列23A和微調電容陣列23B所具有的電容值,(例如:將粗調電容陣列23A和微調電容陣列23B皆設定為具有一最小電容值(例如零)),并對應地控制框計數器24來進一步補償因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對振蕩信號源21所造成的頻偏量。由于電容陣列23也會對振蕩信號源21的負載量產生影響,當電容陣列23的設定改變時也會造成振蕩信號源21產生頻偏,因此電容陣列23可視為是負載模塊25的一部份。在此實施例中,因將電容陣列23設定到具有一較低的電容值對振蕩信號源21的負載量的改變所造成的頻偏,亦是由控制模塊22對應地控制框計數器24來進一步補償。也就是說,除了補償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改變的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框計數器24也會負責補償因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對振蕩信號源21所造成的頻偏量。如上所述,因環(huán)境因素造成的頻偏量系由控制模塊22所記錄或由微調電容陣列23B的控制碼得知,控制模塊22可據此推算需要如何進一步調整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詳細來說,控制模塊22可根據正常運作模式下電容陣列23的控制碼(即調降前)及低耗電模式下電容陣列23的控制碼(即調降后),得知控制碼調降前后的差距,再根據電容陣列23的控制碼與頻偏補償量的對應關系獲得一頻偏補償量,并據以調整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實務上,電容陣列23的控制碼與頻偏補償量的對應關系可被預先量測或計算,并記錄于控制模塊22或電子系統(tǒng)200中。上述做法的好處在于,藉由調降粗調電容陣列23A和微調電容陣列23B的電容值,振蕩信號源21的負載量被降低,其耗電量也會隨之下降。易言之,上述做法能協(xié)助電子系統(tǒng)200更加降低在低耗電模式中的耗電量,以延長電子系統(tǒng)200的待機時間。
[0026]于另一實施例中,當電子系統(tǒng)200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仍然是利用改變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來補償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及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例如:將粗調電容陣列23A和微調電容陣列23B皆設定為具有一最小電容值)改變了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由于框計數器24有限的精確度,此時仍存在有頻率誤差,也就是說,在進入低耗電模式后,振蕩信號源21系存在頻偏,這種做法適用于電子系統(tǒng)200的低耗電期間不過長的情況。此頻偏所造成的時間誤差可利用電子系統(tǒng)200切換到正常運作模式的時間點與電子系統(tǒng)200自一基地臺收到一尋呼訊號(paging signal)的時間點間的時間差來進行補償。舉例來說,假設電子系統(tǒng)200在正確的情況下應于時間點t由低耗電模式切換到正常運作模式,但由于時間誤差,電子系統(tǒng)200系在時間點t-x切回到正常運作模式,此時可利用一計數器來得到電子系統(tǒng)200切換到正常運作模式的時間點與電子系統(tǒng)200自基地臺收到尋呼訊號(paging signal)的時間點間的時間差,當自基地臺收到尋呼訊號(paging signal)時,電子系統(tǒng)200即可由計數器得到時間差x。此做法亦能協(xié)助電子系統(tǒng)200降低在低耗電模式中的耗電量。
[0027]于另一實施例中,當電子系統(tǒng)200第一次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利用改變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來補償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及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改變的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如上所述,待電子系統(tǒng)200再次進入正常運作模式后,控制模塊22可根據電子系統(tǒng)200切換到正常運作模式的時間點與電子系統(tǒng)200自基地臺收到尋呼訊號的時間點間的時間差校正前一段低耗電模式期間發(fā)生的時間誤差。于此實施例中,控制模塊22會進一步根據此時間誤差的大小推算因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造成的頻偏量,做為一頻偏校正量。隨后,當電子系統(tǒng)200再次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便會控制框計數器24除了補償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及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改變的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也根據該頻偏校正量補償方才根據時間誤差推算出的頻偏。
[0028]于另一實施例中,當電子系統(tǒng)200第一次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利用改變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來補償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改變的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并調降粗調電容陣列23A和微調電容陣列23B所具有的電容值,例如:將粗調電容陣列23A和微調電容陣列23B皆設定為具有一最小電容值(例如零),并對應地控制框計數器24來進一步補償因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對振蕩信號源21所造成的頻偏量。也就是說,除了補償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改變的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框計數器24也會負責補償因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對振蕩信號源21所造成的頻偏量。因調降電容陣列23的電容值對振蕩信號源21所造成的頻偏量可由控制模塊22所記錄或由電容陣列23的控制值得知,控制模塊22可據此推算需要如何進一步調整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待電子系統(tǒng)200再次進入正常運作模式后,控制模塊22可根據電子系統(tǒng)200切換到正常運作模式的時間點與電子系統(tǒng)200自基地臺收到尋呼訊號的時間點間的時間差校正前一段低耗電模式期間發(fā)生的時間誤差。于此實施例中,控制模塊22會進一步根據此時間誤差得到一頻偏校正量。隨后,當電子系統(tǒng)200再次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便會根據該頻偏校正量控制框計數器24進一步補償該時間誤差。
[0029]于另一實施例中,當電子系統(tǒng)200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同樣是利用改變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來補償因關閉緩沖放大器25A改變的負載量所造成的頻偏,但改變電容陣列23的設定值。于此實施例中,當電子系統(tǒng)200自正常運作模式被切換至低耗電模式,控制模塊22將粗調電容陣列23A設定為具有一最小電容值,改為僅控制微調電容陣列23B補償因環(huán)境因素出現(xiàn)的頻偏量。在此實施例中,因粗調電容陣列23A被設定為具有一最小電容值所造成的負載量改變亦會造成頻偏,此頻偏同樣是利用改變框計數器24的計數門檻值來進行補償。粗調電容陣列23A在不同設定值對振蕩信號源21構成的負載量為可預知的,負載量改變造成的頻偏量亦可在電子系統(tǒng)200出廠前被預先量測或估計,此頻偏量信息可被記錄在控制模塊22中,或記錄于電子系統(tǒng)200內可供控制模塊22讀取的一儲存裝置中,控制模塊22可根據此頻偏量信息來控制框計數器24進行補償。實務上,當粗調電容陣列23A被設定為具有最小電容值時,由于整體負載結構的改變,微調電容陣列23B的設定值與頻偏補償量的對應關系會出現(xiàn)變化,其范例如圖4A所示。
[0030]圖4A的橫軸坐標為對應微調電容陣列23B的電容大小的控制碼;控制碼愈大表示電容值愈高。圖4A的縱軸坐標為頻偏補償量。在這個范例中,微調電容陣列23B被設計為于正常運作模式下提供-SOppm?+SOppm的頻偏補償量(第一曲線)。如圖4A所示,當粗調電容陣列23A被設定為具有最小電容值,微調電容陣列23B能提供的頻偏補償量變?yōu)?160ppm?+160ppm(第二曲線)。因此,在低耗電模式中,控制模塊22須根據新的對應關系改變微調電容陣列23B的控制碼。舉例而言,同樣是提供+40ppm的頻偏補償量,微調電容陣列23B在正常運作模式中的控制碼為256,在低耗電模式中的控制碼可能變?yōu)?84。若欲令微調電容陣列23B在低耗電模式中提供-80ppm?+80ppm的頻偏補償量,僅須利用控制碼在256?768間的微調電容陣列23B即足夠。須說明的是,實務上,微調電容陣列23B的控制碼與頻偏補償量的對應關系可被預先量測或計算,以圖4A為例,在電子系統(tǒng)200出廠前,以微調電容陣列23B控制碼為512的基準下,分別量測第一曲線(正常操作模式)的斜率及第二曲線(低耗電模式)的斜率,并將該等斜率與做為基準的微調電容陣列23B控制碼記錄下來。須說明的是,該相對關系的量測或計算方式為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所知,于此不贅述。
[0031]于另一實施例中,如圖4B所示,當控制碼為O,微調電容陣列23B提供+80ppm的頻偏補償量。于此范例中,若欲令微調電容陣列23B在低耗電模式中提供-SOppm?+SOppm的頻偏補償量,僅須利用控制碼在O?512間的微調電容陣列23B即足夠,如此可進一步降低電子系統(tǒng)200的耗電量。實務上,在電子系統(tǒng)200出廠前,以微調電容陣列23B控制碼為O的基準下,分別量測第一曲線(正常操作模式)的斜率及第二曲線(低耗電模式)的斜率,并將該等斜率與做為基準的微調電容陣列23B控制碼記錄下來,即可得到如圖4B所示的微調電容陣列23B的控制碼與頻偏補償量的對應關系。
[0032]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具體實施例為一種應用于一電子系統(tǒng)的頻偏校正方法,其流程圖系繪不于圖5。該電子系統(tǒng)包含一振蕩信號源、一負載模塊、一第一補償模塊與一第二補償模塊。步驟S51為:當該負載模塊對該振蕩信號源構成一第一負載量,共同或獨立地控制該第一補償模塊與第二補償模塊補償該振蕩信號源因至少一環(huán)境因素出現(xiàn)的一第一頻偏量。步驟S52為:當該負載模塊對該振蕩信號源由構成一第一負載量變?yōu)闃嫵梢坏诙撦d量,共同或獨立地控制該第一補償模塊與第二補償模塊補償該振蕩信號源因一負載差異出現(xiàn)的一第二頻偏量,其中該負載差異為該第一負載量與該第二負載量的差異。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可理解,先前在介紹電子系統(tǒng)200時描述的各種操作變化亦可應用至圖5中的頻偏補償方法,其細節(jié)不再贅述。
[0033]藉由以上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詳述,系希望能更加清楚描述本發(fā)明的特征與精神,而并非以上述所揭露的較佳具體實施例來對本發(fā)明的范疇加以限制。相反地,其目的是希望能涵蓋各種改變及具相等性的安排于本發(fā)明所欲申請的專利范圍的范疇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應用于通訊裝置的控制方法,該通訊裝置包含振蕩信號源、可調式電容陣列與框計數器,該控制方法包含: 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第一模式,藉由該可調式電容陣列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第一頻偏量;以及 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第二模式,藉由該框計數器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第二頻偏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 提供預定補償信息; 其中該框計數器根據該預定補償信息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該第二頻偏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 當該通訊裝置由該第一模式切換至該第二模式,調降該可調式電容陣列的電容值。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該第二模式,該框計數器根據該可調式電容陣列的控制值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該第二頻偏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 根據該通訊裝置切換到該第一模式的時間點與該通訊裝置自基地臺收到尋呼訊號的時間點間的時間差,決定校正信息; 其中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該第二模式,該框計數器根據該校正信息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該第二頻偏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頻偏量由至少一環(huán)境因素所造成,該環(huán)境因素包含溫度因素及電源電壓因素。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可調式電容陣列包含粗調電容陣列與微調電容陣列,該控制方法進一步包含: 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該第二模式,該框計數器依據該微調電容陣列進入該第二模式前的設定值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該第一頻偏量。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可調式電容陣列包含粗調電容陣列與微調電容陣列,該控制方法進一步包含: 調降該粗調電容陣列的電容值,并對應地改變該微調電容陣列的設定值,以補償該第一頻偏量。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該第二模式,該框計數器根據該粗調電容陣列的設定值補償該第二頻偏量。
10.一種通訊裝置,其包含; 振蕩信號源; 可調式電容陣列; 框計數器;及 控制模塊,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第一模式,該控制模塊控制該可調式電容陣列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第一頻偏量;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第二模式,該控制模塊控制該框計數器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第二頻偏量。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框計數器根據預定補償信息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該第二頻偏量。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通訊裝置由該第一模式切換至該第二模式,該控制模塊調降該可調式電容陣列的電容值。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該第二模式,該框計數器根據該可調式電容陣列的設定值補償該第二頻偏量。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模塊根據該通訊裝置切換到該第一模式的時間點與該通訊裝置自基地臺收到尋呼訊號的時間點間的時間差,決定校正信息;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該第二模式,該框計數器根據該校正信息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該第二頻偏量。
15.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頻偏量由至少一環(huán)境因素所造成,該環(huán)境因素包含溫度因素及電源電壓因素。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可調式電容陣列包含粗調電容陣列與微調電容陣列;當通訊裝置切換至該第二模式,該框計數器依據該微調電容陣列進入該第二模式前的設定值補償該振蕩信號源的該第一頻偏量。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可調式電容陣列包含粗調電容陣列與微調電容陣列;當通訊裝置切換至該第二模式,該控制模塊調降該粗調電容陣列的電容值,并對應地改變該微調電容陣列的設定值,以補償該第一頻偏量。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通訊裝置操作于該第二模式,該框計數器根據該粗調電容陣列的設定值補償該第二頻偏量。
【文檔編號】H03B5/32GK104242822SQ201410256393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6月10日
【發(fā)明者】洪志銘, 李約廷, 林正杰, 王耀祺, 顏仕杰 申請人: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