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用電設備的智能控制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墻用智能控制器。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用電設備如家用取暖器、照明燈、排氣扇、熱水器等都是通過固定于墻壁上的多個開關單獨控制,并通過在墻壁內或墻壁表面連接導線實現(xiàn)控制信號的傳輸?,F(xiàn)在市面上的墻用控制器,但是普遍都存在面板的按鍵易損壞的問題,同時安裝也較為不便。如附圖中的圖1所示為傳統(tǒng)的遙控器前面板示意圖,通過在前面板上去除部分材料形成一按壓按鍵的部件,該部件經(jīng)由前面板材料的彈性形變在按壓后復位,但是隨著按壓次數(shù)的增加,會導致出現(xiàn)不可逆的形變甚至斷裂損毀。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拆裝方便,易于維護,且按鍵壽命較長的墻用智能控制器。
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實現(xiàn):
一種墻用智能控制器,包括預設于墻體的底盒,固定于底盒的第一電路板,與第一電路板連接并設有按鍵的第二電路板以及前面板,所述第二電路板與前面板間設有用于觸發(fā)按鍵的傳動支架。
進一步的,所述傳動支架包括連接架和設于連接架上與按鍵位置相對應的傳動柱體。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架上設有用于定位的通孔。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架的通孔通過設于前面板內表面對應位置的定位塊實現(xiàn)定位。
進一步的,所述前面板在按鍵的對應位置處設有按鍵孔,所述傳動支架的傳動柱體伸出到按鍵孔處。
進一步的,所述前面板內表面設有卡扣,底盒上與卡扣相對應位置設有與卡扣相配合的卡槽。
進一步的,所述卡扣頂部形成有一倒鉤,底部設有一加強筋。
進一步的,所述底盒上設有一防水圈,所述前面板內表面與防水圈相對應位置設有一與防水圈配合的凹槽。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
1.按鍵與前面板間采用了傳動支架進行連接,相較于傳統(tǒng)的方式,使用壽命更長,按鍵反饋也更為靈敏。
2.采用便于拆裝的卡扣方式安裝于墻壁上,拆裝和維護更為方便。
3.前面板與底盒間設置了防水圈,能夠有效地防止水汽進入控制器內部。
附圖說明
圖1為傳統(tǒng)控制器的前面板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總體結構展開圖。
圖3為本實施例的傳動支架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施例的前面板內表面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4的A部放大圖。
圖6為傳動支架和前面板內表面的連接狀態(tài)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便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圖1為傳統(tǒng)前面板7的示意圖,傳統(tǒng)前面板7挖去部分材料形成一按壓件71,通過按壓該按壓件71觸發(fā)內部的按鍵。但是,該按壓件是經(jīng)由前面板材料具有的彈性形變性能實現(xiàn)的按壓后的復位,隨著按壓次數(shù)的增多,按壓件71會出現(xiàn)不可逆的形變甚至斷裂損壞。
參照圖2~6,本實施例提供的墻用智能控制器包括底盒1,固定于底盒1的第一電路板2,與第一電路板2連接的第二電路板3,傳動支架5以及前面板6,其中傳動支架5設于第二電路板3及前面板6之間。該墻用智能控制器底盒1預先埋設于墻體之中,底盒的邊框上設有用于連接前面板6的卡槽11以及防水圈12。在使用過程中,電路板2將家用電路中的強電轉化為弱電,供給第二電路板3。
圖3為本實施例的傳動支架結構示意圖,該傳動支架5包括連接架51和設于連接架上并與按鍵位置相對應的傳動柱體52。同時,在連接架51上還設有用于定位和固定的通孔53。
圖4為前面板的內表面結構示意圖,在該前面板6內表面的周邊對應底盒卡槽11的位置設有卡扣61,對應按鍵的位置上設有按鍵孔62,以便于傳動支架5露出。圖5為圖4的A部放大圖,卡扣61與前面板6的內表面垂直,頂端形成有一鉤部611,底部與前面板6的連接處設置有加強筋612。在安裝時,卡扣61的鉤部611扣入底盒的卡槽11處,經(jīng)由卡扣11本身的彈性形變使前面板6緊密地連接到底盒1上。當需要拆卸時,只需施加能使卡扣11發(fā)生彈性形變的力即可將前面板6從底盒上卸下,便于進行維護。在前面板6的內表面與傳動支架6通孔53對應的位置還設有凸起部63。如圖6所示,該凸起部63可以插入通孔53中,從而完成傳動支架5的定位和固定。該前面板6的內表面與底盒的防水圈相對應位置處還設有一與防水圈配合的凹槽64。同時,在前面板6的外表面還可粘貼帶有按鍵標識的防水貼(附圖中未表示),防止水汽從前面板的按鍵孔62進入內部,達到保護內部組件的效果。
本實用新型中,按鍵與前面板之間采用了傳動支架進行連接,相較于傳統(tǒng)的方式,使用壽命更長,按鍵反饋也更為靈敏;采用便于拆裝的卡扣方式安裝于墻壁上,拆裝方便;前面板與底盒間設置了防水圈,能夠有效地防止水汽進入控制器內部。
雖然對本實用新型的描述是結合以上具體實施例進行的,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員能夠根據(jù)上述的內容進行許多替換、修改和變化,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所有這樣的替代、改進和變化都包括在附后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