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控制共享服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控制共享服務使用的技術,共享服務例如是實時提供給一組用戶或一組賬戶的移動電話服務。
背景技術:
本部分描述的方法是可能已經采用的方法,而并非一定是先前已經被提出并采用的方法。因此,除非特別指出,不應該僅僅因為本部分描述的方法在背景技術部分描述而認為這些方法就是現有技術。服務提供商,例如用于移動電話通信的服務提供商,可提供包含用于一個以上用戶的服務的計劃或套裝,以便用戶能夠共享該計劃制定的一個以上賬戶。這些賬戶可包括用戶在使用其電話期間共享的時間總和。但是,在沒有預付費用的情況下為賬戶和賬戶的用戶提供服務,服務提供商存在風險,例如由于不付費而可能的損失。隨著每個增加的用戶和賬戶,由于服務使用的增加,而增大了這一風險。此外,用戶可能期望服務提供商限制服務的使用以降低費用。因此,服務提供商需要進行控制。本申請公開了用于控制一個以上用戶或賬戶的服務使用的技術。
發(fā)明內容
一種方法,包括獲得負債限制,所述負債限制表示可用資產;確定在對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是否超過第一結余,所述第一結余表示所述可用資產能夠被所述第一用戶消耗的第一部分;確定在對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是否超過第二結余,所述第二結余表示所述可用資產能夠被所述第二用戶消耗的第二部分;如果所述第一負債數量超過所述第一結余,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以及如果所述第二負債數量超過所述第二結余,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二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一種方法,包括獲得具有第一用戶的第一賬戶和具有第二用戶的第二賬戶的層次結構,所述第二賬戶在所述層次結構中比所述第一賬戶層次低;獲得(a)第一負債限制, 所述第一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一賬戶的第一可用資產,以及(b)第二負債限制,所述第二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二賬戶的第二可用資產;維護第一累計總和,所述第一累計總和包括 (a)在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與(b)在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的合計;確定所述第一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第一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
圖1是賬戶結構的示例性配置的框圖;圖2是賬戶結構的示例性配置的框圖3是具有范圍的圖2所示配置的框圖;圖4是具有范圍的圖2所示配置的一部分的框圖;圖5是具有范圍的圖2所示配置的一部分的框圖;圖6是具有范圍的圖2所示配置的一部分的框圖;圖7是賬戶結構的示例性配置的框圖;圖8是賬戶結構的示例性配置的框圖;圖9是包括總貨幣負債系統的服務提供商系統的示例性配置的框圖;圖10是總貨幣負債系統的示例性配置以及能夠影響總貨幣負債系統的條目的框圖;圖11是包括用于管理總貨幣負債系統的分級服務器的通信系統的框圖;以及圖12是圖11的分級服務器的框圖。在附圖中,一個以上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這些附圖中公共的元件或特征。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說明書引入了在本申請中被稱作“總貨幣負債”的概念??傌泿咆搨菫榱丝刂苼碜粤硪粊碓吹馁Y產消耗而定義的特定類型的金額。資產包括貨幣金額、商品和服務。月艮務可包括商品和/或服務。更具體地,總貨幣負債包括負債或消耗的資產的累計總和??偫塾嬀哂杏绊戀~戶借出(增加總貨幣負債)和賬戶存入(減少總貨幣負債)的值。本說明書還引入了在本申請中被稱作“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概念??傌泿咆搨拗剖抢塾嬁偤偷闹?。總貨幣負債限制可以是某來源希望給予賬戶的最大財務風險。在說明書的結尾處給出了名為表3的表格,包含了若干其他術語的定義。例如服務提供商等的來源在沒有預付款情況下為賬戶和賬戶的用戶提供資產可存在風險,例如由于不付費而可能的損失。由于服務使用的增加,層次結構中存在一個賬戶或多于一個賬戶的一個以上用戶,使得這一風險增加。本申請?zhí)峁┑目傌泿咆搨到y(“TML 系統”)獲得用于賬戶的總貨幣負債限制,其表示由來源或服務提供商預先確定的可用資金數量。TML系統維護總貨幣負債,總貨幣負債是在限定范圍內每個賬戶的多個用戶或多個賬戶所形成的負債數量的累積總和。TML系統確定總貨幣負債是否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以告知來源或用戶。如果總貨幣負債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則可發(fā)起通信來影響為用戶提供的服務。所發(fā)起的通信可影響服務的提供,以告知用戶或停止服務的使用。本申請所使用的術語“超過”包括等于或大于。TML系統也可確定可用總貨幣負債(“可用TML”),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總貨幣限制的數量??捎肨ML表示在總貨幣負債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之前,用戶或賬戶可消耗的一部分可用資金??砂l(fā)起可用TML與例如網絡的通信,表示可僅在對應于可用TML 的時間量中允許資產的使用,或者表示用戶或賬戶可僅消耗總計與可用TML對應的數量, 網絡負責在到達該數量(例如消耗水平)時停止資產的使用。在為每個用戶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由每個用戶形成的負債數量可被確定為超過結余,結余表示可用資金可被每個用戶消耗的部分。如果用戶的其中之一的負債數量超過了表示可用資金可被該用戶消耗部分的結余,則發(fā)起與裝置的通信,以影響為該用戶的服務提供。如上所述,可發(fā)起服務提供的影響,以告知用戶或停止服務的使用。
因此,TML系統實時維護總貨幣負債并確定可用TML,或者,如果在資產消耗期間總貨幣負債超過了總貨幣負債限制,則可在總貨幣負債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時盡快采取措施。通過使用總貨幣負債的當前最新值以及總貨幣負債限制,例如在與在線授權和對使用收費一起使用時,商家或服務提供商可在已到達總貨幣負債限制時禁止賬戶的進一步使用,包括賬戶的任意或所有成員或用戶的使用。例如,當總貨幣負債通過賬戶的存入(例如償還)而減少,或者商家同意增加賬戶的總貨幣負債限制時,這些限制才被放寬。參照圖1,賬戶結構100具有包含了 TML系統103的賬戶102,TML系統103獲得總貨幣負債限制106,并維護賬戶102的總體的總貨幣負債104。賬戶102具有單個賬戶提供者108,賬戶提供者108隨后建立三個賬戶結余110、 112和114。三個賬戶結余110、112和114可用于為賬戶102的所有用戶(包括用戶118、 130和14 進行商品或服務的支付。賬戶提供者108還控制使用賬戶102的收費和期限。賬戶102具有用戶118,用戶118是賬戶102的成員。用戶118具有用戶提供者 120,用戶提供者120控制用戶118的使用期限、條件和費率。用戶提供者120還建立用戶結余122、124和126。用戶結余122、1M和1 僅可用于為用戶118進行商品或服務的支付。賬戶102具有用戶130,用戶130是賬戶102的成員。用戶130具有用戶提供者 132,用戶提供者132控制用戶130的使用期限、條件和費率。用戶提供者132還建立用戶結余134、136和138。用戶結余134、136和138僅可用于為用戶130進行商品或服務的支付。用戶提供者120和用戶提供者132是相同的,但是,用戶提供者120和用戶提供者132 可以是不同。賬戶102具有用戶142,用戶142是賬戶102的成員。用戶142具有用戶提供者 144,用戶提供者144控制用戶142的使用期限、條件和費率。該提供者還建立用戶結余146。 用戶結余146僅可用于為用戶142進行商品或服務的支付??傌泿咆搨?04反映了賬戶102的負債。總貨幣負債104受到賬戶102內的所有貨幣結余(包括用戶結余110、112、122、124、134、136、146)使用的影響,并且對賬戶102內的所有貨幣結余使用產生影響。賬戶結余114和用戶結余1 和138是非貨幣結余。例如短消息服務(SMS)等的非貨幣結余可能不會影響到總貨幣負債104,也不會受到總貨幣負債104的影響。例如,可從服務提供商處購買計劃,其中,每月$10提供500條SMS,超出部分每條SMS收費$0.10。對于該計劃的$10收費可應用至總貨幣負債。每月可從將SMS結余設置為500條、$10應用至總貨幣負債開始。隨著首先的500條SMS中的每一條被使用和收費,SMS結余可減少1條,但是總貨幣負債不會受到影響,這是因為$10是按月分配的。 當用戶使用SMS超出初始的500條時,SMS結余將為0,因此將收取$0. 10的費用。該$0. 10 的收費可應用至總貨幣負債。因此,總貨幣負債可僅受到貨幣變化的影響。每個用戶受到他們的可用結余的限制。例如,用戶118受到結余122、124和126 的限制,用戶130受到結余134、136和138的限制,用戶142受到結余146的限制。另外, 每個用戶受到賬戶總貨幣負債限制的限制,例如,用戶118、130和142受到總貨幣負債限制 106的限制。它們是被應用的基本獨立的、平行的核查或限制??傌泿咆搨?04是例如通過使用商品或服務,由賬戶102和用戶118、130和142 形成的負債的總和。TML系統維護總貨幣負債104,并確定總負債104何時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106。另外,TML系統也可確定可用TML,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104低于總貨幣限制106的數量??捎肨ML表示在總貨幣負債104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106之前,賬戶102 和用戶118、130和142可消耗的一部分可用資金。參照圖2,包括賬戶層次配置200的賬戶結構具有比配置100更復雜的層次化結構,其包括賬戶212、218、2M、232、238、242和M8,這些賬戶是子賬戶,或者在層次結構中比賬戶202位置低。這在到達TML系統204、214、220、226、234、M0、244和250的范圍時變
得重要。參照圖3,配置200具有范圍305、310、315、320、325、330、3;35和340。在缺省情況下,具有總貨幣負債和總貨幣負債限制的TML系統的范圍是賬戶和與該賬戶直接相關的所有用戶。TML系統204的范圍305包括賬戶202和用戶206、208和210。TML系統214的范圍310包括賬戶212和用戶216。TML系統234的范圍315包括賬戶232。TML系統220的范圍320包括賬戶218和用戶222。TML系統226的范圍325包括賬戶2 和用戶2 和 230。TML系統MO的范圍330包括賬戶238和用戶252。TML系統M4的范圍335包括賬戶242和用戶254。TML系統250的范圍340包括賬戶248和用戶256。TML系統204、234、 220、226、240、244 和 250 沒有重疊。因此,每個賬戶的總貨幣負債包括賬戶和與該賬戶直接相關的所有用戶形成的負債總和。每個賬戶的TML系統確定總貨幣負債何時超過該TML系統的總貨幣負債限制。例如,TML系統204具有總貨幣負債,其維護賬戶202和用戶206、208和210所形成的負債總和,并確定總貨幣負債何時超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圖4示出了具有范圍310、320、325和405的配置200的一部分。TML系統204的范圍405擴展為包括整個層次結構,包含層次結構內的賬戶202、212、218和224以及用戶 206、208、210、216、222、228 和 230。TML 系統 204 與 TML 系統 214,220 和 226 重疊。因此, 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包括賬戶202、212、218和224以及用戶206、208、210、216、222、 228和230、例如通過使用商品或服務所形成的負債總和。TML系統204確定總貨幣負債何時超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TML系統可在總貨幣負債超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時,通過例如盡快發(fā)起通信來采取措施。另外,如上所述,TML系統214的范圍310包括直接與賬戶212相關的負債以及與賬戶212直接相關的單個用戶216的負債。因此,TML系統214的總貨幣負債維護賬戶212 和用戶216形成的負債總和,并確定總貨幣負債何時超過TML系統21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 TML系統220的范圍320包括與賬戶218直接相關的負債以及直接與賬戶220相關的單個用戶222的負債。因此,TML系統220的總貨幣負債維護賬戶218和用戶222形成的負債總和,并確定總貨幣負債何時超過TML系統220的總貨幣負債限制。TML系統226的范圍 325包括直接與賬戶2M相關的負債以及與賬戶2M直接相關的用戶2 和230的負債。 因此,TML系統226的總貨幣負債維護賬戶2M和用戶2 與230形成的負債總和,并確定總貨幣負債何時超過TML系統226的總貨幣負債限制。每個范圍的TML系統具有可用TML,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總貨幣限制的數量。當總貨幣負債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時,沒有更多的可用TML或者可用TML等于零。用戶可在一個以上范圍內。某個用戶或賬戶所在的范圍的可用TML的最小值在用戶或賬戶的限制范圍內,如表2的示例將進一步描述的那樣。另外,當總貨幣負債超過用戶或賬戶所在范圍的其中之一的總貨幣負債限制時,可發(fā)起通信來影響為用戶或賬戶提供服務。例如,用戶216在范圍310和405內。TML系統204具有可用TML,該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TML系統214具有可用TML,該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21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范圍405和310的最小可用TML限制用戶216,使得在總貨幣負債的其中之一超過這兩個TML系統其中之一的總貨幣負債限制之前,用戶216不能使用超過最小可用TML的資產。與之不同的是,單個范圍中的賬戶或用戶受到該范圍的可用TML的限制。例如,用戶206僅在范圍405中。范圍405的可用TML是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用戶206和/或用戶208和210可在總貨幣負債超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之前使用與TML系統204的可用TML相等的資產。圖5是具有范圍310、320、325和505的配置200的一部分。TML系統204的范圍 505被擴展為包括賬戶212,從而TML系統204與TML系統214重疊。因此,賬戶212和用戶216在范圍310和505內。TML系統204具有總貨幣負債,其維持賬戶202和212以及用戶206、208、210和216形成的負債總和,并確定總貨幣負債何時超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TML系統214具有總貨幣負債,其維持賬戶212和用戶216形成的負債總和, 并確定總貨幣負債何時超過TML系統21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TML系統204具有可用TML,該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TML系統214具有可用TML,該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 21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范圍505和310的最小可用TML限制用戶216,使得在總貨幣負債的其中之一超過這兩個TML系統其中之一的總貨幣負債限制之前,用戶216不能使用超過最小可用TML的資產。與之不同的是,單個范圍中的賬戶或用戶受到該范圍的可用TML的限制。例如,用戶206僅在范圍505中。范圍505的可用TML是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20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在總貨幣負債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之前,用戶206不能使用超過可用TML 的資產。另外,賬戶218和2 維持獨立的TML系統220和226,從而范圍320和325與圖 3所示類似。圖6是具有范圍305、330、3;35、340和610的配置200的一部分。范圍305與圖3
所示類似。TML系統234的范圍610包含賬戶232、238、242和248,且與TML系統240、244禾口 250重疊。因此,TML系統234的總貨幣負債包括賬戶232、238、242和248以及用戶252、254 和256形成的負債。TML系統234具有可用TML,該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 23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TML系統MO的范圍330包含賬戶238和用戶252,TML系統MO的總貨幣負債包括賬戶238和用戶252形成的負債。TML系統240具有可用TML,該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240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TML系統244的范圍335包含賬戶242和用戶254,TML系統M4的總貨幣負債包括賬戶242和用戶2M形成的負債。TML系統234具有可用TML,該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24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TML系統250的范圍340包含賬戶248和用戶256,TML系統250的總貨幣負債包括賬戶248和用戶256形成的負債。TML系統250具有可用TML,該可用TML等于總貨幣負債低于TML系統234的總貨幣負債限制的數量。一個賬戶或用戶所在的每個范圍的最小可用TML對該賬戶或用戶進行限制,使得在總貨幣負債的其中之一超過這些TML 系統其中之一的總貨幣負債限制之前,該賬戶或用戶不能使用超過最小可用TML的資產。參照圖1-6,如果總貨幣負債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或者當用戶超過其結余時,可發(fā)起通信來影響為用戶提供的服務或來源或服務提供商。可發(fā)起服務提供的影響,以告知服務提供商或用戶,或停止商品或服務的使用。可向例如網絡發(fā)起可用TML的通信,表示商品和服務可僅在對應于可用TML的時間量中允許商品和服務。可發(fā)起可用TML的通信,例如以表示在總貨幣負債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之前,用戶可僅消耗總計與可用TML對應的數量,從而網絡負責在到達該數量(例如消耗水平)時停止服務。TML系統可限制賬戶內的負債或所有后支付貨幣結余的可用性,包括賬戶結余和用戶結余,從而總貨幣負債不會超過總貨幣負債限制,下面將在參照圖7和圖8的實施例詳細描述。圖7是賬戶結構的示例性配置,以配置700表示。賬戶705具有TML系統708和用戶725,730和735. TML系統708具有總貨幣負債710和總貨幣負債限制715。用戶725具有用戶提供者740,用戶提供者740控制用戶725的使用的期限、條件和費率。用戶提供者740還建立用戶結余755。用戶結余755可僅用于為用戶725進行商品或服務的支付。用戶730具有用戶提供者745,用戶提供者745控制用戶730的使用的期限、條件和費率。用戶提供者745還建立用戶結余760。用戶結余760可僅用于為用戶760 進行商品或服務的支付。用戶735具有用戶提供者750,用戶提供者750控制用戶735的使用的期限、條件和費率。用戶提供者750還建立用戶結余765。用戶結余765可僅用于為用戶735進行商品或服務的支付。下面是在移動電話通信服務場景下描述的配置700的實施例,但是本申請所描述的技術并不限于此,而是可以應用于其他服務場景,例如數據通信服務。另一種示例性服務是信用服務,例如,銷售部的兩個成員,其每一個均具有帶單獨結余的信用卡以及總貨幣負債。因此,為了嘗試性的信用交易,可采用類似于TML系統708的TML系統來控制對交易進行允許、拒絕或限制的裝置。
權利要求
1.一種方法,包括獲得負債限制,所述負債限制表示可用資產;確定在對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是否超過第一結余,所述第一結余表示所述可用資產能夠被所述第一用戶消耗的第一部分;確定在對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是否超過第二結余,所述第二結余表示所述可用資產能夠被所述第二用戶消耗的第二部分;如果所述第一負債數量超過所述第一結余,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以及如果所述第二負債數量超過所述第二結余,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二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所述第二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維護累計總和,所述累計總和包括所述第一負債數量與所述第二負債數量的合計; 確定所述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累計總和超過所述負債限制,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減少所述累計總和,其中,對所述累計總和的減少不改變所述第一負債數量或所述第二負債數量。
6.一種方法,包括獲得具有第一用戶的第一賬戶和具有第二用戶的第二賬戶的層次結構,所述第二賬戶在所述層次結構中比所述第一賬戶層次低;獲得(a)第一負債限制,所述第一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一賬戶的第一可用資產,以及 (b)第二負債限制,所述第二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二賬戶的第二可用資產;維護第一累計總和,所述第一累計總和包括(a)在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與(b)在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的合計;確定所述第一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第一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合計進一步包括(c)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可用金額數量,以及(d)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可用金額數量。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維護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所述第二負債數量的第二累計總禾口 ;確定所述第二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二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第二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二負債限制,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二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累計總和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所述第二負債數量與第二可用金額數量的合計。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維護所述第一累計總和與維護所述第二累計總和是同時進行的。
1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a)獲得第三負債限制,所述第三負債限制表示所述層次結構中的第三賬戶的第三可用資產;(b)維護第三累計總和,所述第三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三用戶形成的第三負債數量;(c)確定所述第三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以及(d)如果所述第三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發(fā)起向所述裝置的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1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a)獲得第三負債限制,所述第三負債限制表示所述層次結構中第三賬戶的第三可用資產;(b)維護第三累計總和,所述第三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三用戶形成的第三負債數量;(c)確定所述第三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以及(d)如果所述第三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發(fā)起向所述裝置的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其中,所述合計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三負債數量。
13.一種方法,包括獲得負債限制,所述負債限制表示賬戶的可用資產;維護累計總和,所述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用戶形成的負債數量的合計;確定可用負債,所述可用負債包括所述累計總和少于所述負債限制的數量;以及當所述累計總和超過由所述第一可用負債表示的所述負債限制時,向裝置發(fā)起通信, 以影響對所述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14.一種系統,包括處理器;以及存儲器,所述存儲器包含指令,所述指令控制所述處理器以使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以下操作獲得負債限制,所述負債限制表示可用資產;確定在對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是否超過第一結余,所述第一結余表示所述可用資產能夠被所述第一用戶消耗的第一部分;確定在對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是否超過第二結余,所述第二結余表示所述可用資產能夠被所述第二用戶消耗的第二部分;如果所述第一負債數量超過所述第一結余,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以及如果所述第二負債數量超過所述第二結余,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二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以及所述第二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維護累計總和,所述累計總和包括所述第一負債數量與所述第二負債數量的合計; 確定所述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累計總和超過所述負債限制,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三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 減少所述累計總和,以及其中,對所述累計總和的減少不改變所述第一負債數量或所述第二負債數量。
19.一種系統,包括 處理器;以及存儲器,所述存儲器包含指令,所述指令控制所述處理器以使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以下操作獲得具有第一用戶的第一賬戶和具有第二用戶的第二賬戶的層次結構,所述第二賬戶在所述層次結構中比所述第一賬戶層次低;獲得(a)第一負債限制,所述第一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一賬戶的第一可用資產,以及 (b)第二負債限制,所述第二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二賬戶的第二可用資產;維護第一累計總和,所述第一累計總和包括(a)在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與(b)在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的合計;確定所述第一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第一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合計進一步包括(c)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可用金額數量,以及(d)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可用金額數量。
2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維護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所述第二負債數量的第二累計總禾口 ;確定所述第二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二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第二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二負債限制,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二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二累計總和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所述第二負債數量與第二可用金額數量的合計。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系統,其中,維護所述第一累計總和與維護所述第二累計總和是同時進行的。
24.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a)獲得第三負債限制,所述第三負債限制表示所述層次結構中的第三賬戶的第三可用資產;(b)維護第三累計總和,所述第三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三用戶形成的第三負債數量;(c)確定所述第三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以及(d)如果所述第三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發(fā)起向所述裝置的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25.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a)獲得第三負債限制,所述第三負債限制表示所述層次結構中的第三賬戶的第三可用資產;(b)維護第三累計總和,所述第三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三用戶形成的第三負債數量;(c)確定所述第三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以及(d)如果所述第三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發(fā)起向所述裝置的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其中,所述合計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三負債數量。
26.一種系統,包括 處理器;以及存儲器,所述存儲器包含指令,所述指令控制所述處理器以使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以下操作獲得負債限制,所述負債限制表示賬戶的可用資產;維護累計總和,所述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用戶形成的負債數量的合計;確定可用負債,所述可用負債包括所述累計總和少于所述負債限制的數量;以及當所述累計總和超過由所述第一可用負債表示的所述負債限制時,向裝置發(fā)起通信, 以影響對所述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27.一種存儲介質,包括其上確切包含的指令,其中,所述指令能夠由處理器讀取,使得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以下操作獲得具有第一用戶的第一賬戶和具有第二用戶的第二賬戶的層次結構,所述第二賬戶在所述層次結構中比所述第一賬戶層次低;獲得(a)第一負債限制,所述第一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一賬戶的第一可用資產,以及 (b)第二負債限制,所述第二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二賬戶的第二可用資產;維護第一累計總和,所述第一累計總和包括(a)在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與(b)在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的合計;確定所述第一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第一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存儲介質,其中,所述第一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以及所述第二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存儲介質,進一步包括維護累計總和,所述累計總和包括所述第一負債數量與所述第二負債數量的合計; 確定所述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累計總和超過所述負債限制,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30.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存儲介質,其中,所述第三通信使得所述裝置禁止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31.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存儲介質,進一步包括 減少所述累計總和,其中,對所述累計總和的減少不改變所述第一負債數量或所述第二負債數量。
32.—種存儲介質,包括其上確切包含的指令,其中,所述指令能夠由處理器讀取,使得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以下操作獲得具有第一用戶的第一賬戶和具有第二用戶的第二賬戶的層次結構,所述第二賬戶在所述層次結構中比所述第一賬戶層次低;獲得(a)第一負債限制,所述第一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一賬戶的第一可用資產,以及 (b)第二負債限制,所述第二負債限制表示所述第二賬戶的第二可用資產;維護第一累計總和,所述第一累計總和包括(a)在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與(b)在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的合計;確定所述第一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第一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一負債限制,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和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存儲介質,其中,所述合計進一步包括(c)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可用金額數量,以及(d)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可用金額數量。
34.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存儲介質,進一步包括維護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所述第二負債數量的第二累計總禾口 ;確定所述第二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二負債限制;以及如果所述第二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二負債限制,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二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35.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存儲介質,其中,所述第二累計總和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所述第二負債數量與第二可用金額數量的合計。
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存儲介質,其中,維護所述第一累計總和與維護所述第二累計總和是同時進行的。
37.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存儲介質,進一步包括(a)獲得第三負債限制,所述第三負債限制表示所述層次結構中的第三賬戶的第三可用資產;(b)維護第三累計總和,所述第三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三用戶形成的第三負債數量;(c)確定所述第三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以及(d)如果所述第三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發(fā)起向所述裝置的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38.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存儲介質,進一步包括(a)獲得第三負債限制,所述第三負債限制表示所述層次結構中第三賬戶的第三可用資產;(b)維護第三累計總和,所述第三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三用戶形成的第三負債數量;(c)確定所述第三累計總和是否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以及(d)如果所述第三累計總和超過所述第三負債限制,發(fā)起向所述裝置的第三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三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其中,所述合計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三負債數量。
39.一種存儲介質,包括其上確切包含的指令,其中,所述指令能夠由處理器讀取,使得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以下操作獲得負債限制,所述負債限制表示賬戶的可用資產;維護累計總和,所述累計總和包括在對所述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用戶形成的負債數量的合計;確定可用負債,所述可用負債包括所述累計總和少于所述負債限制的數量;以及當所述累計總和超過由所述第一可用負債表示的所述負債限制時,向裝置發(fā)起通信, 以影響對所述用戶的所述服務提供。
全文摘要
一種方法,包括獲得負債限制,所述負債限制表示可用資產;確定在對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一用戶形成的第一負債數量是否超過第一結余,所述第一結余表示所述可用資產能夠被所述第一用戶消耗的第一部分;確定在對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期間所述第二用戶形成的第二負債數量是否超過第二結余,所述第二結余表示所述可用資產能夠被所述第二用戶消耗的第二部分;如果所述第一負債數量超過所述第一結余,向裝置發(fā)起第一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一用戶的服務提供;以及如果所述第二負債數量超過所述第二結余,向所述裝置發(fā)起第二通信,以影響對所述第二用戶的服務提供。
文檔編號H04M15/00GK102577342SQ200980160160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4月30日
發(fā)明者利奧爾·奧斯倫德爾, 布魯斯·弗蘭克爾, 戴維·波利卡, 潘卡伊·特里維迪 申請人:康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