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無線通信設備,是利用一個天線進行基于第一無線通信方式和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的無線通信設備,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是為了與被登記的其它設備連接而按照規(guī)定的處理間隔反復進行搜索上述其它設備的處理的無線通信方式,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是基于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以外的通信標準的無線通信方式,其中,
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被設定為基準間隔,
上述無線通信設備具有處理間隔變更單元,該處理間隔變更單元在正在進行基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的狀態(tài)或者能夠進行基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的狀態(tài)的至少一部分區(qū)間中,將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中,
上述處理間隔變更單元在上述基準間隔將被登記的全部上述其它設備作為對象來執(zhí)行一回基于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搜索上述其它設備的處理,之后將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
3.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中,
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是不經由接入點而相互間直接進行通信的無線通信方式,
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是經由接入點進行通信的無線通信方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中,
上述處理間隔變更單元在正在通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進行向接入點的連接的期間,將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
5.根據權利要求3或者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中,
上述處理間隔變更單元在正在通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執(zhí)行用于開始向接入點的連接的處理的期間,將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中,
上述處理間隔變更單元在基于用戶的操作,正在通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執(zhí)行用于開始向接入點的連接的處理的期間,將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中,
上述處理間隔變更單元在基于用戶的操作,通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獲取成為連接對象的接入點的一覽表的期間,將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中,
上述處理間隔變更單元在通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執(zhí)行變更成為連接對象的接入點的處理的期間,將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
9.一種無線通信方法,是在利用一個天線進行基于第一無線通信方式和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的無線通信設備中進行無線通信的無線通信方法,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是為了與被登記的其它設備連接而按照規(guī)定的處理間隔反復執(zhí)行搜索上述其它設備的處理的無線通信方式,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是基于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以外的通信標準的無線通信方式,其中,
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被設定為基準間隔,
上述無線通信方法具有如下的步驟,即,處理間隔變更單元在正在進行基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的狀態(tài)或者能夠進行基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的狀態(tài)的至少一部分區(qū)間中,將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
10.一種程序,用于使利用一個天線進行基于第一無線通信方式和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并且將處理間隔設定為基準間隔的無線通信設備實現處理間隔變更功能,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是為了與被登記的其它設備連接而按照規(guī)定的上述處理間隔反復進行搜索上述其它設備的處理的無線通信方式,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是基于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以外的通信標準的無線通信方式,
在上述處理間隔變更功能中,在正在進行基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的狀態(tài)或者能夠進行基于上述第二無線通信方式的通信的狀態(tài)的至少一部分區(qū)間中,將上述第一無線通信方式的上述處理間隔變更為比上述基準間隔長的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