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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充電功能的手機保護殼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1862647閱讀:191來源:國知局
具有充電功能的手機保護殼的制作方法與工藝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手機保護殼,特別涉及一種具有充電功能的手機保護殼。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發(fā)展,通訊裝置已經被大量使用在人們的日常生活工作中。特別是具有通話功能的通訊裝置,例如手機,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的必需品。

伴隨著手機業(yè)的快速發(fā)展,人們對手機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現(xiàn)有的手機基本上都是智能手機,其屏幕大小相較于早期的手機屏幕已經不可同日而語,其功能更是愈加強大,因此也使得手機的耗電量大幅度增加。目前,手機電池的容量設計與手機內部的節(jié)能設計基本已經發(fā)展到了極致,確仍然無法滿足人們的需要,反復插拔充電線讓用戶感到煩惱,智能手機的電池續(xù)航能力已經成為制約人們手機使用時間的一個重要因素。

為了讓使用者能夠在各種場合都能使用通話功能,無線耳機已經變成這類具有通話功能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附件。無線耳機通常是由內置可充電電池供電。使用一段時間后,使用者需要使用充電器對耳機進行充電之后才能使用。另外,無線耳機的存放也是一個長期困擾使用者的問題。

手機保護殼作為手機的外殼,對于防止手機跌落而造成的損壞有著巨大的作用。隨著手機不斷的更新?lián)Q代,各式各樣的手機保護殼也是層出不窮,但傳統(tǒng)的手機保護殼基本上只具有保護功能,其實用價值很有限。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具有充電功能的手機保護殼,以解決至少一種前述提出的問題。

一種具有充電功能的手機保護殼,所述手機保護殼包括用以安裝至一手機的殼體以及安裝在所述殼體內的輔助電池和充電裝置,所述輔助電池與所述充電裝置電連接,所述充電裝置包括用于與手機電連接的手機連接接口和與無線耳機電連接的耳機充電接口,所述充電裝置構造成用以當所述手機的內置電池和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其中任意一個電池的電量低于一預定閾值時控制所述輔助電池向所述其中任意一個電池充電。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充電裝置包括一電源接口,所述電源接口用于與一外接電源連接以利用所述外接電源對所述手機的內置電池、所述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和所述輔助電池同時充電。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充電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的一充電電路板,所述手機連接接口及電源接口安裝于所述充電電路板上,所述耳機充電接口與所述充電電路板電性連接。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手機連接接口為一充電插頭,所述充電插頭用于與安裝在所述殼體內的手機的充電插口插接。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耳機充電接口安裝于所述殼體上,所述耳機充電接口利用導線電性連接至所述充電電路板。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殼體包括殼體框,所述殼體框由若干邊合圍形成,其中一邊形成空腔,至少所述充電裝置的部分結構位于所述空腔內。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殼體包括與所述殼體框連接的背板,當所述手機安裝在所述殼體內時,所述背板用以覆蓋所述手機的背面,所述導線安裝在所述背板的內表面。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充電裝置包括供電管理模塊,所述供電管理模塊包括檢測模塊和控制器,所述檢測模塊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所述檢測模塊用以檢測所述手機的內置電池、輔助電池和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的剩余電量,所述控制器用以控制充電電流流向。

在一實施例中,當檢測到所述手機內置電池電量低于所述預定閾值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輔助電池為所述手機電池充電;當檢測到所述無線耳機內置電池電量低于所述預定閾值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輔助電池為所述無線耳機內置電池充電;當檢測到所述手機和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電量均低于自身的所述預定閾值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輔助電池同時為所述手機內置電池和無線耳機內置電池充電。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手機具有第一充電閾值,所述無線耳機具有第二充電閾值,所述充電裝置構造成用以當所述手機的內置電池的電量低于所述第一充電閾值或所述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的電量低于所述第二充電閾值時,控制所述輔助電池向低于對應充電閾值的內置電池進行充電,其中所述手機對應所述第一充電閾值的電量能夠實現(xiàn)的手機通話時長和所述無線耳機對應所述第二充電閾值的電量能夠實現(xiàn)的耳機通話時長相同。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具有充電功能的手機保護殼。在殼體框的一邊上設置一空腔,空腔內安裝充電電路板以及與充電電路板電連接的輔助電池、充電插頭、電源接口和耳機充電接口,充電插頭與安裝于保護殼內的手機的充電插口電連接,電源接口與一外接電源電連接,耳機充電接口與一無線耳機電連接,充電電路板構造成用以當通訊裝置的內置電池和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其中任意一個電池的電量低于一預定閾值時控制輔助電池向其中任意一個電池充電。本發(fā)明通過設置輔助電池有效解決了手機在非充電狀態(tài)下無法長時間持續(xù)工作的短板,大大提高了手機的續(xù)航能力;充電電路板使得利用外接電源可對手機的內置電池、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和輔助電池同時充電。當手機或無線耳機沒電時,輔助電池為其提供電力,為用戶省去攜帶多個充電器及反復插拔充電線的麻煩。本發(fā)明將手機保護殼的實用價值發(fā)揮到了極致。

附圖說明

圖1是通訊裝置保護殼的示意圖。

圖2是圖1中通訊裝置保護殼的充電裝置的示意圖。

圖3是通訊裝置安裝至圖1的通訊裝置保護殼的示意圖。

圖4是圖3中通訊裝置保護殼設置蓋板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

圖5是無線耳機安裝至圖4的蓋板的示意圖。

圖6是圖4中蓋板位于第二位置的示意圖。

圖7是通訊裝置保護殼設置蓋板的另一實施例的示意圖。

圖8是無線耳機安裝至圖7的蓋板的示意圖。

圖9是圖7中蓋板位于第二位置的示意圖。

圖10是通訊裝置保護殼設置蓋板的另一實施例的示意圖。

圖11是無線耳機安裝至圖10的蓋板的示意圖。

圖12是圖10中蓋板位于第二位置的示意圖。

圖13是圖10中于殼體框的相鄰邊上設置兩個窗口的示意圖。

圖14是通訊裝置組合充電的流程圖。

圖15是通訊裝置的充電方法的步驟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在詳細描述實施例之前,應該理解的是,本發(fā)明不限于本申請中下文或附圖中所描述的詳細結構或元件排布。本發(fā)明可為其他方式實現(xiàn)的實施例。而且,應當理解,本文所使用的措辭及術語僅僅用作描述用途,不應作限定性解釋。本文所使用的“包括”、“包含”、“具有”等類似措辭意為包含其后所列出之事項、其等同物及其他附加事項。特別是,當描述“一個某元件”時,本發(fā)明并不限定該元件的數(shù)量為一個,也可以包括多個。

如圖1至圖6,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通訊裝置組合,包括具有通話功能的通訊裝置10和安裝在通訊裝置10上的保護殼12。其中通訊裝置10可以為具有通話功能的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等。在下面的描述中,通訊裝置10以手機10為例進行詳細說明。

保護殼12為具有充電功能的手機保護殼12,包括用以安裝至一手機10的殼體14以及安裝在殼體14內的充電裝置15,手機10具有充電插口。殼體14包括用于安裝至手機10的主殼體部16以及可轉動地連接至主殼體部16的蓋板18。

蓋板18可在一第一位置和一第二位置之間轉動,當手機10安裝至主殼體部16時,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蓋板18覆蓋手機正面的一部分,位于所述第二位置的蓋板18暴露手機正面的該部分。具體而言,手機10的正面包括頂部非顯示區(qū)20(如圖6)、底部非顯示區(qū)22以及位于頂部非顯示區(qū)20和底部非顯示區(qū)22之間的顯示區(qū)24,上述手機正面的一部分可以為頂部非顯示區(qū)20和底部非顯示區(qū)22其中之一。在圖1-6所示的實施例中,蓋板18是用以覆蓋或暴露該頂部非顯示區(qū)20。

主殼體部16包括殼體框,殼體框由若干邊合圍形成,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殼體框由四邊合圍形成一符合通常手機形狀的長方形,包括第一邊28、第二邊30、第三邊32和第四邊34,其中第一邊28與第三邊32相對,第二邊30與第四邊34相對。應當注意,在其他實施例中,殼體框也可由其它數(shù)目的邊合圍形成對應其他電子產品的其他形狀。

在如圖4-6所示的實施例中,蓋板18設置于主殼體部16的頂部。蓋板18可轉動地連接至殼體框的第四邊34。具體來說,蓋板18具有一轉軸36,本實施例中,轉軸36設于殼體框的第四邊34上,且轉軸36與殼體框的第四邊34平行,使得蓋板18可在一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轉動,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蓋板18覆蓋手機正面的頂部非顯示區(qū)20,位于所述第二位置的蓋板18暴露手機正面的頂部非顯示區(qū)20。

在上述實施例中,蓋板18的尺寸設計成只能覆蓋住手機10的非顯示區(qū),因此即使合上蓋板18,也不會蓋住手機10的顯示區(qū)24,因此用戶仍然可以觀看手機屏幕上的信息?;蛘呱w板18也可以蓋住手機顯示區(qū)24的邊緣部分,以不妨礙用戶觀看手機屏幕為限。蓋板18為縱長條狀部,沿主殼體部16的寬度方向上(也是手機的寬度方向)延伸。當位于第一位置時,蓋板18沿所述主殼體部寬度方向橫跨主殼體部16的兩相對側邊之間。在一些實施例中,在主殼體部16長度方向(也是手機的長度方向,即從頂部指向底部的方向)上,縱長條狀部18的寬度小于或等于被覆蓋住的非顯示區(qū)的寬度。

在一些實施例中,蓋板18位于第二位置時,蓋板18可翻轉至手機10的背面而作為手機10的支撐架,將手機10支撐在用戶所需要的角度。特別是,該蓋板18與主殼體部16構成一個三角支撐,將手機10支撐在一表面例如桌面上。

在如圖7-12所示的實施例中,蓋板18設置于主殼體部16的底部。蓋板18可轉動地連接至殼體框的第一邊28。具體來說,蓋板18包括相反的第一端38和第二端40,第一端38為與殼體框第一邊28轉動連接的樞接部38,第二端40為與主殼體部16鎖扣的鎖扣部40。其中,樞接部38設置于殼體框的第一邊28上,使得蓋板18可在一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轉動,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蓋板18覆蓋手機正面的底部非顯示區(qū)22,位于所述第二位置的蓋板18暴露手機正面的底部非顯示區(qū)22。鎖扣部40可釋放地鎖扣在殼體框的第三邊32,具體而言,鎖扣部40可通過磁性鎖扣的方式或者卡扣的方式鎖扣在殼體框的第三邊32上,例如,鎖扣部40為卡扣部42或者磁扣部。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手機正面的底部非顯示區(qū)22設有一按鍵23,當蓋板18設置于主殼體部16的底部,蓋板18覆蓋手機正面的底部非顯示區(qū)22時,同時也覆蓋了按鍵23,因此,蓋板18對按鍵23具有一保護作用,同時也可防止用戶發(fā)生誤操作。

圖7-9例示了鎖扣部40通過卡扣的方式鎖扣在殼體框的第三邊32上的示意圖。蓋板18的樞接部38設置于殼體框的第一邊28,鎖扣部40為卡扣部42,卡扣部42為與殼體框第三邊32配合的彈性弧形卡鉤42,以使得當蓋板18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時,弧形卡鉤42鉤扣于殼體框的第三邊32上(圖7),從而將蓋板18固定于殼體框上。用戶只需向外撥動弧形卡鉤42即可解除蓋板18的鎖扣,使得蓋板18可回復至所述第二位置(圖9)。

應當理解的是,將卡扣部42設計為可鎖扣在殼體框第三邊32上的弧形卡扣42僅為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方式,在其他實施例中,根據市場需求及實際情況,卡扣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例如將卡扣部42設計為卡銷,在殼體框的第三邊32上設置與卡銷配合的卡槽,以實現(xiàn)蓋板18的鎖扣,本發(fā)明不對此限制。

圖10-12例示了鎖扣部40通過磁性鎖扣的方式鎖扣在殼體框的第三邊32上的示意圖。蓋板18的樞接部38設置至殼體框的第一邊28,鎖扣部40為磁扣部,磁扣部包括一第一磁吸部46,殼體框的第三邊32設有與第一磁吸部46吸附的第二磁吸部48,第二磁吸部48連接至殼體框的第三邊32,以使得當蓋板18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時,第一磁吸部46與第二磁吸部48磁性吸附在一起(圖10),從而將蓋板18固定于殼體框上。用戶只需向外撥動蓋板第二端40即可解除蓋板18的磁性鎖扣,使得蓋板18可回復至所述第二位置(圖12)。第二磁吸部48也可以設置在蓋板18的任何覆蓋范圍內,只要能與蓋板18上的磁吸部吸附在一起即可。

以上大體介紹了蓋板18的設置位置及其轉動設置方式,下面結合附圖介紹充電裝置15。

所述殼體框的第二邊30形成一空腔50,至少充電裝置15的部分結構位于空腔50內,主殼體部16包括蓋設于空腔50上的擋板51。應當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根據設計需求,空腔50也可設置在殼體框的其它任意一邊或多邊。

下面以空腔50形成于殼體框第二邊30為例繼續(xù)說明,請同時參考圖1-2,空腔50所在的第二邊30正對手機10的底邊,空腔50位于手機10的底邊和殼體框第二邊30之間,手機10的底邊設有充電插口52。充電裝置15包括位于空腔50內的充電電路板54以及與充電電路板54電性連接的手機連接接口56、電源接口58,手機連接接口56和電源接口58均安裝在充電電路板54上。本實施例中,手機連接接口56實施為充電插頭56。充電插頭56設置于充電電路板54靠近手機10的一端,電源接口58設置于充電電路板54遠離手機10的一端。充電插頭56用于與安裝在主殼體部16內的手機10的充電插口52插接,電源接口58用于與一外接電源59(如圖13)電連接。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殼體框的第二邊30上設有一露出電源接口58的窗口60,電源接口58容置于窗口60內,以使得所述外接電源59的插頭插入窗口60后與電源接口58電性連接。

應當注意的是,在上述實施例中,窗口58是設置于殼體框的第二邊30上的,在其他實施例中,窗口60也可以設置在殼體框的其他邊上,例如第一邊28或第三邊32上。

此外,目前座式手機充電器的應用越來越多,人們對手機的應用也越來越多樣化,例如,人們利用手機播放電影或電視的時候,將手機橫放以使得手機屏幕橫屏顯示顯然具有更好的視覺效果,如果這個時候手機電量不足,或者為了保持手機具有一定電量,需要充電,窗口60設置于殼體框第二邊30的保護殼12顯然不能滿足用戶的此種需求。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用于與外接電源59連接的電源接口58設置為多個,所述多個電源接口58用于選擇性地與外接電源59連接以對通訊裝置10,例如手機10進行充電。殼體14包括用以環(huán)繞手機10的殼體框,所述殼體框上設有若干窗口60,每一窗口60與所述多個電源接口58的其中之一對應以露出所述對應的電源接口58。所述多個電源接口58與充電電路板54電性連接,其中至少一電源接口58安裝于充電電路板54上,其他電源接口58通過導線與充電電路板54電性連接。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如圖13,電源接口58和窗口60的數(shù)量分別設置為兩個。兩個窗口60分別設置在所述殼體框的相鄰兩邊上,與兩個窗口60對應的電源接口58分別設于所述兩個窗口60。兩個電源接口58分別與充電電路板54電連接,其中一電源接口60安裝于充電電路板54上,另一電源接口60通過導線與充電電路板54電性連接。本實施例中,兩個窗口60分別設置在殼體框的第一邊28和第二邊30上,兩個電源接口58分別對應上述兩個窗口60設置。具體而言,安裝于充電電路板54上的電源接口60設置于對應手機10底部的殼體框的邊,即殼體框第二邊30;與充電電路板54通過導線連接的電源接口60設置于對應手機10側邊的殼體框的邊,如殼體框第一邊28。這樣手機10就可以橫著放置在座式手機充電器上使得充電器的插頭插入第一邊28上的窗口60內,座式手機充電器既起到支撐手機10的作用,同時還可為手機10充電。平時對手機10充電時,既可以選擇第一邊28上的窗口60為手機10充電,也可以選擇第二邊30上的窗口為手機充電,以滿足用戶多樣化的需求。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與充電電路板54通過導線連接的電源接口60也可以設置于對應手機10側邊的殼體框第三邊32。

請同時參考圖1,2及5、8、11,通訊裝置組合還包括無線耳機62,例如藍牙耳機62。蓋板18包括蓋板正面和蓋板背面,蓋板18上設有用于安裝無線耳機62的安裝部,所述安裝部設置在所述蓋板正面,所述安裝部例如為一磁性安裝部,以使得無線耳機62能夠通過磁性吸附的方式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蓋板正面上。充電裝置15包括用于與無線耳機62電連接的耳機充電接口64,耳機充電接口64與充電電路板54電性連接,耳機充電接口64設置在所述安裝部上。

在圖1至圖6的實施例中,蓋板18設置于主殼體部16的頂部,耳機充電接口64通過導線66電性連接至充電電路板54。具體而言,主殼體部16包括與殼體框連接的背板68,當手機10安裝在殼體14內時,背板68用以覆蓋手機10的背面,導線66安裝在背板68的內表面,例如粘貼在背板68的內表面上。

在圖7至12的實施例中,蓋板18設置于主殼體部16的底部,耳機充電接口64通過導線70電性連接至充電電路板54。此種情況下,導線70安裝在蓋板18的背面72上,例如粘貼在所述背面72上。

應當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中導線66(70)安裝在背板68的內表面或者蓋板背面72上僅為本發(fā)明的其中一個實施方式,在其他實施例中,導線66(70)在也可以安裝在保護殼12的其他位置,例如殼體部的各邊上或各邊內,本發(fā)明并不對此進行限制。

無線耳機62可拆卸地安置于蓋板18的耳機充電接口64上。在所示的實施例中,耳機充電接口64為磁性吸附式的充電接口,以使得無線耳機62能夠以磁性吸附的方式可拆卸地安裝在蓋板18上。磁性吸附的優(yōu)點是接口耐用,取下和連接耳機方便。當然,無線耳機62也可以其他方式可拆卸地安裝在蓋板18上。

請同時參考圖1-3及圖14,保護殼12還內置一輔助電池74,輔助電池74收容在空腔50內并與充電電路板54電連接。充電電路板54構造成用以當手機10的內置電池和無線耳機62的內置電池其中任意一個電池的電量低于一預定閾值,例如10%時控制輔助電池74向所述其中任意一個電池充電,以提高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的續(xù)航能力。

具體來說,充電電路板54包括供電管理模塊76,供電管理模塊76包括檢測模塊78和控制器80,檢測模塊78與控制器80電性連接,檢測模塊78用以檢測手機10的內置電池、無線耳機62的內置電池和輔助電池74的剩余電量,控制器80用以控制充電電流流向。例如,當檢測到手機10的內置電池電量低于所述預定閾值時,控制器80控制輔助電池74為手機10的內置電池充電;當檢測到無線耳機62的內置電池電量低于所述預定閾值時,控制器80控制輔助電池74為無線耳機62的內置電池充電;當檢測到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的內置電池電量均低于自身的所述預定閾值時,控制器80控制輔助電池74同時為手機10的內置電池和無線耳機62的內置電池充電。

事實上,充電裝置15的功能不止于此,當電源接口58與外接電源59電性連接時,控制器80可控制外接電源59的電流同時為手機10的內置電池、無線耳機62的內置電池和輔助電池74同時充電。應當指出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當電源接口58的數(shù)量設置為多個時,任意一電源接口58與外接電源59連接時,控制器80控制外接電源59對手機10的內置電池、無線耳機62的內置電池和輔助電池74同時充電。

為了實現(xiàn)正常通話,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都要保持一定的電量。如果手機10電量充足,而無線耳機62電量不足,或者無線耳機62電量充足而手機10電量不足,都無法實現(xiàn)通話。輔助電池74的設置即是為了保證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都同時具有一定的電量。

而且,應當認識到,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都滿電量時,手機10的通話時間和無線耳機62的通話時間是不一樣的,例如手機10滿電可能可以通話10小時,而無線耳機62滿電可以通話2小時。如果手機10只剩下10%的電量時,可以通話1小時,而無線耳機62剩下10%電量時只能通話0.2小時。如果將兩者充電的閾值都設為相同,例如10%,假設兩者電量都降到10%以下,則輔助電池74對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都要充電。但此時應該優(yōu)先充電的是無線耳機62,因為無線耳機62只能繼續(xù)通話0.2小時,而手機10即使不充電還可以通話1小時。因此,輔助電池74對手機10充電的第一閾值和對無線耳機62充電的第二閾值應該設置地不一樣。對于目前的技術水平,滿電時,手機10的通話時長一般長于無線耳機62的通話時長。因此,對手機10充電的第一閾值應該低于對無線耳機62充電的第二閾值。

第一閾值和第二閾值優(yōu)選的是基于一預設的通話時長而定。例如,假設一通電話通常最多不超過0.5小時,則第一閾值和第二閾值可以按照0.5小時的電量來進行設置。對于上述舉例中的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而言,0.5小時的通話時間對應5%的手機電量和25%的耳機電量。因此對手機10充電的第一閾值可以設置為5%,對無線耳機62充電的第二閾值可以設置為25%。也就是說,第一閾值對應的手機10電量和第二閾值對應的無線耳機62電量對應一個相同的預設通話時長。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輔助電池74的補充電量,保證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任何一個都能夠至少實現(xiàn)預設的通話時長,例如0.5小時。

假設手機10電量和無線耳機62電量所能堅持的通話時長都已經低于0.5小時,比如,手機10能堅持0.4小時,無線耳機62能堅持0.2小時。此時,充電裝置15可以對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同時充電,使兩者的電量上升至能夠支持0.5小時的預設通話時長。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此時,充電裝置15通過其檢測模塊78檢測手機10、無線耳機62和輔助電池74三者的電量,可能發(fā)現(xiàn)輔助電池74的電量不足以同時將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的電量提高到0.5小時的預設通話時長。此時,充電裝置15可以控制輔助電池74向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的其中之一或兩者進行充電,使得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的剩余電量能夠堅持相同的通話時長。也就是說,考慮到輔助電池74已經不可能讓兩者都達到0.5小時的預設通話時長,此時目標就變成讓兩者能夠堅持相同的通話時長。

因此,本發(fā)明也提出一種通訊裝置充電系統(tǒng)和方法。該充電系統(tǒng)包括上述的手機10、手機保護殼12和無線耳機62。如圖15,該充電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0:一檢測模塊78檢測到手機10的電量和無線耳機62的電量分別低于第一閾值和第二閾值,其中該第一閾值對應的手機10電量和第二閾值對應的無線耳機62電量對應一個相同的預設通話時長,且檢測模塊78檢測到輔助電池74的電量不足以將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都充電到實現(xiàn)所述的預設通話時長;

S20:一充電裝置15控制一輔助電池74對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的其中之一或兩者進行充電,使得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的剩余電量能夠堅持相同的通話時長,其中該能夠堅持的相同的通話時長小于所述預設通話時長。

檢測模塊78可以是如上述實施例中位于保護殼12的充電裝置15內,也可以是手機10內的一個模塊。

上述是以0.5小時的預設通話時長來舉例說明的,應當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可以設置其它的預設通話時長。而且,第一閾值和第二閾值也應該是根據具體的手機10和無線耳機62來進行設置,而不應該限定于上述實施例中列舉的數(shù)字。

而且,隨著電池的老化,其通話時長也可能變短。另外,不同的用戶的通話時長不同,有的用戶經常要連續(xù)打很長時間的電話,例如接近1小時,因此可以將預設通話時長設為1小時或1.5小時。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預設通話時長、第一閾值和第二閾值中的至少一個值可以讓用戶自己來修改或設置。例如,通過手機10中的軟件進行設置。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具有充電功能的通訊裝置保護殼以及通訊裝置的組合。在主殼體部的一邊上設置一空腔,空腔內安裝充電電路板以及與充電電路板電連接的輔助電池、充電插頭和電源接口,充電插頭與安裝于保護殼內的通訊裝置的充電插口電連接,電源接口與一外接電源電連接,與主殼體部轉動連接的蓋板上設有一與充電電路板電連接的耳機充電接口,一無線耳機可拆卸地安置于耳機充電接口上,充電電路板構造成用以當通訊裝置的內置電池和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其中任意一個電池的電量低于一預定閾值時控制輔助電池向其中任意一個電池充電。本發(fā)明通過設置輔助電池有效解決了通訊裝置,例如手機在非充電狀態(tài)下無法長時間持續(xù)工作的短板,大大提高了手機的續(xù)航能力;此外,蓋板的設置解決了無線耳機存放及充電的問題,給用戶提供了極大的方便;充電電路板使得利用外接電源可對通訊裝置的內置電池、無線耳機的內置電池和輔助電池同時充電,當通訊裝置或無線耳機沒電時,輔助電池為其提供電力,為用戶省去攜帶多個充電器及反復插拔充電線的麻煩。本發(fā)明將保護殼的實用價值發(fā)揮到了極致。

本文所描述的概念在不偏離其精神和特性的情況下可以實施成其它形式。所公開的具體實施例應被視為例示性而不是限制性的。因此,本發(fā)明的范圍是由所附的權利要求,而不是根據之前的這些描述進行確定。在權利要求的字面意義及等同范圍內的任何改變都應屬于這些權利要求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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