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音響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帶拍照功能的防震音響設備。
背景技術:
音響是指人體能感受的聲音總稱。包括人聲、器樂和效果。對上述音響進行記錄、處理、傳輸、放大和播放的設備稱為音響設備。其中包括:錄音設備、后期處理設備、作品載體、數(shù)據(jù)信號采集設備、數(shù)模轉換設備、聲卡、周遍設備。
傳統(tǒng)的音響防水效果不好,戶外使用易受雨水侵襲,且無法實現(xiàn)設備固定,無法實現(xiàn)拍照,功能單一,為此我們提出一種帶拍照功能的防震音響設備來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拍照功能的防震音響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防水效果不好,戶外使用易受雨水侵襲,且無法實現(xiàn)設備固定,無法實現(xiàn)拍照,功能單一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帶拍照功能的防震音響設備,包括音響外框、電源插口、音頻插口和微處理器,所述音響外框的頂部安裝有提手,所述音響外框的前表面安裝有防水罩,所述電源插口嵌入安裝在音響外框的左側,所述音頻插口安裝在音響外框的右側,所述音響外框上嵌入安裝有攝像頭,且音響外框上安裝有揚聲器,所述揚聲器的內圈設置有出音口,所述音響外框的前表面靠近下方位置安裝有微機控制面板,所述微處理器嵌入安裝在音響外框的內部,且微處理器上安裝有藍牙芯片,所述藍牙芯片的右側安裝有存儲裝置,所述音響外框的底部安裝有轉軸,所述轉軸的底部安裝有減震吸盤,所述藍牙芯片、微機控制面板、存儲裝置和攝像頭的輸出端均與微處理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防水罩與音響外框通過卡扣固定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音響外框的底部設置有儲放槽。
優(yōu)選的,所述防水罩上設置有四十五度傾斜的導流孔。
優(yōu)選的,所述減震吸盤與音響外框通過轉軸轉動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科學合理,操作簡單方便,本實用新型上安裝有防水罩,防水罩可通過卡扣自由拆卸,安裝方便,導流孔起到防止音響進水的作用,提高音響在戶外使用的安全性,延長其使用壽命,音響底部設置有可自由收放的減震吸盤,防止揚聲器聲音過大造成的設備整體震動問題,提高其穩(wěn)固性,本實用新型可通過藍牙接收播放歌曲,使用更加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防水罩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提手;2-音響外框;3-防水罩;31-卡扣;32-導流孔;4-藍牙芯片;5-電源插口;6-轉軸;7-減震吸盤;8-儲放槽;9-微機控制面板;10-存儲裝置;11-音頻插口;12-揚聲器;13-出音口;14-微處理器;15-攝像頭。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帶拍照功能的防震音響設備,包括音響外框2、電源插口5、音頻插口11和微處理器14,音響外框2的頂部安裝有提手1,音響外框2的前表面安裝有防水罩3,電源插口5嵌入安裝在音響外框2的左側,音頻插口11安裝在音響外框2的右側,音響外框2上嵌入安裝有攝像頭15,且音響外框2上安裝有揚聲器12,揚聲器12的內圈設置有出音口13,音響外框2的前表面靠近下方位置安裝有微機控制面板9,微處理器14嵌入安裝在音響外框2的內部,且微處理器14上安裝有藍牙芯片4,藍牙芯片4的右側安裝有存儲裝置10,音響外框2的底部安裝有轉軸6,轉軸6的底部安裝有減震吸盤7,藍牙芯片4、微機控制面板9、存儲裝置10和攝像頭15的輸出端均與微處理器14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防水罩3與音響外框2通過卡扣31固定連接,音響外框2的底部設置有儲放槽8,防水罩3上設置有四十五度傾斜的導流孔32,減震吸盤7與音響外框2通過轉軸6轉動連接。
具體使用方式:該帶拍照功能的防震音響設備按正常程序安裝好過后,使用者將音響通過提手1攜帶至播放位置,將減震吸盤7通過轉動轉軸6固定至音響底部,并將減震吸盤7與地面固定防止音響振動,將音響通過電源插口5與外部電源連接,使用者利用微機控制面板9啟動設備,智能設備內部的歌曲可以與藍牙芯片4連接實現(xiàn)傳輸并通過揚聲器12播放,使用者也可利用微機控制面板9啟動攝像頭15進行拍照,防水罩3可通過卡扣31自由拆卸,導流孔32防止音響進水。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