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設備包括:前蓋、后蓋和設備主體,所述設備主體包括顯示屏和聽筒;
所述顯示屏位于所述前蓋下方,所述顯示屏的正面與所述前蓋的下表面相對;
所述后蓋上設置有聽筒開孔,所述聽筒與所述聽筒開孔的位置對應,所述聽筒發(fā)出的聲音通過所述聽筒開孔傳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聽筒距離所述終端設備頂端的距離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主體還包括距離傳感器;
所述后蓋上設置有距離傳感器開孔,所述距離傳感器與所述距離傳感器開孔位置對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距離傳感器距離所述終端設備頂端的距離小于或等于第二預設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聽筒開孔的形狀為條形,所述聽筒開孔平行于所述后蓋的側邊,且與所述后蓋的側邊的距離小于或等于第三預設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聽筒開孔的形狀為條形,所述聽筒開孔平行于所述后蓋的頂邊,且與所述后蓋的頂邊的距離小于或等于第四預設距離。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顯示屏的面積大于預設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