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視機LOGO的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電視機的指示燈通過聚光裝置將指示燈的燈光進行會聚,并照射在附加有電視機LOGO圖案的透光裝置上,光通過所述透光裝置后照射在電視機外部物體上,形成電視機LOGO。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視機LOGO的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裝置為凸透鏡或者凹面反射鏡。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視機LOGO的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裝置為菲林片。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視機LOGO的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燈光控制程序控制指示燈的亮度和/或呼吸效果,從而控制電視機LOGO的亮度和/或呼吸效果。
5.電視機LOGO的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指示燈、聚光裝置和透光裝置;其中:
聚光裝置用于會聚指示燈產(chǎn)生的光,并將會聚的光照射到透光裝置上;
透光裝置上附加有電視機LOGO圖案,光通過透光裝置后照射在電視機外部物體上,形成電視機LOGO。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視機LOGO的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裝置為凸透鏡或者凹面反射鏡。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電視機LOGO的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裝置為菲林片。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視機LOGO的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SOC芯片、存儲器和轉換電路;其中,
存儲器用于存儲燈光控制程序;
SOC芯片用于從存儲器中讀取燈光控制程序,并發(fā)射對應的調(diào)制信號到轉換電路中;
轉換電路用于將SOC芯片發(fā)射的調(diào)制信號轉換為用于控制指示燈的控制信號。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視機LOGO的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光控制程序用于控制指示燈的亮度和/或呼吸效果。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視機LOGO的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調(diào)制信號為PWM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