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充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鑒權驗證請求消息,以及所述鑒權驗證響應消息,均為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加密數據與所述第二加密數據進行鑒權驗證,獲得鑒權驗證結果,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加密數據與所述第二加密數據進行鑒權驗證,獲得鑒權驗證結果,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向鑒權請求指令以及所述反向鑒權響應指令均為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所述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中包含以下命令參數:反向鑒權參數以及驗證結果參數;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還包括至少一個命令參數:連接狀態(tài)參數、移除電流補償參數,以及許可狀態(tài)參數;
8.一種充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鑒權驗證請求消息以及所述鑒權驗證響應消息,均為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所述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中包含以下命令參數:會話種子參數以及隨機數參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接收到所述用電設備返回的鑒權結果消息,則根據所述鑒權結果消息,確定鑒權驗證結果,包括: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向鑒權請求指令以及所述反向鑒權響應指令均為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所述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中包含以下命令參數:反向鑒權參數以及驗證結果參數;
12.根據權利要求8-11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13.根據權利要求9-11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結構化原廠定義消息還包括至少一個命令參數:連接狀態(tài)參數、移除電流補償參數,以及許可狀態(tài)參數;
14.一種充電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15.一種充電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16.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17.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存儲有計算機指令,所述計算機指令用于使計算機執(zhí)行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18.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其特征在于,包括計算機可讀代碼,或者承載有計算機可讀代碼的非易失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當所述計算機可讀代碼在電子設備的處理器中運行時,所述電子設備中的處理器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