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器12相對但與發(fā)言者100不同的其他發(fā)言者101的聲音進行收音。
[0100]如此,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1以及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2能夠調(diào)整第I傳聲器11以及第2傳聲器12的指向軸的交叉角度。
[0101]此外,在傳聲器裝置I中,第I傳聲器帽41相對于第I傳聲器11以同心圓旋轉(zhuǎn)。但是,傳聲器帽也可以為,相對于傳聲器偏心。通過使音響端子控制部件相對于后部音響端子偏心地旋轉(zhuǎn),而能夠?qū)髀暺髡{(diào)整為與以同心圓的旋轉(zhuǎn)不同的指向特性。
[0102]根據(jù)以上說明的實施方式,能夠通過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1以及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2來調(diào)整傳聲器裝置I的指向軸的朝向。S卩,能夠以簡單的結構來調(diào)整接近地并列設置的多個傳聲器的指向特性。
[0103]?傳聲器裝置(2).
[0104]接下來,說明本發(fā)明的傳聲器裝置的其他實施方式,且以與之前說明的實施方式不同的部分為中心進行說明。本實施方式與至此說明的實施方式的不同點在于,傳聲器裝置具有能夠使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與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協(xié)同移動的移動部。
[0105]如圖7的(a)和(b)所示,移動部60是具有第I齒輪61以及第2齒輪62而構成的。第I齒輪61在第I傳聲器帽41的側(cè)面上,與第I傳聲器帽41結合在同心圓上。另外,第2齒輪62在第2傳聲器帽42的側(cè)面上,與第2傳聲器帽42結合在同心圓上。
[0106]第I齒輪61以及第2齒輪62嚙合并能夠使第I傳聲器帽41和第2傳聲器帽42協(xié)同移動。即,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1與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2能夠通過第I齒輪61與第2齒輪62的旋轉(zhuǎn)而協(xié)同移動。例如,當使第I齒輪61在圖7的(b)中向右旋轉(zhuǎn)時,第2齒輪62在圖7的(b)中向左旋轉(zhuǎn)。
[0107]另外,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1與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2相對于如下的線而線對稱地配置,該線是穿過連結第I傳聲器11與第2傳聲器12的中心的線段的中點、且與連結中心的線垂直的線。并且,第I齒輪61以及第2齒輪62的齒數(shù)是相同的。
[0108]通過這樣的配置,當使第I齒輪61或者第2齒輪62中的一個齒輪旋轉(zhuǎn)時,另一個齒輪向與上述齒輪相反的方向以相同角度旋轉(zhuǎn)。即,移動部60使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1以及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2始終線對稱地移動。
[0109]通過使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1以及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52線對稱地移動,而能夠?qū)⒌贗傳聲器11以及第2傳聲器12的指向軸的朝向容易地調(diào)整為平行。
[0110]此外,移動部60所具有的齒輪的個數(shù)也可以是三個以上。
[0111]如圖8所示,也可以為,移動部60在第I齒輪61與第2齒輪62之間具有第3齒輪63以及第4齒輪64。另外,也可以具有只與第I齒輪61嚙合的第5齒輪。通過使移動部60具有三個以上的齒輪,而能夠?qū)⒉僮饕苿硬?0的位置設于任意位置。例如能夠從罩50的外側(cè)操作移動部60。
[0112]另外,也可以為,移動部60構成為,使第I傳聲器11以及第2傳聲器12例如與引導槽卡合并向與傳聲器的長軸方向垂直的方向移動。即,也可以為,第I傳聲器11以及第2傳聲器12構成為,能夠向接近的方向和離開的方向移動。
[0113]通過使第I傳聲器11以及第2傳聲器12向相對于傳聲器的長軸方向垂直的方向移動,而能夠?qū)ξ挥趶膫髀暺餮b置I的正面離開的位置上的發(fā)言者的聲音進行收音。
[0114]并且,在第I傳聲器11以及第2傳聲器12向相對于長軸方向垂直的方向移動的構成中,也可以為,當?shù)贗傳聲器11以及第2傳聲器12充分地接近時,使各自所具有的齒輪嚙合而協(xié)同旋轉(zhuǎn)。
[0115]并且,也可以為,移動部60是搭掛在第I傳聲器帽41以及第2傳聲器帽42上的傳動帶部件。通過使用傳動帶部件,與使用齒輪相比而使組裝變得更容易。
【主權項】
1.一種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第I傳聲器; 與所述第I傳聲器接近地并列設置的第2傳聲器; 形成在所述第I傳聲器上的第I后部音響端子; 形成在所述第2傳聲器上的第2后部音響端子; 以相對于所述第I后部音響端子移動自如的方式設置的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和 以相對于所述第2后部音響端子移動自如的方式設置的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I后部音響端子設在所述第I傳聲器的側(cè)面,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能夠沿著所述第I傳聲器的側(cè)面移動,所述第2后部音響端子設在所述第2傳聲器的側(cè)面,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能夠沿著所述第2傳聲器的側(cè)面移動。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I傳聲器和所述第2傳聲器為圓筒形, 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以能夠沿著所述第I傳聲器的側(cè)面旋轉(zhuǎn)的方式設置, 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以能夠沿著所述第2傳聲器的側(cè)面旋轉(zhuǎn)的方式設置。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調(diào)整所述第I傳聲器的指向軸, 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調(diào)整所述第2傳聲器的指向軸, 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和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將因所述第I傳聲器以及所述第2傳聲器彼此受到干擾而產(chǎn)生的指向軸的傾斜調(diào)整為平行。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當進行調(diào)整以使得因所述第I傳聲器以及所述第2傳聲器彼此受到干擾而產(chǎn)生的指向軸的傾斜成為平行時,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以與形成有所述第I后部音響端子的面中與接近所述第2后部音響端子的面為相反側(cè)的面相對的方式設置,并且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以與形成有所述第2后部音響端子的面中與接近所述第I后部音響端子的面為相反側(cè)的面相對的方式設置。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2傳聲器是所述第I傳聲器的備用傳聲器。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通常只通過所述第I傳聲器來收音,當所述第I傳聲器不起作用時,切換至所述第2傳聲器而通過所述第2傳聲器來收音。8.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調(diào)整所述第I傳聲器的指向軸, 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調(diào)整所述第2傳聲器的指向軸, 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和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設定基于所述第I傳聲器以及所述第2傳聲器的指向軸而產(chǎn)生的交叉角度。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設定基于所述第I傳聲器以及所述第2傳聲器的指向軸而產(chǎn)生的交叉角度時,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和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設在所述第I后部音響端子和所述第2后部音響端子之間。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I傳聲器對來自與所述第I傳聲器相對的聲源的聲音進行收音,所述第2傳聲器對來自與所述第2傳聲器相對但與所述聲源不同的其他聲源的聲音進行收音。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具有移動部,其使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與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協(xié)同移動。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部具有第I齒輪和第2齒輪, 通過使所述第I齒輪與所述第2齒輪嚙合,從而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與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能夠協(xié)同移動。13.根據(jù)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部使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與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線對稱地移動。1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聲器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具有覆蓋所述第I傳聲器和所述第2傳聲器的罩。15.一種傳聲器帽,其能夠安裝在傳聲器裝置上,該傳聲器裝置具有:具有第I后部音響端子的第I傳聲器;和與所述第I傳聲器接近地并列設置并具有第2后部音響端子的第2傳聲器,所述傳聲器帽的特征在于, 所述傳聲器帽具有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和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 所述第I音響端子控制部件以相對于所述第I后部音響端子移動自如的方式設置,所述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以相對于所述第2后部音響端子移動自如的方式設置。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傳聲器裝置以及傳聲器帽,能夠以簡單的結構來調(diào)整接近地并列設置的多個傳聲器的指向軸的朝向。本發(fā)明的傳聲器裝置具有:第1傳聲器;與上述第1傳聲器接近地并列設置的第2傳聲器;形成在上述第1傳聲器上的第1后部音響端子;形成在上述第2傳聲器上的第2后部音響端子;以相對于上述第1后部音響端子移動自如的方式設置的第1音響端子控制部件;和以相對于上述第2后部音響端子移動自如的方式設置的第2音響端子控制部件。
【IPC分類】H04R9/08, H04R19/04
【公開號】CN105101026
【申請?zhí)枴緾N201510109960
【發(fā)明人】松井德子, 秋野裕
【申請人】歐力天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