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梯主機隔震臺座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電梯支承臺,具體的是一種具有隔震功能的電梯隔震臺座。
背景技術:
電梯是以電動機為動力的垂直升降機,裝有箱狀吊艙,用于多層建筑乘人或載運貨物。也有臺階式,踏步板裝在履帶上連續(xù)運行,俗稱自動電梯。服務于規(guī)定樓層的固定式升降設備。它具有一個轎廂,運行在至少兩列垂直的或傾斜角小于15°的剛性導軌之間。轎廂尺寸與結(jié)構(gòu)形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裝卸貨物。隨著超高層建筑的出現(xiàn),電梯的設計、工藝不斷得到提高,電梯的品種也逐漸增多。電梯結(jié)構(gòu)包括四大空間,八大系統(tǒng)。四大空間機房部分、井道及地坑部分、轎廂部分、層站部分。八大系統(tǒng)曳引系統(tǒng)、導向系統(tǒng)、轎廂、門系統(tǒng)、重量平衡系統(tǒng)、電力拖動系統(tǒng)、電氣控制系統(tǒng)、安全保護系統(tǒng)。由于曳引系統(tǒng)經(jīng)常處于加減速的過程中且承載著電梯轎箱及配重的重量因而對主電機固定座的沖擊較大,容易產(chǎn)生 震動,影響電梯的舒適性及安全性,針對上述問題,需要對電梯的固定座作一些改進。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出一種電梯主機隔震臺座,該電梯主機隔震臺座具有設計科學、結(jié)構(gòu)合理、減震效果明顯、安全系數(shù)高的特點。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電梯主機隔震臺座,設有帶曳引輪的電梯主電機,電梯主電機下設主電機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電機固定架固定在由上支承板、隔震材料層、下支承板組成隔震臺座上,所述隔震臺座的下支承板固定在電梯井上的電梯大梁上,所述隔震臺座上設有若干個臺座限位保護器。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完善和補充的實施方式所述隔震材料層分別由若干個彈簧隔震動器、橡膠減震墊矩陣組成。所述隔震材料層中彈簧隔震動器的上、下面分別放置單層或多層橡膠減震墊。本實用新型采用在上、下支承板之間設置隔震材料層,隔震材料層分別由若干個彈簧隔震動器、橡膠減震墊矩陣組成,隔震材料層中彈簧隔震動器的上、下面分別放置單層或多層橡膠減震墊的方式很好的解決的電梯在上、下運動產(chǎn)生的震動問題、使電梯乘起來更舒適,減小了噪音的影響。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橫截面結(jié)構(gòu)示意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實施例參見附圖1、2,電梯主機隔震臺座,設有帶曳引輪9的電梯主電機,電梯主電機下設主電機固定架7,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電機固定架固定在由上支承板5、隔震材料層、下支承板2組成隔震臺座上,所述隔震臺座的下支承板固定在電梯井上的電梯大梁I上,所述隔震臺座上設有6個臺座限位保護器6 ;所述隔震材料層分別由15個彈簧隔震動器3、橡膠減震墊4矩陣組成;;所述隔震材料層中彈簧隔震動器的上、下面分別放置2層橡膠減震墊。最后應說明的是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 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中。
權利要求1.一種電梯主機隔震臺座,設有帶曳引輪(9)的電梯主電機,電梯主電機下設主電機固定架(7),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電機固定架固定在由上支承板(5)、隔震材料層、下支承板(2)組成隔震臺座上,所述隔震臺座的下支承板固定在電梯井上的電梯大梁(I)上,所述隔震臺座上設有若干個臺座限位保護器(6)。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梯主機隔震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震材料層分別由若干個彈簧隔震動器(3)、橡膠減震墊(4)矩陣組成。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梯主機隔震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震材料層中彈簧隔震動器的上、下面分別放置單層或多層橡膠減震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梯主機隔震臺座,設有帶曳引輪的電梯主電機,電梯主電機下設主電機固定架,所述主電機固定架固定在由上支承板、隔震材料層、下支承板組成隔震臺座上,所述隔震臺座的下支承板固定在電梯井上的電梯大梁上,所述隔震臺座上設有若干個臺座限位保護器,所述隔震材料層分別由若干個彈簧隔震動器、橡膠減震墊矩陣組成,所述隔震材料層中彈簧隔震動器的上、下面分別放置單層或多層橡膠減震墊。本實用新型適用于電梯,具有設計科學、結(jié)構(gòu)合理、減震效果明顯、安全系數(shù)高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B66B7/00GK202609731SQ20122013029
公開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3月31日
發(fā)明者李力 申請人: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