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在线观看视频网站,亚洲熟妇色自偷自拍另类,啪啪伊人网,中文字幕第13亚洲另类,中文成人久久久久影院免费观看 ,精品人妻人人做人人爽,亚洲a视频

照明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8162447閱讀:206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照明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照明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偵測環(huán)境光線強度的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照明燈被大量廣泛地使用于車間、工作臺、走道、辦公室、家庭、道路、庭院、公共場所等等各種室內/室外的環(huán)境中,并為人類帶來許多生活上的便利性。其中,常用的照明裝置至少包括燈泡、燈管、各式燈具(例如,吸頂燈具或花園燈)或 各式工作燈(例如,可加濕或噴霧的工作燈),且其中所使用的光源,可以是烏絲燈泡、日光燈,也可以是兼具有環(huán)保與省電功能的LED燈。對于欲進一步追求更加省電的照明裝置而言,目前常見的作法,于一感應照明區(qū)域中,利用一感應人體移動的被動式人體紅外線(PIR)感應元件以感應是否有使用者出現(xiàn)。倘若有使用者出現(xiàn),則命令照明裝置執(zhí)行照明的動作。如此一來,即可實現(xiàn)某種程度的節(jié)能的目的。惟,單純使用被動式人體紅外線(PIR)感應元件執(zhí)行感應動作時,只要使用者一出現(xiàn)于感應照明區(qū)域中,就會使照明裝置執(zhí)行照明。然而,倘若此時照明區(qū)域已有足夠亮度的環(huán)境光線照明,則額外再啟動照明裝置仍是造成能源的浪費。相似的,使用者開啟一般的燈源開關一段時間后,倘若因環(huán)境光線變化而以俾使用者覺得環(huán)境光線的亮度足夠,如此一來,則必須再起身再關閉電源。如果燈源開關的位置距離使用者有一段距離,又或使用者身體不便,頻繁的開啟或關閉即會對使用者造成即大的困擾。有鑒于此,提供一種照明裝置,藉由偵測環(huán)境光線強度以判斷是否需要使照明裝置執(zhí)行照明,以于節(jié)能的同時,更能達到使照明平衡的目的,此乃為業(yè)界亟待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結合感應式照明燈具的照明裝置。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照明裝置,其包括照明本體,包括一控制電路以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的一燈源;調光時序控制器,耦接于該控制電路,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用以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以及一截止調光信號;其中,當該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導通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當該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截止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截止期間熄滅;以及光偵測裝置,耦接于該控制電路,用以偵測一環(huán)境光線強度;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且該光偵測裝置于該截止期間時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控制該燈源。較佳地,所述照明裝置更包括一感應元件,用以感應一物體移動,該感應元件設置于該照明本體中,且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0009]較佳地,所述照明裝置至少為一感應式LED燈泡、一感應式LED燈管、一感應式燈具或一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其中,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一感應式吸頂燈具或一感應式花園燈具,而該感應式工作燈至少為一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一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較佳地,該感應式LED燈泡包括一燈泡本體,作為該照明本體之用,且該燈泡本體更至少包括一公座接頭、一燈泡殼體、一 LED燈源組與一燈泡燈罩;其中,該公座接頭設置于該燈泡殼體的一端部,該LED燈源組與該燈泡燈罩皆設置于該燈泡殼體中相對應于該端部的另一端部,且該燈泡燈罩罩設該LED燈源組。較佳地,該燈泡殼體為一散熱結構,該散熱結構內部開設有連通該端部與該另一端部的一安裝通孔,以供容置該控制電路中的至少部份元件,且該散熱結構的外側壁設置有一散熱鰭片,該公座接頭設置于該散熱結構的該端部,該LED燈源組與該燈罩皆設置于該散熱結構的該另一端部。較佳地,該燈泡燈罩至少為一方塊型罩體、一圓柱型罩體或一球型罩體中的任一者。較佳地,該感應式LED燈管包括一燈管本體,作為該照明本體之用,且該燈管本體更至少包括一兩燈頭、一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一 LED燈源組與一燈管燈罩;其中,該兩燈頭設置于該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的兩端部,該LED燈源組與該燈管燈罩皆結合于該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的開口處,且該燈管燈罩罩設該LED燈源組。較佳地,該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為一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的外側壁設置有一散熱鰭片,該兩燈頭設置于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的兩端部,該LED燈源組與該燈管燈罩皆結合于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的開口處。較佳地,該燈管燈罩至少為一 PVC燈管燈罩,且其與該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結合成一封閉圓型的燈管本體。較佳地,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該感應式吸頂燈具、該感應式花園燈具、該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該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時,該燈源為一包括復數(shù)個LED晶粒的LED燈源組,抑或該燈源為一烏絲燈源組或一日光燈源組。較佳地,該LED燈源組為一包括復數(shù)個LED晶粒的LED燈源組,且該些LED晶粒中的各晶粒的色溫或亮度或彩度可皆為完全相同者,抑或其中至少部份晶粒的色溫或亮度或彩度與另一部份晶?;俨幌嗤摺]^佳地,該感應元件為一被動式人體紅外線(PIR)感應元件,抑或為一微波(Microwave)感應元件。較佳地,所述照明裝置更包括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設置于該照明本體中,且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其中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為一屬于不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且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至少為一 313. 325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33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18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2. 4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5.8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IOGHz無線通信模塊、一藍芽無線通信模塊、一 Wi-Fi無線通信模塊、一近場通訊(NFC)無線通信模塊、一 Z-Wave無線通信模塊或為一 ZigBee無線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抑或,更包括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設置于該照明本體中,且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其中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為一屬于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較佳地,所述照明裝置更至少包括一音樂播放裝置及/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于該照明本體中;其中,該音樂播放裝置或該安全監(jiān)控裝置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較佳地,所述照明裝置為一應用于戶外的照明裝置時,該照明裝置更至少包括一太陽能電池;其中,該太陽能電池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較佳地,該光偵測裝置為一光敏電阻。較佳地,所述照明裝置更包括至少一蓄電裝置電性連接于該照明本體,其中 ,當一市電電源處于一供電狀態(tài)時,該照明本體可選擇地控制該市電電源以及該至少一蓄電裝置其中的任一者供電予該燈源,當該市電電源處于一斷電狀態(tài)時,該至少一蓄電裝置供電予該燈源。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裝置,其包括第一照明裝置,包括第一燈源、一第一通信模塊、一調光時序控制器、一光偵測裝置以及電性連接于該第一燈源、該第一通信模塊、該調光時序控制器以及該光偵測裝置的一第一控制電路;以及第二照明裝置,包括一第二燈源、一第二通信模塊以及電性連接于該第二燈源、該第二通信模塊的一第二控制電路;其中,該調光時序控制器耦接于該第一控制電路,且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用以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以及一截止調光信號,當該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導通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當該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截止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截止期間熄滅;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且該光偵測裝置于該截止期間時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控制該燈源。較佳地,該第一照明裝置更包括一第一感應元件,用以感應一物體移動,且該感應元件電性連接于該第一控制電路;其中,因應該第一感應元件的一環(huán)境感應結果,該第一通信模塊于與第二通信模塊之間建立一通信信道,俾控制該第一燈源及/或該第二燈源的明暗功能。較佳地,該第一照明裝置為一具有主控功能的照明裝置,該第二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受控功能的照明裝置,以使該第一照明裝置可因應該環(huán)境感應結果而主動控制該第一燈源的明暗功能,且使該第二照明裝置被動因應來自該第一照明裝置的一控制指令而控制該第二燈源的明暗功能。較佳地,該第二照明裝置更包括一第二感應元件,用以因應該環(huán)境感應結果,且使該第一通信模塊于與第二通信模塊之間建立該通信信道,俾控制該第一燈源組及/或該第二燈源組的明暗功能。較佳地,該第一照明裝置與該第二照明裝置皆為一兼具有主控功能與被控功能的照明裝置,以使該些照明裝置之間可自動執(zhí)行并因應一照明控制程序而控制該第一燈源組及/或該第二燈源組的明暗功能。較佳地,該第一感應元件與第二感應元件中的任一者,為一被動式人體紅外線(PIR)感應元件,抑或為一微波(Microwave)感應元件。較佳地,該第一照明裝置與該第二照明裝置中的任一者,至少為一感應式LED燈泡、一感應式LED燈管、一感應式燈具或一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其中,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一感應式吸頂燈具或一感應式花園燈具,而該感應式工作燈至少為一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一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較佳地,該第一通信模塊與該第二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皆為一屬于不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且任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至少為一 313. 325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33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18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2. 4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5.8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IOGHz無線通信模塊、一藍芽無線通信模塊、一 Wi-Fi無線通信模塊、一近場通訊無線通信模塊、一 Z-Wave無線通信模塊或為一 ZigBee無線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抑或,其中該第一通信模塊與該第二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皆為一屬于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抑或,其中該第一通信模塊與該第二通信模塊中的其中的一者,為一屬于不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且該第一通信模塊與該第二通信模塊中其中的另一者,為一屬于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 較佳地,該第一照明裝置與該第二照明裝置中的至少一者,更包括一音樂播放裝置、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及/或一太陽能電池中的至少一者設置于其中。較佳地,該光偵測裝置為一光敏電阻。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裝置,其包括照明本體,包括一控制裝置以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裝置的一燈源;其中,該控制裝置用以產生一導通期間以及一截止期間;光偵測裝置,耦接于該控制裝置,用以偵測一環(huán)境光線強度;以及感應元件,用以感應一物體移動,該感應元件電性連接于該控制裝置;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且該光偵測裝置適以于該截止期間時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控制裝置控制該燈源;且該感應元件可于該導通期間及截止時間感應得致該物體移動,以使該控制裝置觸發(fā)該燈源。較佳地,該控制裝置包括一控制電路以及一調光時序控制器,其中,當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該導通期間時,使該燈源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當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產生一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該截止期間,使該燈源于該截止期間熄滅。較佳地,所述照明裝置至少為一感應式LED燈泡、一感應式LED燈管、一感應式燈具或一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其中,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一感應式吸頂燈具或一感應式花園燈具,而該感應式工作燈至少為一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一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本實用新型藉由設置調光時序控制器控制照明本體的發(fā)亮與熄滅,并于截止期間(照明本體熄滅時)利用光偵測裝置對周遭的環(huán)境光線強度作偵測,以判斷環(huán)境是否已有足夠的亮度;若環(huán)境已有足夠的亮度,則調暗或關閉照明本體;若環(huán)境未有足夠的亮度,則調亮或維持照明本體的原本亮度。由于截止期間小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期間,故人眼完全不會感受到照明裝置的亮滅。除此的外,由偵測環(huán)境光線以判斷是否需要使照明裝置執(zhí)行照明,且更能達到節(jié)能以及照明區(qū)域的亮度平衡的目的,且使用者不用再頻繁的開啟及關閉燈源開關,燈源開關可維持長期開啟的狀態(tài)。

圖I :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LED燈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0039]圖2 :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LED燈源組結合燈泡殼體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3 :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燈泡殼體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4 :其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燈泡殼體的另一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圖5 :其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控制電路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6 :其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微波感應元件的部分電路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7 :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PIR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PIR感應式LED燈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8 :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LED燈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9 :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PIR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PIR感應式LED燈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10 :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吸頂燈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11 :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工作燈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12 :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花園燈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13 :其為以本實用新型感應式照明裝置組成一感應式照明群組的一第一較佳群組控制實施概念示意圖。圖14 :其為以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組成一感應式照明群組的一第二較佳群組控制實施概念示意圖。圖15 :其為將圖13與圖14所示較佳群組控制方式結合于一體的一第三較佳群組控制實施概念示意圖。圖16 :其為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的LED燈源組以及光偵測裝置的周期比較圖(一)°圖17 :其為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的LED燈源組以及光偵測裝置的周期比較圖(二)。圖18 :其為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的LED燈源組以及光偵測裝置的周期比較圖(三)。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I至圖6 ;其中,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LED燈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LED燈源組結合燈泡殼體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燈泡殼體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4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燈泡殼體的另一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圖5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控制電路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6為圖I所示微波感應式LED燈泡中微波感應元件的部分電路的立體結構示意圖。[0057]其中,該照明裝置I為一微波感應式LED燈泡包括一作為照明本體之用的燈泡本體11、一調光時序控制器15以及一光偵測裝置16,其中,該燈泡本體11至少包括一控制電路111以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111的一燈源,且燈源可選擇地設置為一 LED燈源組112,且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以及該光偵測裝置16亦耦接于該控制電路111。于此須說明者為,于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的實施態(tài)樣中,除了可將控制電路111以及調光時序控制器15等元件分別設置外,制造者亦可將控制電路111以及調光時序控制器15等元件合并制作成一控制裝置(圖未示)。當然,該控制裝置包括有控制電路111以及調光時序控制器15的功能,以方便制造者視實際組裝情形而變化設置,故于此不作限制。再者,該光偵測裝置16較佳為一光敏電阻,但亦僅為一例舉,不對其作一限制。再者,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用以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以及一截止調光信號;當該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111時相應產生一導通期間,使該LED燈源組112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當該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111時相應產生一截止期間,使該LED燈源組112于該截止期間熄滅。再者,該光偵測裝置16于該截止期間時可作快速的瞬間偵測以偵測一環(huán)境光線強度。若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控制該LED燈源組112執(zhí)行調亮、調暗、維持或·關閉的動作。于此須說明者為,一般人眼會產生視覺暫留的時值為二十四分之一秒,故該截止期間設定為短于二十四分之一秒。該LED燈源組112于短于人體視覺暫留時值的該截止期間熄滅,將能避免被人眼所察覺,而讓使用者的視覺完全無感于LED燈源組112的短暫熄滅。其中,該截止期間較佳為二十四分之一秒至一毫秒間,端視使用者的使用情形而可改變時間長短的設定。藉此設置,于該截止期間中,LED燈源組112由于因暫時的熄滅,而同時能夠有減緩熱源持續(xù)不斷產生的優(yōu)點,以進一步避免LED燈源組112可能發(fā)生的過熱狀況。此外,當然亦可使燈源組112中的各個燈源以一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間隔輪替發(fā)光,以協(xié)調各個燈源的發(fā)亮時間,且減緩熱量產生的同時,仍能達到相同的照明效果,諸如此類設置,于此不作一限制。再則請合并參閱圖I至圖6。首先執(zhí)行步驟SI :提供一照明本體、一調光時序控制器15以及一光偵測裝置16,該照明本體包括一控制電路111以及一燈源(如同前述,于本實施例中該燈源可選擇地為LED燈源組112);其中,該LED燈源組112、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以及該光偵測裝置16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111 ;步驟S2 :啟動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當該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111時相應產生一導通期間,并使該LED燈源組112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其后,執(zhí)行步驟S3 :啟動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產生一截止調光信號,當該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111時相應產生一截止期間時,使該LED燈源組112于該導通期間熄滅,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以及步驟S4 :使該光偵測裝置16于該截止期間偵測一環(huán)境光線強度,當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相應控制該LED燈源組112。請進一步合并參閱圖16至圖18,其為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I的LED燈源組112以及光偵測裝置的周期比較圖。步驟S4中更包含步驟S41 :當該光偵測裝置16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低于該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相應發(fā)送一第一亮度信號至該控制電路111,以調亮或維持該LED燈源組112 ;并可參閱圖16中所示,該LED燈源組112初始的電準位為L,于該截止時間Tl過后,該LED燈源組112回復至原電準位L,即回復至該LED燈源組112原先的亮度;抑或步驟S42 :當該光偵測裝置16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低于該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相應發(fā)送一第二亮度信號至該控制電路111,以調暗該LED燈源組112 ;并可參閱圖17中所示,該LED燈源組112初始的電準位為L,于該截止時間Tl過后,該LED燈源組112并未回復至電準位L,而是微幅下降至電準位LI,以調弱該LED燈源組112亮度;抑或步驟S43 :當該光偵測裝置16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低于該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15相應發(fā)送一關閉調光信號至該控制電路111,以關閉該LED燈源組112 ;并可參閱圖18所示,該LED燈源組112初始的電準位為L,于該截止時間Tl過后,該LED燈源組112并未回復至電準位L,而是降至電準位O,以關閉該LED燈源組112。再者,由圖16至圖18可得知,由于人眼視覺暫留的最長時間T遠大于該LED燈源組112熄滅的時間(即該截止期間Tl),因此該LED燈源組112于極短的時間內熄滅并不會被人眼所察覺,也就不會對人眼造成任何的不適。再者,光偵測裝置16適可于該截止期間Tl內作一偵測,當然,光偵測裝置16以小于該截止期間Tl的一偵測時間T2來完成偵測的動作。由此可見,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I可檢測環(huán)境光線強度,并相應調整LED燈源組112的明暗度,以維持使用者處于一良好光線的使用場合。藉此設置,使用者則不必再隨環(huán)境光線強度的變化,而頻繁地作 開關燈的動作。再者執(zhí)行步驟S’I :提供一照明本體、一光偵測裝置16以及一感應元件,該照明本體包括一控制裝置以及一燈源;其中,該燈源、該光偵測裝置16以及該感應元件電性連接于該控制裝置。接著,執(zhí)行步驟S’ 2 :啟動該控制裝置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并相應產生一導通期間,使該燈源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隨后,執(zhí)行步驟S’ 3:啟動該控制裝置產生一截止調光信號,并相應產生一截止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截止期間熄滅,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最后,執(zhí)行步驟S’4 :使該光偵測裝置于該截止期間偵測一環(huán)境光線強度,當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控制裝置相應控制該燈源。于此須特別注意者為,于步驟S’ I后更可包括步驟S’ 5 :當該感應元件感應得至一物體移動時,該控制裝置觸發(fā)該燈源。藉此設置,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的該感應元件的偵測范圍只要有行人經過,照明裝置即可被觸發(fā)而照亮區(qū)域。如此一來,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再搭配上如前述該光偵測裝置16運用,更能達到節(jié)能的目的。進一步而言,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I更包括一微波感應元件12以及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13,該微波感應元件12用以感應一物體移動,并設置于該燈泡本體11中,且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111。另外,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13設置于該照明本體11中,且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13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111。如此一來,該微波感應式LED燈泡I即可透過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13而遂行與其它照明裝置(包括感應式與非感應式的照明裝置)間的群組照明控制,抑或執(zhí)行其它附加功能的無線通信控制。于此須說明者為,本實用新型所使用的無線通信模塊,是為一屬于不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且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至少可為一 313. 325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33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18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2. 4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5. 8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IOGHz無線通信模塊、一藍芽無線通信模塊、一 Wi-Fi無線通信模塊、一近場通訊(NFC)無線通信模塊、一 Z-Wave無線通信模塊或為一 ZigBee無線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抑或,本實用新型所使用的無線通信模塊,是為一屬于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是故,無論可見光頻譜段抑或不可見光頻譜段皆可應用于此實用新型的無線通信模塊中。再則,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所使用的感應元件,為一被動式人體紅外線(PIR)感應元件,抑或為一微波(Microwave)感應元件;且不以此為限,例如,亦可使用特殊光波的感應裝置進行感應有無人走動或物體被移動的照明感應控制。另外,當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燈泡或燈管時,其燈源組為一包括復數(shù)個LED晶粒的LED燈源組,且該些LED晶粒中的各晶粒的色溫或亮度或彩度可皆為完全相同者,抑或其中至少部份晶粒的色溫或亮度或彩度與另一部份晶粒互屬不相同者。且與燈泡或燈管搭配所使用的感應元件,直接與燈泡或燈管的照明本體結合于一起(請參后述),而非分開(或分離)設置。再則,當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感應式燈具或一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 時,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一感應式吸頂燈具或一感應式花園燈具,而該感應式工作燈至少為一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一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且并不以此為限,其中,該感應式燈具或該感應式工作燈所使用的燈源組,可為一包括復數(shù)個LED晶粒的LED燈源組,抑或該燈源組可為一烏絲燈源組或一日光燈源組。當然,其中該LED燈源組可為一包括復數(shù)個LED晶粒的LED燈源組,且該些LED晶粒中的各晶粒的色溫或亮度或彩度可皆為完全相同者,抑或其中至少部份晶粒的色溫或亮度或彩度與另一部份晶?;俨幌嗤?。且,與該感應式燈具或該感應式工作燈搭配所使用的感應元件,例如一被動式人體紅外線(PIR)感應元件,抑或為一微波(Microwave)感應元件,可直接與設置于該感應式燈具或該感應式工作燈中的燈泡或燈管的照明本體結合于一起,抑或所使用的感應元件雖與設置其中用以負責提供光源的燈泡或燈管分開(或分離)設置,但仍與該感應式燈具或該感應式工作燈的照明本體結合于一起。又,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更至少包括一音樂播放裝置及/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設置于照明裝置的照明本體中;其中,該音樂播放裝置及/或該安全監(jiān)控裝置可電性連接于一控制電路111。例如,結合于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中的該音樂播放裝置,為一屬于內建具有自動播放音樂功能的播放裝置,抑或其可進一步結合上述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而接受來自使用者所操作的隨身電子裝置(例如,iPhone或iPad)或其它播音設備所產生的音頻信號,并同步播放音樂。其中,若LED燈源組中部份晶粒的彩度與另一部份晶?;俨幌嗤邥r,亦可透過音樂的節(jié)奏而控制并產生不同的照明光線變化。再舉該安全監(jiān)控裝置做說明,例如,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亦可結合一攝影監(jiān)視裝置與上述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以因應監(jiān)視影像的判斷結果,進而發(fā)出控制指令來對特定區(qū)域進行大范圍的強力照明。再者,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更包括至少一蓄電裝置電性連接于該照明本體,其中,當一市電電源處于一供電狀態(tài)時,該照明本體可選擇地控制該市電電源以及該至少一蓄電裝置其中的任一者供電予該燈源,倘若至少一蓄電裝置為太陽能蓄電裝置,則可為供電的首選。藉此,更能貼近目前提倡節(jié)能及綠化的社會趨勢。當該市電電源處于一斷電狀態(tài)時,該至少一蓄電裝置即能供電予該燈源,以于停電時能夠作為緊急供電的急用。又例如,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亦可配合上述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以使照明空間內的各子區(qū)域的明/暗調節(jié)效果,將可更為平衡與精確。當然,于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應用于戶外的照明裝置時,該照明裝置更至少包括一太陽能電池,以作為一備用電源;其中,該太陽能電池可電性連接于上述控制電路111。以下茲舉各種類型的照明裝置結合感應式照明裝置,并請配合上述說明,俾得一更深入的了解。再則,該燈泡本體11更至少包括一公座接頭113、一燈泡殼體114與一燈泡燈罩115 ;其中,該公座接頭113設置于該燈泡殼體114的一端部1141,該LED燈源組112與該燈泡燈罩115皆設置于該燈泡殼體114中相對應于該端部1141的另一端部1142,且該燈泡燈罩115罩設該LED燈源組112。其中,該燈泡殼體114為一散熱結構,該散熱結構114內部開設有連通該端部1141·與該另一端部1142的一安裝通孔1140,以供容置該控制電路111中的至少部份元件,且該散熱結構114的外側壁設置有一散熱鰭片1143。一較佳作法,該散熱結構114可為一鋁合金或其它金屬合金的散熱結構,也可為以具有散熱能力的其它材料(例如,多孔隙陶瓷)所形成的散熱結構。且透過安裝通孔1140及/或散熱鰭片1143的設計安排,將可快速散開該LED燈源組112所產生的熱源。至于該燈泡燈罩115,其至少可為一方塊型罩體、一圓柱型罩體或一球型罩體中的任一者;且不以此為限。當然,有關該微波感應元件12的具體實施概念,還請參閱圖6 ;亦即,于其中所示者,為該微波感應元件12中一具有收/發(fā)天線1210的微波接收電路121。且,如一般熟悉微波技術者所能知悉,微波可順利穿透該燈泡燈罩115而進行移動體的感應應殆無疑義。當然,該微波感應式LED燈炮I更可包括一附加的電子裝置14,其可為一音樂播放
裝置及/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請參閱圖7,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PIR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PIR感應式LED燈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于其中,該PIR感應式LED燈泡2包括一燈泡本體21、一 PIR感應兀件22、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23、一調光時序控制器25以及一光偵測裝置26 ;且,該燈泡本體21至少包括一公座接頭213、一燈泡殼體214與一燈泡燈罩215。至于該燈泡本體21所更包括的一控制電路(圖未示出),類似于圖I所示控制電路111,但其因有改電連接于一 PIR感應元件22,因此于感應部份的細部控制電路設計將略有不同于圖I所示的控制電路111 ;惟,此為熟悉本技藝的人士所能知悉,在此即不再贅述。至于該燈泡本體21所更包括的一 LED燈源組(圖未示出)、該公座接頭213與該燈泡殼體214,以及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23、該調光時序控制器25以及該光偵測裝置26,因皆類似圖I中所示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或結構,在此即不再贅述。另外,該燈泡燈罩215與圖I燈泡燈罩115的差異點在于,該PIR感應元件22于遂行感應時,是不能受到該燈泡燈罩215的遮蔽,因此,該PIR感應元件22將會被設計為凸出于該燈泡燈罩215。當然,該PIR應式LED燈炮2更可包括一附加的電子裝置24,其可為一音樂播放裝
置/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及。請參閱圖8,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LED燈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于其中,該微波感應式LED燈管3包括一作為照明本體之用的燈管本體31、一微波感應元件32、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33、一調光時序控制器35以及一光偵測裝置36 ;且,該燈管本體31至少包括兩燈頭313、一燈管殼體314與一燈管燈罩315。至于該燈管本體31所更包括的一控制電路(圖未示出),因類似于圖I所示控制電路111,在此即不再贅述。至于該燈管本體31所更包括的一長條型LED燈源組(圖未示出)與該兩燈頭313,以及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33、該調光時序控制器35以及該光偵測裝置36,因皆類似圖I中所示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或結構,在此即不再贅述。又,于本實施例中的該燈管殼體314,其為一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或為一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314的外側壁設置有一散熱鰭片3143,該兩燈頭313設置于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314的兩端部,該長條型LED燈源組與該燈管燈罩315皆結合于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314的開口處,而與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314結合成一封閉圓型的燈管本體;其中,該燈管燈罩315可為一 PVC燈管燈罩,且不以此為限。 較佳者,屬于非封閉燈管殼體,可不限于是圓型或近圓型或橢圓或其它特殊圓弧狀的非封閉燈管殼體;另外,其也可是非封閉的1/2或3/4圓型燈管殼體,且不以此為限。當然,該微波感應式LED燈管3更包括一附加的電子裝置34,其可為一音樂播放裝置/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請參閱圖9,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PIR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PIR感應式LED燈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于其中,該PIR感應式LED燈管4包括一作為照明本體之用的燈管本體41、一 PIR感應元件42、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43、一調光時序控制器35以及一光偵測裝置36 ;且,該燈管本體41至少包括兩燈頭413、一燈管殼體414與一燈管燈罩415。至于該PIR感應元件42與該燈管本體41所更包括的一控制電路(圖未示出),因類似于圖7所述的該PIR感應元件22與控制電路,在此即不再贅述。另外,該燈管本體41所更包括的一長條型LED燈源組(圖未示出)、該兩燈頭413、該燈管殼體414與該燈管燈罩415,以及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43、該調光時序控制器45以及該光偵測裝置46,因皆類似圖8中所示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或結構,在此亦不再贅述。當然,該PIR感應式LED燈管4更包括一附加的電子裝置44,其可為一音樂播放裝置/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請參閱圖10,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吸頂燈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于其中,該微波感應式吸頂燈5包括一作為照明本體之用的吸頂燈本體51、一微波感應兀件52、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53、一調光時序控制器55以及一光偵測裝置56。其中,吸頂燈本體51至少包括一控制電路(圖未示出)與一環(huán)形LED燈源組512,且該微波感應元件52被組裝于吸頂燈本體51內。當然,該微波感應式吸頂燈5更包括一附加的電子裝置54,其可為一音樂播放裝置及/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請參閱圖11,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工作燈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于其中,該微波感應式工作燈6(例如,可為一噴霧或加濕的微波感應式工作燈)包括一作為照明本體之用的工作燈本體61、一微波感應兀件62、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63、一調光時序控制器65以及一光偵測裝置66。其中,工作燈本體61至少包括一工作燈罩615、一可旋轉掛鉤616、一控制電路(圖未示出)與一 LED燈源組(圖未示出),且該微波感應元件62被組裝于工作燈本體61內。當然,該微波感應式工作燈6更包括一附加的電子裝置64,其可為一音樂播放裝
置及/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請參閱圖12,其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微波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微波感應式花園燈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于其中,該微波感應式花園燈7包括一作為照明本體之用的花園燈本體71、一微波感應元件72、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73、一調光時序控制器75以及一光偵測裝置76。其中,花園燈本體71至少包括一控制電路(圖未示出)與一 LED燈源組(圖未示出),且該微波感應元件72被組裝于花園燈本體71內。 當然,該微波感應式花園燈7更包括一附加的電子裝置74,其可為一音樂播放裝置、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及/或一太陽能電池。以下將說明以本實用新型上述的各種照明裝置,予以實施于照明群組控制的具體作法。請參閱圖13,其為以本實用新型照明裝置組成一感應式照明群組的一第一較佳群組控制實施概念示意圖;于其中,在空間8內共有5個照明裝置81 85,照明裝置81為一兼具有調光時序控制器、光偵測裝置、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照明裝置,且該照明裝置81為一具有主控功能的照明裝置。至于該些照明裝置82 85,則為一具有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非主控照明裝置(即,為一般的照明裝置),且該些照明裝置82 85中的任一照明裝置僅為一具有受控功能的照明裝置,其僅能被動接受無線照明控制而無法主動發(fā)出控制指令(例如,照明控制指令)給其它的照明裝置。如此一來,該照明裝置81即可因應一環(huán)境感應結果而主動控制其本身的燈源組的明暗功能,且以電磁波無線通信方式同步發(fā)出一照明控制指令Cl,以使該些照明裝置82 85被動因應該照明控制指令Cl而控制該些照明裝置82 85中各個燈源組的明暗功倉泛。上述作法的好處的一,即可提供于同一空間中僅需安裝一個較高成本的照明裝置,其余照明裝置則改采成本較低的一般性元件而仍可完成整個空間的照明平衡控制的較佳解決方案;是以,此等作法顯可大幅降低配置照明裝置所需的初期建置成本。當然,上述照明控制指令Cl僅為一示例,亦可包括執(zhí)行上述其它附加功能的控制指令。請參閱圖14,其為以本實用新型感應式照明裝置組成一感應式照明群組的一第二較佳群組控制實施概念示意圖;于其中,在空間9內共有5個照明裝置91 95,該些感應式照明裝置91 95皆為一兼具有調光時序控制器、光偵測裝置、感應元件與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的感應式照明裝置,且該些照明裝置91 95皆為一兼具有主控功能/受控功能的感應式照明裝置。如此一來,該些照明裝置91 95即可將其所個別感應到的子區(qū)域內環(huán)境光明暗變化,而以電磁波無線通信方式發(fā)送或回傳一照明控制指令C2給其它的照明裝置,因此,該些照明裝置91 95即需要依據(jù)一照明控制程序而彼次相互協(xié)調出一更為精確的照明平衡方案。當然,上述照明控制指令C2僅為一示例,亦可包括執(zhí)行上述其它附加功能的控制指令。另一較佳作法,關于不同空間或區(qū)域之間的群組控制;申言的,其亦可透過于感應式照明裝置中加裝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而得到解決。舉例而言,請參閱圖15,其為將圖13與圖14所示較佳群組控制方式結合于一體的一第三較佳群組控制實施概念示意圖。于其中,該感應式照明裝置81可透過一照明控制指令C3以及另一照明控制程序,而與該些照明裝置91 95取得溝通與協(xié)調執(zhí)行功能。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藉由設置調光時序控制器控制照明本體的發(fā)亮與熄滅,并于截止期間(照明本體熄滅時)利用光偵測裝置對周遭的環(huán)境光線強度作偵測,以判斷環(huán)境是否已有足夠的亮度;若環(huán)境已有足夠的亮度,則調暗或關閉照明本體;若環(huán)境未有足 夠的亮度,則調亮或維持照明本體的原本亮度。由于截止期間小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期間,故人眼完全不會感受到照明裝置的亮滅。除此的外,由偵測環(huán)境光線以判斷是否需要使照明裝置執(zhí)行照明,且更能達到節(jié)能以及照明區(qū)域的亮度平衡的目的,且使用者不用再頻繁的開啟及關閉燈源開關,燈源開關可維持長期開啟的狀態(tài)。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申請專利范圍,因此凡其它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效改變或修飾,均應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申請專利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照明本體,包括一控制電路以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的一燈源; 調光時序控制器,耦接于該控制電路,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用以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以及一截止調光信號;其中,當該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導通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當該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截止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截止期間熄滅;以及 光偵測裝置,耦接于該控制電路,用以偵測一環(huán)境光線強度; 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且該光偵測裝置于該截止期間時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控制該燈源。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感應元件,用以感應一物體移動,該感應元件設置于該照明本體中,且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為一感應式LED燈泡、一感應式LED燈管、一感應式燈具或一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其中,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一感應式吸頂燈具或一感應式花園燈具,而該感應式工作燈至少為一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一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感應式LED燈泡包括一燈泡本體,作為該照明本體之用,且該燈泡本體更至少包括一公座接頭、一燈泡殼體、一 LED燈源組與一燈泡燈罩;其中,該公座接頭設置于該燈泡殼體的一端部,該LED燈源組與該燈泡燈罩皆設置于該燈泡殼體中相對應于該端部的另一端部,且該燈泡燈罩罩設該LED燈源組。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燈泡殼體為一散熱結構,該散熱結構內部開設有連通該端部與該另一端部的一安裝通孔,以供容置該控制電路中的至少部份元件,且該散熱結構的外側壁設置有一散熱鰭片,該公座接頭設置于該散熱結構的該端部,該LED燈源組與該燈罩皆設置于該散熱結構的該另一端部。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燈泡燈罩至少為一方塊型罩體、一圓柱型罩體或一球型罩體中的任一者。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感應式LED燈管包括一燈管本體,作為該照明本體之用,且該燈管本體更至少包括一兩燈頭、一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一 LED燈源組與一燈管燈罩;其中,該兩燈頭設置于該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的兩端部,該LED燈源組與該燈管燈罩皆結合于該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的開口處,且該燈管燈罩罩設該LED燈源組。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為一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的外側壁設置有一散熱鰭片,該兩燈頭設置于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的兩端部,該LED燈源組與該燈管燈罩皆結合于該非封閉圓型散熱結構的開口處。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燈管燈罩至少為一PVC燈管燈罩,且其與該非封閉圓型燈管殼體結合成一封閉圓型的燈管本體。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該感應式吸頂燈具、該感應式花園燈具、該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該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時,該燈源為一包括復數(shù)個LED晶粒的LED燈源組,抑或該燈源為一烏絲燈源組或一日光燈源組。
11.如權利要求4、7和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LED燈源組為一包括復數(shù)個LED晶粒的LED燈源組,且該些LED晶粒中的各晶粒的色溫或亮度或彩度可皆為完全相同者,抑或其中至少部份晶粒的色溫或亮度或彩度與另一部份晶粒互屬不相同者。
12.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感應元件為一被動式人體紅外線感應元件,抑或為一微波感應元件。
1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設置于該照明本體中,且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其中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為一屬于不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且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至少為一 313. 325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33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18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2. 4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5. 8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IOGHz無線通信模塊、一藍芽無線通信模塊、一Wi-Fi無線通信模塊、一近場通訊無線通信模塊、一 Z-Wave無線通信模塊或為一 ZigBee無線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抑或,更包括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設置于該照明本體中,且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其中該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為一屬于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
1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更至少包括一音樂播放裝置及/或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于該照明本體中;其中,該音樂播放裝置或該安全監(jiān)控裝置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
1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為一應用于戶外的照明裝置時,該照明裝置更至少包括一太陽能電池;其中,該太陽能電池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
1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偵測裝置為一光敏電阻。
1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至少一蓄電裝置電性連接于該照明本體,其中,當一市電電源處于一供電狀態(tài)時,該照明本體可選擇地控制該市電電源以及該至少一蓄電裝置其中的任一者供電予該燈源,當該市電電源處于一斷電狀態(tài)時,該至少一蓄電裝置供電予該燈源。
18.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照明裝置,包括第一燈源、一第一通信模塊、一調光時序控制器、一光偵測裝置以及電性連接于該第一燈源、該第一通信模塊、該調光時序控制器以及該光偵測裝置的一第一控制電路;以及 第二照明裝置,包括一第二燈源、一第二通信模塊以及電性連接于該第二燈源、該第二通信模塊的一第二控制電路; 其中,該調光時序控制器耦接于該第一控制電路,且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用以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以及一截止調光信號,當該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導通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當該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截止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截止期間熄滅; 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且該光偵測裝置于該截止期間時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控制該燈源。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照明裝置更包括一第一感應元件,用以感應一物體移動,且該感應元件電性連接于該第一控制電路;其中,因應該第一感應元件的一環(huán)境感應結果,該第一通信模塊于與第二通信模塊之間建立一通信信道,俾控制該第一燈源及/或該第二燈源的明暗功能。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照明裝置為一具有主控功能的照明裝置,該第二照明裝置為一具有受控功能的照明裝置,以使該第一照明裝置可因應該環(huán)境感應結果而主動控制該第一燈源的明暗功能,且使該第二照明裝置被動因應來自該第一照明裝置的一控制指令而控制該第二燈源的明暗功能。
21.如權利要求19或2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照明裝置更包括一第二感應元件,用以因應該環(huán)境感應結果,且使該第一通信模塊于與第二通信模塊之間建立該通信信道,俾控制該第一燈源組及/或該第二燈源組的明暗功能。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照明裝置與該第二照明裝置皆為一兼具有主控功能與被控功能的照明裝置,以使該些照明裝置之間可自動執(zhí)行并因應一照明控制程序而控制該第一燈源組及/或該第二燈源組的明暗功能。
23.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感應元件與第二感應元件中的任一者,為一被動式人體紅外線感應元件,抑或為一微波感應元件。
24.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照明裝置與該第二照明裝置中的任一者,至少為一感應式LED燈泡、一感應式LED燈管、一感應式燈具或一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其中,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一感應式吸頂燈具或一感應式花園燈具,而該感應式工作燈至少為一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一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
25.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通信模塊與該第二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皆為一屬于不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且任一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至少為一 313. 325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33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418MHz無線通信模塊、一 2. 4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5. 8GHz無線通信模塊、一 IOGHz無線通信模塊、一藍芽無線通信模塊、一 Wi-Fi無線通信模塊、一近場通訊無線通信模塊、一 Z-Wave無線通信模塊或為一 ZigBee無線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抑或,其中該第一通信模塊與該第二通信模塊中的任一者,皆為一屬于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抑或,其中該第一通信模塊與該第二通信模塊中的其中的一者,為一屬于不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且該第一通信模塊與該第二通信模塊中其中的另一者,為一屬于可見光頻譜段的電磁波無線通信模塊。
26.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照明裝置與該第二照明裝置中的至少一者,更包括一音樂播放裝置、一安全監(jiān)控裝置及/或一太陽能電池中的至少一者設置于其中。
27.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偵測裝置為一光敏電阻。
28.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照明本體,包括一控制裝置以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裝置的一燈源;其中,該控制裝置用以產生一導通期間以及一截止期間; 光偵測裝置,耦接于該控制裝置,用以偵測一環(huán)境光線強度;以及 感應元件,用以感應一物體移動,該感應元件電性連接于該控制裝置; 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且該光偵測裝置適以于該截止期間時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控制裝置控制該燈源;且該感應元件可于該導通期間及截止時間感應得致該物體移動,以使該控制裝置觸發(fā)該燈源。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裝置包括一控制電路以及一調光時序控制器,其中,當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該導通期間時,使該燈源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當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產生一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該截止期間,使該燈源于該截止期間熄滅。
30.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為一感應式LED燈泡、一感應式LED燈管、一感應式燈具或一感應式工作燈中的任一者;其中,該感應式燈具至少為一感應式吸頂燈具或一感應式花園燈具,而該感應式工作燈至少為一可噴霧的感應式工作燈或一可加濕的感應式工作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包括一照明本體、一調光時序控制器以及一光偵測裝置。該照明本體包括一控制電路以及電性連接于該控制電路的一燈源。該調光時序控制器耦接于該控制電路,該調光時序控制器用以產生一導通調光信號以及一截止調光信號;其中,當該導通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導通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導通期間發(fā)亮;當該截止調光信號傳送至該控制電路時相應產生一截止期間,并使該燈源于該截止期間熄滅。該光偵測裝置耦接于該控制電路,用以偵測一環(huán)境光線強度;其中,該截止期間短于人體視覺暫留的時間,且該光偵測裝置于該截止期間時偵測得至該環(huán)境光線強度不同于一預設值時,該調光時序控制器控制該燈源。
文檔編號H05B37/02GK202629884SQ20122017173
公開日2012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4月20日
發(fā)明者陳明允, 洪盛國 申請人:東莞巨揚電器有限公司
網(wǎng)友詢問留言 已有0條留言
  •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精彩留言會獲得點贊!
1
安远县| 丘北县| 西城区| 普陀区| 清水河县| 西平县| 阿克苏市| 玛纳斯县| 盐亭县| 九龙县| 石城县| 涡阳县| 贵定县| 三都| 两当县| 天津市| 筠连县| 陈巴尔虎旗| 衡阳县| 密山市| 施甸县| 新野县| 凉山| 荥经县| 临泉县| 分宜县| 合阳县| 东莞市| 彩票| 泽普县| 灵武市| 特克斯县| 九寨沟县| 兴化市| 鄂温| 东乌珠穆沁旗| 浙江省| 封开县| 宜州市| 大足县| 丹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