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射頻天線的照明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照明設備(1)。該照明設備包括布置在所述照明設備的底座(2)處的光源(7),所述光源具有主要向前發(fā)射方向(12)。該照明設備還包括配置成接收用于控制所述照明設備的信號的射頻(RF)天線(10)以及布置成將來自所述光源的光橫向和向后反射的反射器(9)。所述射頻天線被布置在所述反射器處。本發(fā)明的有利之處在于改進了所述照明設備的射頻接收。
【專利說明】具有射頻天線的照明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總體而言涉及可以通過射頻(RF)信號遠程控制的照明設備的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照明設備的遠程控制提供使用便利,例如,可以遠程打開和關掉光并且可以以某種其他方式遠程地調暗或調整光強度水平。用于照明設備的遠程控制的技術是射頻信號,其有利之處在于可以在角落周圍和通過墻壁來控制照明設備。在將射頻天線布置在照明設備中時,需要考慮照明設備是否有些部分潛在地遮蔽射頻信號?;贚ED的照明設備通常包括用于冷卻LED和驅動電子器件的金屬散熱器,該散熱器通常也形成用于照明設備的底座和框架。將射頻天線放置在散熱器中的缺點在于:由導電材料(金屬)制成的散熱器屏蔽(或遮蔽)射頻天線,由此大大減少在照明設備處的射頻接收。
[0003]WO 2010/140136展示基于LED的照明設備,其中射頻天線被布置在距離散熱器至少2 _處,從而允許寬射頻通信角同時使得散熱器能夠足夠大以確保有效冷卻。
【發(fā)明內容】
[0004]就以上問題而言進行了本發(fā)明。本發(fā)明的一個目標在于提供對上述發(fā)信號技術和先前技術的替代。更具體來說,本發(fā)明的一個目標在于提供具有改進的射頻通信能力的照明設備。
[0005]本發(fā)明的這些和其他目標通過具有在獨立權利要求中限定的特性的照明設備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特征在于從屬權利要求中所闡述的特性。
[0006]因此,根據(jù)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照明設備。該照明設備包括:布置在照明設備底座處的至少一個光源,該光源具有主要向前發(fā)射方向;和配置成接收用于控制照明設備的信號的射頻天線。該照明設備進一步包括布置成將來自光源的光橫向地和向后(相對于主要向前發(fā)射方向)反射的反射器。另外,射頻天線被布置在反射器處(例如,在反射器所形成的空腔頂部、沿該空腔或在該空腔中)。
[0007]術語“主要向前方向”意味著與光源的光軸平行并且朝向遠離光源的方向。清楚地說,反射器可以具有即使在存在具有不平行的向前方向的多個光源時也允許向后-橫向反射的形狀。
[0008]本發(fā)明是基于這樣的構想:在適配成改進照明設備的發(fā)光強度分布的反射器處布置用于照明設備的遠程控制的射頻天線。因此,反射器用作用于射頻天線的支架,由此將射頻天線支撐在距離照明設備底座的足夠距離處。由于射頻天線與布置有驅動電子器件、散熱器或任何其他潛在干擾或屏蔽部件的底座在空間上分離開,所以改進了照明設備的射頻接收。改進的射頻接收也提供射頻通信所需功率的減少。另外,射頻天線對照明設備的照明圖案(或光分布)具有減少的影響,因為射頻天線可以布置成使其不遮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響來自光源的光。例如,天線可以布置在反射器的不受照明側上。相反,照明設備的光分布由反射器和光源限定。事實上,射頻天線可以對照明設備的外觀具有減少的影響,因為其可以隱藏在反射器中。
[0009]另外,本發(fā)明的有利之處在于:可以無需特別考慮射頻控制來設計散熱器,由此使得能夠對于射頻產(chǎn)品與非射頻產(chǎn)品使用相同的散熱器設計,這減少了制造成本。因此,在本發(fā)明的情況下,散熱器設計與射頻天線無關。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除了射頻天線本身以夕卜,可以使用相同設計來制造一個具有射頻天線而一個不具有射頻天線的兩個照明設備。
[0010]另外,本發(fā)明的有利之處在于:允許照明設備的底座和框架(或外殼)完全由金屬制成,由此對于該照明設備實現(xiàn)改進的熱性能。因此,底座或框架都無需部分地由塑料制成以允許在射頻天線處的射頻信號接收。
[0011]本發(fā)明的有利之處還在于:反射器在允許清楚的射頻通信的同時提供改進的光全向傳播,由此照明設備的光分布更像白熾光源的光分布。具體來說,在基于LED的照明設備中,光源提供在向前方向比橫向和向后方向具有更高光強度的直射光。在本發(fā)明的情況下,來自光源的光被弓I導成使得橫向和向后方向上的光強度增加。在本發(fā)明的情況下,增加了射頻通信角,同時該照明設備的發(fā)光強度分布更加均勻。
[0012]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反射器可以從底座延伸(基本上在向前方向上),這有利之處在于射頻天線與底座之間的任何實體通信可以被反射器覆蓋(或隱藏)(相對于來自光源的光)。因此,減少了這種實體通信對光分布的影響。另外,可以將多個光源圍繞反射器布置在底座處,由此提供更均勻的發(fā)光強度分布。
[0013]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照明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布置成在射頻天線與底座之間傳輸信號的有線通信線路,諸如電纜,這有利之處在于促進了射頻天線與底座中的驅動電子器件之間的通信。另外,有線通信線路可以從底座開始沿反射器延伸。有線通信線路可以例如布置在反射器限定的、與光源分離的內腔室內,這有利之處在于反射器隱藏有線通信線路以避開來自光源的光。
[0014]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射頻天線可以布置在反射器的背離光源的一側處,由此減少了射頻天線對來自光源的光的反射的影響。
[0015]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反射器可以朝向底座逐漸變細,這有利之處在于其增加橫向和向后的光強度,由此改進光的全向傳播(或照明分布的均勻性)。
[0016]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照明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其中含有光源的罩殼,其中罩殼和反射器一起限定光混合腔室。罩殼提供對光源和反射器的保護,由此使得照明設備更加耐用。優(yōu)選地,罩殼是至少部分地透明或毛面的(漫射的)。另外,光混合腔室可以是環(huán)形(或圓環(huán))形狀的,由此反射器的反射表面優(yōu)選地限定環(huán)形形狀的徑向內/上側,并且罩殼限定環(huán)形形狀的徑向外側。上面布置有光源或多個光源的底座上的表面可以構成罩殼的更遠的邊界部分。在一個實施例中,反射器可以從底座向上延伸到罩殼,由此進一步改進橫向和向后的光分布。
[0017]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用于驅動光源的驅動電子器件可以布置在底座中、與位于反射器處的射頻天線遠離。這減少驅動電子器件通過電磁場干擾射頻通信的風險。
[0018]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底座可以包括用于冷卻布置在底座處的部件(諸如光源及其驅動電子器件)的散熱器,由此改進照明設備的熱性能同時減少散熱器干擾射頻通信的風險。散熱器可以由金屬制成,因為其與射頻天線在空間上分離。
[0019]本發(fā)明的其他目標、特性和優(yōu)點將在學習以下詳細披露、附圖以及附屬權利要求時變得顯而易見。本領域技術人員認識到,本發(fā)明的不同特性可以組合以產(chǎn)生除下文或權利要求中描述的實施例之外的實施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現(xiàn)在將參照展示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附圖來更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這個和其他方面。
[0021]圖1展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照明設備;以及 圖2是圖1中的照明設備的分解圖。
[0022]這些圖是示意性的,不必按比例,并且通常僅展示闡明本發(fā)明所必需的部分,其中可以省略或僅提及其他部分。
【具體實施方式】
[0023]參照圖1和2,將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照明設備。
[0024]圖1是照明設備I的部分截面圖,并且圖2是照明設備I的分解圖。照明設備I包括底座2,該底座包括適配成布置在燈具中的端蓋3 (諸如螺旋底座)、散熱器5和用于將端蓋3連接到散熱器5的殼體4 (圖2中示出)。殼體4可以用于將驅動電子器件(未示出)固定到底座2,并且散熱器5可以布置成封閉(或圍繞)驅動電子器件。底座2進一步包括布置在底座2的上端(與端蓋3相對)處的散熱器6。諸如LED的光源7布置在散熱器6處。散熱器6和散熱器5適配成冷卻光源7和驅動電子器件,并且優(yōu)選地由具有良好導熱性的金屬制成。
[0025]在此實例中,光源7具有由圖1中的箭頭12指示的共同的主要向前發(fā)射方向。主要向前發(fā)射方向與照明設備I的光軸平行并且朝向遠離底座2。在本申請中,主要向前發(fā)射方向限定照明設備的向前方向。
[0026]照明設備I進一步包括在向前方向上從底座2延伸的反射器9。反射器9朝向底座2逐漸變細以將來自光源7的光橫向并且向后反射,從而增加那些方向上的光強度,由此為照明設備I提供更全向照明分布。罩殼8布置成與反射器9和底座2—起封閉光源7。罩殼8可以至少部分地透明并且可選地是漫射的以散射來自光源7的光。罩殼8和反射器9一起限定光混合腔室13,如圖1中所示。優(yōu)選地,光混合腔室13是環(huán)形的并且光源7布置成圍繞反射器9均勻分布以提供均勻圓周光分布。反射器9向上延伸到罩殼8的上部(SP,距離底座2最遠的部分)。
[0027]在反射器9中,射頻天線10被布置在印刷電路板(PCB)上。射頻天線10適配成接收(并且可選地發(fā)射)用于控制照明設備I的射頻信號。射頻天線10可以布置在反射器9中、在反射器9的背離光源7的一側上,S卩,在反射器9的不受照明(非反射)側處。例如,射頻天線10可以布置在反射器9的與光源7分離的內腔室中。另外,射頻天線10優(yōu)選地布置在反射器9的最遠離底座2的末端處,這樣使得其位于照明設備I內基本上盡可能遠離包括可能干擾射頻通信的金屬和電子部件的底座2。射頻天線10由反射器9和頂蓋11封閉。與其中反射器布置在底座中的先前技術相反,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本實施例的照明設備I的底座2無需部分地由聚合物或用于促進射頻接收的任何其他非金屬材料制成。相反,底座2的大部分可以由相對便宜并且提供照明設備I的改進的熱性能的金屬制成。[0028]射頻天線10被布置成通過有線通信線路14與底座2中的驅動電子器件通信,如圖1中所示。有線通信線路14在反射器9內(S卩,與光混合腔室13分離)從射頻天線PCB延伸并且穿過散熱器6到達包括在散熱器5中的驅動電子器件。
[0029]在替代實施例(未示出)中,反射器可以不從底座延伸,而是被成形為布置在罩殼的與底座相對的頂部中的凸蓋。有線通信線路隨后可以例如沿罩殼內部向下延伸到底座或者穿過反射器與底座之間的空間自由延伸。
[0030]雖然已經(jīng)描述了具體實施例,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將理解,在如隨附權利要求中所限定的范圍內,各種修改和替代是可想象的。例如,本發(fā)明不僅可以應用在基于LED的照明設備中,而且可以應用在具有高冷卻需求的任何射頻控制的照明設備中。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設備(1),其包括: 布置在所述照明設備的底座(2)處的光源(7),所述光源具有主要向前發(fā)射方向(12); 配置成接收用于控制所述照明設備的信號的射頻(RF)天線(10);以及 布置成將來自所述光源的光橫向地和向后地反射的反射器(9 ), 其中所述射頻天線被布置在所述反射器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所述反射器從所述底座延伸。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多個光源圍繞所述反射器布置在所述底座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進一步包括布置成在所述射頻天線與所述底座之間傳輸信號的有線通信線路(14)。
5.如權利要求4和2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所述有線通信線路沿所述反射器延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所述射頻天線布置在所述反射器的背離所述光源的一側處。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所述反射器朝向所述照明設備的所述底座逐漸變細。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進一步包括罩殼(8),該罩殼中含有所述光源,其中所述罩殼和所述反射器一起限定光混合腔室(13)。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所述光混合腔室是環(huán)形形狀的。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所述反射器從所述底座向上延伸到所述罩殼,這樣使得所述反射器的向前端點與所述罩殼的向前端點相遇。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用于驅動所述光源的驅動電子器件布置在所述底座中。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所述底座包括用于冷卻布置在所述底座處的部件的散熱器(5),所述部件諸如所述光源及其驅動電子器件。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所述散熱器由金屬制成。
【文檔編號】H05B37/02GK103797641SQ201280046179
【公開日】2014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22日
【發(fā)明者】L.A.M.德榮格, M.J.范登博世, J.H.A.哈格拉亞爾, V.S.D.吉伊倫 申請人: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