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將要驅動索道的牽引纜線的滑輪的驅動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用于將要驅動索道的牽引纜線的滑輪的驅動設備。所述滑輪將要驅動索道的牽引纜線,特別是椅式提升機或架空纜車,所述驅動設備包括:主電機,所述主電機能夠旋轉地驅動設置有第一小齒輪(24)的主軸(5);副電機,所述副電機能夠旋轉地驅動設置有第二小齒輪(25)的副軸(13);驅動轉矩傳動裝置(23),所述驅動轉矩傳動裝置包括安裝在滑輪(2)上的驅動冠(26),傳動裝置(23)包括與滑輪(2)的驅動冠(26)相嚙合的第三小齒輪(27),第三小齒輪(27)可在第一位置(P)和第二位置之間平移,在第一位置,第三小齒輪(27)與第一小齒輪(24)相嚙合,并且在第二位置,第三小齒輪(27)與第二小齒輪(25)相嚙合。
【專利說明】用于將要驅動索道的牽引纜線的滑輪的驅動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用于驅動索道的牽引纜線、特別是椅式提升機或架空纜車的滑輪的驅動。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索道的空中纜線、例如諸如椅式提升機或架空纜車等空中升降機由驅動滑輪驅動,驅動滑輪由驅動電機移動。空中升降機還可以包括用于驅動該驅動滑輪的第二電機。按照一般的方式,每個電機經(jīng)由可脫離的傳動系統(tǒng)與驅動滑輪的驅動軸聯(lián)接。因此,專用于驅動該驅動滑輪的載客站包括分別與兩個可脫離的傳動系統(tǒng)聯(lián)接的兩個電機。例如,可提到歐洲專利申請EP0237124,其公開了將要驅動索道的滑輪的聯(lián)接設備。這些傳動系統(tǒng)是復雜的并需要維護步驟,該維護步驟可能耗時,從而使用戶在某一時間內無法使用空中升降機。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解決這些缺點,更具體地是提供一種用于索道的牽引纜線的更易于使用的驅動設備,特別用于以改進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來運送人。
[0004]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方面,提出了一種用于滑輪的驅動設備,所述滑輪將要驅動索道的牽引纜線,特別是椅式提升機或架空纜車,所述驅動設備包括:主電機,所述主電機能夠旋轉地驅動設置有第一小齒輪的主軸;副電機,所述副電機能夠旋轉地驅動設置有第二小齒輪的副軸;以及驅動轉矩傳動裝置,所述驅動轉矩傳動裝置包括安裝在滑輪上的驅動冠(driving crown)。
[0005]傳動裝置包括與用于滑輪的驅動冠相嚙合的第三小齒輪,第三小齒輪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平移,在第一位置,第三小齒輪與第一小齒輪相嚙合,而在第二位置,第三小齒輪與第二小齒輪相嚙合,傳動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導桿,并且第三小齒輪與包括一壁的中間空心柱體一體,所述壁設置有允許導桿滑動的至少一個凹處。
[0006]因此,應提供一種具有單個傳動系統(tǒng)以將驅動轉矩從一個或多個電機傳遞到滑輪的設備。這樣的驅動設備易于使用并很少需要調整,并且校準步驟的量也減少。
[0007]第三小齒輪可以處于中間位置,在中間位置,第三小齒輪與第一小齒輪和第二小齒輪兩者相嚙合。
[0008]傳遞到驅動滑輪的驅動轉矩因此容易增加。
[0009]第三小齒輪可以包括:具有將要與第一小齒輪相嚙合的內齒的第一冠;以及具有將要與第二小齒輪相嚙合的內齒的第二冠。
[0010]第三小齒輪可以包括具有將要與用于滑輪的驅動冠相嚙合的外齒的冠。
[0011]主軸和副軸可以彼此同軸,并且第三小齒輪可沿著主軸和副軸平移。
[0012]而且,所述設備可以包括安裝在第二小齒輪上的軸承元件,具有突出部的第一小齒輪布置在軸承元件內?!緦@綀D】
【附圖說明】
[0013]其它優(yōu)點和特征將更清楚地源于本發(fā)明特定實施方式的以下說明,其給定為非限制性示例并在附圖中加以描繪,其中:
[0014]-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用于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滑輪的驅動設備的實施方式;以及
[0015]-圖2和3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驅動轉矩傳動裝置的兩個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在圖1中,以示意性方式描繪了用于驅動滑輪2的驅動設備1,所述驅動滑輪2將要驅動索道的牽引纜線3。
[0017]按照常規(guī)的方式,在空中升降機中,傳送乘客的運輸工具(座艙、座椅、纜車)所附接的纜線3由驅動滑輪2驅動。驅動設備I包括能夠旋轉地驅動主軸5的主電機4,主軸5將要將主驅動轉矩4傳遞到驅動滑輪2。主電機4可以是熱電機或電動機。它可以或者直接地或者經(jīng)由中間軸6至8來驅動主軸5。如圖1所示,主電機4直接地驅動第一中間軸6。第一中間軸6驅動第二和第三中間軸7、8。中間軸6至8整體上與主軸線A同軸。在正常使用空中升降機時,主軸線A基本上平行于地面11。中間軸6至8也可以經(jīng)由分別處于第二中間軸7兩端處的第一和第二萬向節(jié)9、10相對于彼此移位。另外,第三中間軸8基本上垂直于主軸5。在正常使用時,主軸5整體上垂直于地面11延伸。
[0018]而且,設備I包括能夠旋轉地驅動副軸13的副電機12,副軸13將要將副電機12的驅動轉矩傳遞到驅動滑輪2。副電機12可以是熱電機或電動機。它可以或者直接地或者經(jīng)由初級軸14至16和次級軸17、18來驅動副軸13。如圖1所示,副電機12直接地驅動第一初級軸14。第一初級軸14驅動第二和第三初級軸15、16。初級軸14至16整體上與副軸線B同軸。在正常使用空中升降機時,副軸線B基本上平行于地面11。初級軸14至16也可以經(jīng)由分別處于第二初級軸15兩端處的第三和第四萬向節(jié)19、20相對于彼此移位。另外,第三初級軸16基本上垂直于第一次級軸17。第三初級軸16旋轉地驅動第一次級軸17,第一次級軸17驅動第二次級軸18。次級軸17、18基本上彼此同軸,并且整體上垂直于地面11延伸。而且,第二次級軸18包括分別處于其端部處的第五和第六萬向節(jié)21、22。第五萬向節(jié)21可以將第二次級軸18與第一次級軸17聯(lián)接,而第六萬向節(jié)22可以將第二次級軸18與副軸13聯(lián)接。副軸13整體上垂直于地面11延伸,并與主軸5同軸。
[0019]驅動設備I還包括用于將至少一個驅動轉矩傳遞到驅動滑輪2的傳動裝置23。特別地,傳動裝置23被構造為或者將主電機14的驅動轉矩傳遞到驅動滑輪2,或者將副電機12的驅動轉矩傳遞到驅動滑輪2,或者同時傳遞兩個驅動轉矩。
[0020]在圖2和3中,描繪了傳動裝置23的兩個截面圖,其用于如圖1中限定的驅動設備I的驅動轉矩。在圖2和3中,同樣表示圖1中描述的某些元件的標記。傳動裝置23包括固定地安裝在主軸5上的第一小齒輪24、固定地安裝在副軸13上的第二小齒輪25、固定地安裝在驅動滑輪2上的驅動冠26以及可移動地安裝的第三小齒輪27。特別地,第一小齒輪24安裝在主軸5的與第三中間軸8相聯(lián)端部相對的端部處。第二小齒輪25安裝在副軸13的與第二次級軸18相聯(lián)端部相對的端部處。主軸5和副軸13與基本上垂直于地面11延伸的軸線C同軸。每個軸5、13均由與之相聯(lián)的電機4、12旋轉地驅動。每個軸5、13均可以具有其自己的旋轉速度。而且,軸5、13均可以在另一個不動的情況下被旋轉地驅動。根據(jù)另一實施方式,兩個軸可以以相同的速度旋轉地驅動。而且,主軸5的旋轉方向可以與副軸13的旋轉方向相同或相反。特別地,第二小齒輪25包括對中于軸線C上的外殼28,而第一小齒輪24包括對中于軸線C上的柱形部29,柱形部29突出到第二小齒輪的外殼28中。而且,驅動設備I可以包括滾動軸承30,其安裝在第二小齒輪25的外殼28中并位于第一小齒輪24的柱形部29周圍,以方便主軸5相對于副軸13的旋轉。第一和第二小齒輪24、25整體上具有柱形形狀,并在其外周上分別具有外齒31、32。驅動冠26具有空心柱體的大致形狀,并在其內周上具有內齒33。而且,驅動冠26包括固定地安裝在驅動滑輪2上的第一面34。第三小齒輪27具有空心柱體的大致形狀,它在其外周上包括外齒35,外齒35被構造為與驅動冠26的內齒33配合,以與之相嚙合。而且,第三小齒輪27在其內周上包括具有內齒36的第一冠以及具有內齒37的第二冠。
[0021]傳動裝置23還包括隔室38,以允許第三小齒輪27的縱向移位,即沿著主軸和副軸
5、13的軸線C的平移移位。隔室38位于第一和第二小齒輪24、25的外齒31、32與驅動冠26的內齒33之間。第三小齒輪27可沿著軸線C在第一位置P和第二位置Q之間平移,在第一位置P,它允許主軸5旋轉地驅動所述驅動滑輪2 ;而在第二位置Q,它允許副軸13旋轉地驅動所述驅動滑輪2。而且,第三小齒輪27也可以處于中間位置,在中間位置,它允許主軸5和副軸13兩者旋轉地驅動所述驅動滑輪2。
[0022]在圖2中,描繪了處于第一位置P的第三小齒輪27,在第一位置P,第三小齒輪27的第一冠的內齒36與第一小齒輪24的外齒31配合,并且第一小齒輪24與第三小齒輪27相嚙合。而且,第三小齒輪27的第二冠的內齒37不與第一和第二小齒輪24、25的任何齒配合。在第一位置P,傳動裝置23允許將主電機4的驅動轉矩依次傳遞到主軸5、第一小齒輪24、第三小齒輪27、驅動冠26和驅動滑輪2。
[0023]在圖3中,描繪了處于第二位置Q的第三小齒輪27,在第二位置Q,第三小齒輪27的第二冠的內齒37與第二小齒輪25的外齒32配合,并且第二小齒輪25與第三小齒輪27相哨合。而且,第三小齒輪27的第一冠的內齒36不與第一和第二小齒輪24、25的任何齒配合。在第二位置Q,傳動裝置23允許將副電機12的驅動轉矩依次傳遞到副軸13、第二小齒輪25、第三小齒輪27、驅動冠26和驅動滑輪2。
[0024]而且,傳動裝置23包括移位裝置40,移位裝置40被構造為沿著軸線C并在隔室38內使第三小齒輪27在第一和第二位置P、Q之間平移。移位裝置40包括空心盤41、中間空心柱體42、若干導桿43、44、銷45和空心雙柱體46??招碾p柱體46固定地安裝在驅動冠26上,并圍繞副軸13。空心雙柱體46包括固定地安裝在驅動冠26第二面上的上空心柱體47,以及具有的外直徑比上空心柱體47的外直徑更小的下空心柱體48。傳動裝置23還包括軸承49、50,以允許空心雙柱體46相對于副軸13旋轉。軸承49、50固定地安裝在下空心柱體48的內部部分上。上空心柱體47界定出與隔室38鄰近的內部空間51。導桿43、44固定地安裝在上空心柱體47的端部52上,并沿縱向在內部空間51中延伸。因此,空心雙柱體46和導桿43、44與驅動冠26 —體,并在驅動冠26繞軸線C旋轉地移動時繞軸線C旋轉。
[0025]另外,中間空心柱體42具有固定地安裝在第三小齒輪27上的第一端部以及位于空心盤41 一面之中的凹處53中的第二自由端。換句話說,包括中間空心柱體42和第三小齒輪27的單元可沿著軸線C平移。而且,中間空心柱體42具有一壁,該壁包括若干凹處54、55用于滑動導桿43、44,以引導中間空心柱體42沿著軸線C平移。
[0026]如果期望從一個位置向另一位置平移第三小齒輪27,則主電機4和副電機12停止。如果電機4、12停止,則第三小齒輪27特別借助于空心盤41以手動方式或通過使用第三電機(為簡化目的圖中未描繪)而移動。為了方便第三小齒輪27的平移,下空心柱體48具有外螺紋56,外螺紋56與位于空心盤41內周上的內螺紋57配合??招谋P41在下空心柱體48周圍旋轉地移動,并且由于外螺紋56和內螺紋57的合作,空心盤41同時沿著軸線C平移。因此,當空心盤41在第一旋轉方向上旋轉地移動時,空心盤41移向主軸5并沿著軸線C且朝著主軸5平移中間空心柱體42。在這種情況下,第三小齒輪27沿著軸線C從第二位置Q朝向第一位置P平移。另外,當空心盤41在與第一旋轉方向相反的第二旋轉方向上旋轉地移動時,由于重力,空心盤41朝向副軸13平移,并且中間空心柱體42朝向副軸13平移。在這種情況下,第三小齒輪27沿著軸線C從第一位置P朝向第二位置Q平移??招谋P41 一面之中的凹處53允許空心盤41繞軸線C旋轉,同時允許空心盤41沿著軸線C同時地平移移位。銷45可以將第三小齒輪27保持在三個可能位置:第一位置P、第二位置Q和中間位置之中的一個位置。
[0027]第三小齒輪27的中間位置(為簡化目的未描繪)是這樣的位置,即:第三小齒輪27的第一冠的內齒36與第二小齒輪25的外齒32配合,并且第三小齒輪27的第二冠的內齒37與第一小齒輪24的外齒31配合。在中間位置,第一和第二小齒輪24、25均與第三小齒輪27相嚙合。在中間位置,主電機4和副電機12可以同時工作。在這種情況下,主軸5和副軸13繞軸線C以相同速度在相同的旋轉方向上轉動,并且兩個電機的驅動轉矩均傳遞到滑輪2。
[0028]例如,在正常運行時,主電機4工作而副電機12停止。第三小齒輪27處于第一位置P,并且主電機4旋轉地驅動所述驅動滑輪2。當或者因維護原因或者因故障而期望停止主電機4同時要保持驅動滑輪2能夠旋轉的能力時,主電機4停止,第三小齒輪27移動到第二位置Q,于是啟動副電機12。
[0029]有利地,可以將第三小齒輪27從第一位置P或第二位置Q移動到中間位置,以向驅動滑輪2增加驅動轉矩。在中間位置,兩個電機5、12向驅動滑輪2提供兩個驅動轉矩。
[0030]由于剛剛描述的驅動設備,應提供在主電機停止時用于確保索道的驅動滑輪旋轉的裝置。
【權利要求】
1.用于滑輪(2)的驅動設備,用于驅動索道的牽引纜線,特別是椅式提升機或架空纜車,所述驅動設備包括:主電機,所述主電機能夠旋轉地驅動設置有第一小齒輪(24)的主軸(5);副電機,所述副電機能夠旋轉地驅動設置有第二小齒輪(25)的副軸(13);驅動轉矩傳動裝置(23),所述驅動轉矩傳動裝置包括安裝在滑輪(2)上的驅動冠(26),傳動裝置(23)包括與滑輪(2)的驅動冠(26)相嚙合的第三小齒輪(27),第三小齒輪(27)可在第一位置(P)和第二位置之間平移,在第一位置,第三小齒輪(27)與第一小齒輪(24)相嚙合,并且在第二位置,第三小齒輪(27)與第二小齒輪(25)相嚙合,其特征在于,傳動裝置(23)包括至少一個導桿(43),并且第三小齒輪(27)與包括一壁的中間空心柱體(42) —體,所述壁設置有允許導桿(43)滑動的至少一個凹處(5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第三小齒輪(27)可以處于中間位置,在中間位置,第三小齒輪(27)與第一小齒輪和第二小齒輪(24、25)兩者相嚙合。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第三小齒輪(27)包括:具有將要與第一小齒輪(24)相嚙合的內齒(36)的第一冠;以及具有將要與第二小齒輪(25)相嚙合的內齒(37)的第二冠。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第三小齒輪(27)包括具有將要與滑輪(2)的驅動冠(26)相哨合的外齒(35)的冠。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主軸(5)和副軸(13)是彼此同軸的,并且第三小齒輪(27)被安裝為可沿著主軸(5)和副軸(13)平移。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包括安裝在第二小齒輪(25)上的軸承元件(30),具有突出部(29)的第一小齒輪(24)布置在軸承元件(30)內。
【文檔編號】B66D1/14GK103708367SQ201310408221
【公開日】2014年4月9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2日
【發(fā)明者】G.盧卡斯, A.申坦 申請人:波馬加爾斯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