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建筑防水工程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經濟的發(fā)展,時代的進步,對建筑材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原有的建材已不能滿足時代發(fā)展的需求。目前在國內,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這種卷材具有很好的耐高溫性能,可以在-25到+100°C度的溫度范圍內使用,有較高的彈性和耐疲勞性,以及高達1500%的伸長率和較強的耐穿刺能力、耐撕裂能力。適合于寒冷地區(qū),以及變形和振動較大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防水工程。普通的高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其防水層和抗老化層強度有限,并且長時間使用容易滋生細菌,而且使用壽命低,防腐蝕性能不夠理想。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克服上述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制造簡單,強度高,具有殺菌效果的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
[0004]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其橫截面為層結構,包括聚酯胎或玻纖胎構成的胎基層,所述的胎基層上下表面各自浸潰有上SBS彈性改性浙青層和下SBS彈性改性浙青層,所述的上SBS彈性改性浙青層外覆有防腐蝕層,所述的防腐蝕層上覆有納米殺菌層,所述的下SBS彈性改性浙青層外覆有保護層。
[0005]進一步地,所述的防腐蝕層為環(huán)氧樹脂防腐蝕層。
[0006]更進一步地,所述的保護層為聚乙烯膜。
[0007]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采用高分子材料,對環(huán)境無污染,成本低,制造簡單,增強了防水層的強度和防水性能,防腐蝕性能好,并且其殺菌層能夠有效防止細菌的滋生,使用壽命長。
【附圖說明】
[0008]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0009]圖I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中I.胎基層,2.上SBS彈性改性浙青層,3.下SBS彈性改性浙青層,4.防腐蝕層,5.納米殺菌層,6.保護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現(xiàn)在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fā)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fā)明有關的構成。
[0012]如圖I所示的一種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其橫截面為層結構,包括聚酯胎或玻纖胎構成的胎基層I,胎基層I上下表面各自浸潰有上SBS彈性改性浙青層2和下SBS彈性改性浙青層3,上SBS彈性改性浙青層2外覆有防腐蝕層4,防腐蝕層4上覆有納米殺菌層5,下SBS彈性改性浙青層3外覆有保護層6。其中,防腐蝕層4為環(huán)氧樹脂防腐蝕層,保護層6為聚乙烯膜。
[0013] 以上述依據(jù)本發(fā)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fā)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fā)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jù)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其橫截面為層結構,其特征是:包括聚酯胎或玻纖胎構成的胎基層(1),所述的胎基層(I)上下表面各自浸潰有上SBS彈性改性浙青層(2)和下SBS彈性改性浙青層(3),所述的上SBS彈性改性浙青層(2)外覆有防腐蝕層(4),所述的防腐蝕層(4)上覆有納米殺菌層(5),所述的下SBS彈性改性浙青層(3)外覆有保護層(6)。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其特征是:所述的防腐蝕層(4)為環(huán)氧樹脂防腐蝕層。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浙青防水卷材,其特征是:所述的保護層(6)為聚乙烯膜。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建筑防水工程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包括聚酯胎或玻纖胎構成的胎基層,胎基層上下表面各自浸漬有上SBS彈性改性瀝青層和下SBS彈性改性瀝青層,上SBS彈性改性瀝青層外覆有防腐蝕層,防腐蝕層上覆有納米殺菌層,下SBS彈性改性瀝青層外覆有保護層。本發(fā)明的殺菌防腐蝕彈性體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采用高分子材料,對環(huán)境無污染,成本低,制造簡單,增強了防水層的強度和防水性能,防腐蝕性能好,并且其殺菌層能夠有效防止細菌的滋生,使用壽命長。
【IPC分類】B32B27-30, B32B27-38, B32B27-06, B32B33-00, B32B11-04
【公開號】CN104742429
【申請?zhí)枴緾N201410380841
【發(fā)明人】梅東輝
【申請人】梅東輝
【公開日】2015年7月1日
【申請日】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