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瘀同治藥方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同時治療痰濁、瘀血的中藥制劑,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痰瘀同治藥方。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中醫(yī)認為,痰濁、瘀血是機體水谷精微代謝失常的病理產(chǎn)物。脾的運化功能失常則痰濁內(nèi)生,水氣內(nèi)停,凝集成痰,經(jīng)脈痹阻,是故氣滯濕阻、痰凝血瘀互見而發(fā)病。近年來在胸痹、中風、消渴等病的臨床實踐中,對痰瘀同病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重視,常以“痰瘀阻絡”、“痰瘀交結(jié)”、“痰瘀凝結(jié)”、“痰瘀壅滯”等為辨證,采用祛痰化瘀方藥治療而獲良效。
[0003]現(xiàn)有技術中也公開了多種具有同時治療痰濁、血淤的中藥組合物,但大多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低、服用量大、吸收不完全、生物利用度低、藥效發(fā)揮較慢、攜帶不方便等不足。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發(fā)明的內(nèi)容是提供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能夠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某種或某些缺陷。
[0005]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痰瘀同治藥方,其包括以下各組分,全瓜蔞、丹參、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
[0006]作為優(yōu)選,按重量份,全瓜蔞2?5份,丹參2?4份,薤白1.5?3份,水蛭0.5?1.5份,石菖蒲I?2.5份,茯苓3?4.5份。
[0007]作為優(yōu)選,還包括郁金。
[0008]作為優(yōu)選,郁金的重量份為2.5?5份。
[0009]作為優(yōu)選,還包括陳皮。
[0010]作為優(yōu)選,陳皮的重量份為1.5?2.5份。
[0011]作為優(yōu)選,按重量份,全瓜蔞3份,丹參3份,薤白2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郁金3份,茯苓4份,陳皮2份。
[0012]本發(fā)明中,能夠以全瓜蔞和丹參共為君藥。其中:全瓜蔞性味甘寒,既能清熱化痰,又能散結(jié)滌痰;丹參性微寒味苦,既行血又養(yǎng)血。全瓜蔞和丹參兩藥合用,能夠起到較佳地化痰破血功效。
[0013]本發(fā)明中,能夠以薤白和水蛭共為臣藥。其中:薤白溫通滑利,通陽止痛;水蛭功善活血祛瘀。通過采用薤白和水蛭共為臣藥,能夠較佳地增強君藥(全瓜蔞和丹參)的利氣化痰、散節(jié)寬胸、行血破血、養(yǎng)血生血等功效。
[0014]本發(fā)明中,能夠以石菖蒲或郁金或茯苓或陳皮或某幾種結(jié)合作為佐藥。石菖蒲和郁金單獨使用或合用能夠具有化濕豁痰,清心開竅作用。茯苓和陳皮單獨使用或合用能夠具有化痰除濕、理氣健脾作用。
[0015]本發(fā)明中所采用的各個藥材中:
[0016]全瓜蔞性味甘寒,即能清熱化痰,又能散結(jié)滌痰,“能洗滌胸隔中垢膩郁熱”,《別錄》謂其“主胸痹”;
[0017]薤白溫通滑利,通陽止痛;
[0018]通過將全瓜蔞和薤白合用,能夠利氣化痰、散節(jié)寬胸、溫通心陽;
[0019]丹參和水蛭均能夠較佳地活血祛瘀,《醫(yī)學衷中參西錄》中記載水蛭“味咸,色黒,氣腐,性平。為其味咸,故善入血分;為其原為嗜血之物,故善破血;為其氣腐,其氣味與瘀血相感召,不與新血相感召,故但破瘀而不傷新血”;
[0020]丹參性微寒味苦,歸心、肝經(jīng),《本經(jīng)》記載“主心腹邪氣……破癥除瘕,止煩滿,益氣”,有祛瘀血、生新血之功,既行血又養(yǎng)血。
[0021 ]通過將丹參和水蛭合用,不僅能夠較佳地增強本發(fā)明的活血祛瘀之力,而且還能夠較佳地“行血破血,養(yǎng)血生血”;
[0022]茯苓淡滲利濕,健脾寧心,《世補齋醫(yī)術》記載“茯苓一味,為治痰主藥,痰之本,水也,茯苓可以行水。痰之動,濕也,茯苓又可行濕”;
[0023]石菖蒲具有化濕寧神作用,《本草從新》謂之“辛苦而溫,芳香而散,開心孔,利九竅……去濕……逐痰”等;
[0024]石菖蒲與茯苓共用,能夠較佳地增加本發(fā)明祛痰化濕的功效;
[0025]《本草備要》記載郁金“行氣,解郁……涼心熱散肝郁”,陳皮辛香走竄絡脈,行氣止痛,寓“氣行則血行”、“氣行痰自消”之意。
[0026]本發(fā)明中,諸藥相伍,理氣通絡祛痰、活血化瘀止痛,祛痰而不燥,化瘀而不傷氣,共奏祛痰化瘀止痛之功。
[0027]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痰瘀同治藥方在應用于痰瘀互結(jié)證患者時,能夠明顯優(yōu)于現(xiàn)有技術的治療藥物。本申請在此引入記載在“《中華中醫(yī)藥學刊》(原《中國中醫(yī)藥學報》)中2010年7月第25卷第7期,文章名稱《痰瘀同治顆粒對冠心病痰瘀互結(jié)證中醫(yī)證候和PPARy表達的影響》”以及“《中華中醫(yī)藥學刊》2010年I月第28卷第I期,文章名稱《痰瘀同治顆粒對冠心病血脂的影響》”中的實驗數(shù)據(jù),以作為對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痰瘀同治藥方的療效的佐證。
[0028]以上引入的兩篇文獻中的實驗數(shù)據(jù),均是基于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痰瘀同治藥方而得出的,通過以上引入的兩篇文獻,能夠得知,本發(fā)明在應用于痰瘀互結(jié)證患者時能夠獲得明顯較佳的治療效果。
【具體實施方式】
[0029]為進一步了解本發(fā)明的內(nèi)容,結(jié)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詳細描述。應當理解的是,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fā)明進行解釋而并非限定。
[0030]實施例1
[0031]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包括以下各組分:全瓜蔞、丹參、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
[0032]實施例2
[0033]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包括以下各組分:全瓜蔞、丹參、薤白、水蛭、石菖蒲、郁金和茯苓。
[0034]實施例3
[0035]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包括以下各組分:全瓜蔞、丹參、薤白、水蛭、石菖蒲、茯苓和陳皮。
[0036]實施例4
[0037]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包括以下各組分:全瓜蔞、丹參、薤白、水蛭、石菖蒲、郁金、茯苓和陳皮。
[0038]實施例5
[0039]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包括以下各組分:全瓜蔞、丹參、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其中,各組分的重量份分別為:全瓜蔞2份,丹參2份,薤白1.5份,水蛭0.5份,石菖蒲I份,茯苓3份。
[0040]實施例6
[0041]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5的不同之處在于:各組分的重量份分別為,全瓜蔞5份,丹參4份,薤白3份,水蛭1.5份,石菖蒲2.5份,茯苓4.5份。
[0042]實施例7
[0043]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5的不同之處在于:各組分的重量份分別為,全瓜蔞3份,丹參3份,薤白2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茯苓4份。
[0044]實施例8
[0045]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5的不同之處在于:各組分的重量份分別為,全瓜蔞4份,丹參3.5份,薤白2.5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茯苓3.5份。
[0046]實施例9
[0047]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5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2.5份的郁金。
[0048]實施例10
[0049]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6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5份的郁金。
[0050]實施例11
[0051]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7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3份的郁金。
[0052]實施例12
[0053]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5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1.5份的陳皮。
[0054]實施例13
[0055]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6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2.5份的陳皮。
[0056]實施例14
[0057]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7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2份的陳皮。
[0058]實施例15
[0059]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9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1.5份的陳皮。
[0060]實施例16
[0061]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10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2.5份的陳皮。
[0062]實施例17
[0063]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與實施例11的不同之處在于:還包括重量份為2份的陳皮。
[0064]實施例18
[0065]本實施例作為較佳實施例,按重量份,包括:全瓜蔞3份,丹參3份,薤白2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郁金3份,茯苓4份,陳皮2份。
[0066]應當理解的是,實施例1?18中,僅給本發(fā)明的部分配比,實際運用中,應當根據(jù)病人的病灶程度不同而選擇不同配比,實施例僅給出了多種【具體實施方式】,應當僅理解為對本發(fā)明所進行的解釋,而不是對本發(fā)明作出任何限定。
[0067]以上示意性地對本發(fā)明及其實施方式進行了描述,該描述沒有限制性。所以,如果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受其啟示,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宗旨的情況下,不經(jīng)創(chuàng)造性地設計出與該技術方案相似的方案及實施例,均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quán)項】
1.痰瘀同治藥方,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各組分,全瓜蔞、丹參、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痰瘀同治藥方,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全瓜蔞2?5份,丹參2?4份,薤白1.5?3份,水輕0.5?1.5份,石菖蒲I?2.5份,茯苳3?4.5份。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痰瘀同治藥方,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郁金。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痰瘀同治藥方,其特征在于:郁金的重量份為2.5?5份。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痰瘀同治藥方,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陳皮。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痰瘀同治藥方,其特征在于:陳皮的重量份為1.5?2.5份。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痰瘀同治藥方,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全瓜蔞3份,丹參3份,薤白2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郁金3份,茯苓4份,陳皮2份。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同時治療痰濁、瘀血的中藥制劑,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痰瘀同治藥方。其包括以下各組分,全瓜蔞、丹參、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本發(fā)明能夠較佳地同時治療痰濁、瘀血。
【IPC分類】A61P9/10, A61P3/10, A61P3/06, A61K36/8962, A61K36/9066
【公開號】CN105641620
【申請?zhí)枴?br>【發(fā)明人】王坤根, 毛威, 戴金, 陳潔, 黃兆銓, 劉強
【申請人】浙江省中醫(yī)院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