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包括一基體和設置在基體上的一加熱裝置(20),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體上還設置有至少一隔板(30),所述的隔板(30)位于加熱裝置(20)的下方并與加熱裝置(20)間隔一距離而在加熱裝置(20)和隔板(30)之間形成一第一隔熱腔(41)。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30)的數(shù)量為若干個,各兩相鄰隔板(30)之間上下間隔一距離而分別形成一第二隔熱腔(42)。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熱裝置(20)和隔板(30)之間設置有用于使加熱裝置(20)和隔板(30)間隔一距離的至少一第一隔離件(43),各兩相鄰隔板(30)之間分別設置有用于使兩相鄰隔板(30)間隔一距離的至少一第二隔離件(44)。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熱裝置(20)上具有若干可分別獨立啟停的加熱區(qū),所述的第一隔熱腔(41)和第二隔熱腔(42)分別由所述第一隔離件(43)和第二隔離件(44)分隔成分別與各加熱區(qū)縱向?qū)R的若干部分。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隔熱腔(41)和/或第二隔熱腔(42)是封閉或相對封閉的。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體上設置有一托盤(13),所述的加熱裝置(20)安裝在托盤(13)的頂部并與托盤(13)一起圍成一封閉或相對封閉的容納腔,所述的隔板(30)設置在該容納腔內(nèi)并將該容納腔分隔出所述的第一隔熱腔(41)和第二隔熱腔(42)。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板(30)與托盤(13)的下內(nèi)壁間隔一距離而形成一第三隔熱腔(45)。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板(30)為隔熱板。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加熱裝置(20)相連的至少一電子裝置,所述的電子裝置位于第一隔熱腔(41)之外。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隔熱式電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體包括一底殼(12),所述的加熱裝置(20)包括一面板(11)和印制在面板(11)背部的電發(fā)熱體,該面板(11)與底殼(12)扣設在一起而圍成一容置腔,所述的隔板(30)位于該容置腔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