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市政道路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有底座,所述底座上固定連接有中空的四棱柱型安裝座,所述安裝座的頂端固定連接有T型把手,所述安裝座的其中一個側壁上設有照明燈,另外三個側壁上設有測距儀,所述安裝座的頂端設有環(huán)形警示燈,所述四棱柱上還設有數(shù)個報警喇叭,安裝有測距儀的側壁上設有數(shù)個安裝孔,所述安裝孔與所述測距儀相適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道路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的內部設有蓄電池,所述蓄電池通過電線與環(huán)形提示燈和報警喇叭實現(xiàn)電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道路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距儀連接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固定連接在所述安裝座的內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報警喇叭實現(xiàn)信號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道路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的頂部活動連接有頂蓋,所述T型把手固定連接在所述頂蓋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道路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的頂端包含有數(shù)根支撐架,所述環(huán)形警示燈放置在所述支撐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