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機構包括: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機構包括: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包括: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具包括: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具包括: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驅動機構包括: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驅動機構包括第四電機,所述第四電機與所述第二連接件固定連接,所述第四電機的轉軸端部與所述第二夾具連接,沿所述第三方向觀察,所述第四電機可驅使所述第二夾具轉動,以將所述第二夾具夾持的上工裝翻轉,或同時夾持的上工裝及下工裝翻轉。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包括橫板,所述橫板朝向所述底座的一側與所述第一導槽固定連接,另一側與所述第一電機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電機的轉軸穿過所述橫板并與所述齒條嚙合。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翻轉壓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包括豎板,所述豎板與所述橫板固定連接并相垂直,所述豎板的一側與所述第二導軌固定連接,與所述從動輪轉動連接,另一側與所述第二電機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電機的轉軸穿過所述豎板并與所述主動輪固定連接,還與所述第二氣缸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氣缸的活塞桿沿所述第二方向向下通過所述第二連接件與所述第四電機固定連接,所述第四電機的轉軸穿過所述豎板并與所述第二夾具固定連接,且所述第四電機的轉軸與所述皮帶具有間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