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含有A組分和B組分,其中,所述A組分為多元醇,所述B組分為多異氰酸酯,以重量份計,A組分/B組分為100/20~300;所述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中還含有可膨脹微球,所述可膨脹微球為已膨脹微球;所述A組分和/或B組分的粘度為500~10000mPa.s。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的總重量計,所述可膨脹微球的用量為0.01~10wt%。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的異氰酸酯指數(shù)為0.80~1.30。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A組分多元醇為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聚合物多元醇、聚四氫呋喃多元醇(PTMEG)或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聚合物多元醇、聚四氫呋喃多元醇(PTMEG)與異氰酸酯形成的羥基封端的預聚體中的一種或幾種。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A組分中還含有增鏈劑和/或催化劑。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A組分中還含有其他助劑,所述其他助劑為抗氧化劑,增塑劑,UV吸收劑,表面活性劑、阻燃劑和填充劑中的一種或幾種。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A組分總重量計,所述多元醇的含量為30wt%~80wt%,增鏈劑的含量為1wt%~20wt%,催化劑的含量為0.01wt%~2wt%,其他助劑的含量為0.01wt%~50wt%。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B組分中含有非芳香族異氰酸酯和/或非芳香族異氰酸酯與多元醇的預聚體。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非芳香族多異氰酸酯為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HDI)、異佛爾酮二異氰酸酯(IPDI)、氫化二苯甲基二異氰酸酯(HMDI)、苯二亞甲基異氰酸酯(TXDI)、環(huán)己基二異氰酸酯、四甲代苯二亞甲基二異氰酸酯(TMXDIs)中的一種或幾種。
10.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為聚氨酯催化劑,所述聚氨酯催化劑為有機金屬類催化劑、有機硼催化劑、有機胺催化劑、咪唑類催化劑、季銨鹽催化劑中的一種或幾種。
11.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鏈劑中含至少兩個活性基團,所述活性基團為-OH、-NH2、-NH中的一種或幾種。
12. 一種聚氨酯彈性體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 將已膨脹微球加入權利要求1~11中任一所述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的A組分和/或B組分中;
(2) 將步驟(1)中的A組分和B組分按比例混合得到反應料液;
(3) 將步驟(2)中的反應料液注入模具內,一定溫度下加熱,固化成型后脫模,即可得所述聚氨酯彈性體。
13. 一種汽車內飾件表皮,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皮由權利要求1~11中任一所述聚氨酯反應體系聚氨酯彈性體組合物制成。
14. 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汽車內飾件表皮,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皮厚度為0.1~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