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傳送裝置,包括第一傳送裝置(3)與第三傳送裝置(4),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傳送裝置(3)與第三傳送裝置(4)之間設有用于連接第一傳送裝置(3)與第三傳送裝置(4)的第二傳送裝置(100),所述第一傳送裝置(3)包括第一側板(33),所述第二傳送裝置(100)包括若干第二輥軸(2)以及設置于第二輥軸(2)兩端的第二側板(1),第二側板(1)的一端與第一傳送裝置(3)鉸接,第三傳送裝置(4)上設有延伸板(41),第二側板(1)的另一端放置于延伸板(41)上方,所述第二側板(1)上設有凸塊(13),第一側板(33)上設有滑軌(32),滑軌(32)上開設有方便凸塊(13)進入滑軌(32)的卡槽(31),凸塊(13)穿過卡槽(31)進入滑軌(32)且沿滑軌(32)滑動,延伸板(41)上設有調整第二側板(1)與延伸板(41)高度的調整結構(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調整結構(5)包括分別對應設置于第二側板(1)上的螺紋孔一(14)、設置于延伸板(41)上的通槽(411)以及設置于螺紋孔一(14)中以及穿設在通槽(411)中的調節(jié)螺桿(51),調節(jié)螺桿(51)上設有螺母(53),螺母(53)與延伸板(41)抵觸。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調整結構(5)包括固定于第二側板(1)的彈簧座一(15)、固定于延伸板(41)上的彈簧座二(412)以及兩端分別與彈簧座一(15)和彈簧座二(412)抵觸連接的第一彈簧(52)。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滑軌(32)中設有第二彈簧(6),第二彈簧(6)分別與滑軌(32)和凸塊(13)抵觸。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二側板(1)設置于第一側板(33)的外側。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二側板(1)設置于第三傳送裝置(4)的內(nèi)側。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傳送裝置(3)上固定安裝有導桿(7),且導桿(7)延伸至第二傳送裝置(100)上方。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第二側板(1)上設有若干通孔(11),所述第二輥軸(2)包括轉軸(21)以及設置于轉軸(21)兩端與轉軸(21)固定連接的軸套(22),軸套(22)置于通孔(11)內(nèi)且轉動。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轉軸(21)包括基礎段(211)以及與軸套(22)連接的連接段(212),所述連接段(212)設置于基礎段(211)兩端,且基礎段(211)高于第二側板(1)設置。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傳送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基礎段(211)中空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