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本體與蓋體的連接結構,包括本體和蓋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體口的多等位點處水平向外凸設有多個翻邊,所述蓋體內壁向外凸設有與翻邊同等數量且相對應設置的多段主軌道;通過旋轉蓋體,使本體體口向外凸設的多個翻邊與蓋體內壁上的多段主軌道相互咬合,實現緊密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體與蓋體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體口的二等位點處水平向外凸設有兩個翻邊,所述蓋體內壁的二等位點處向外凸設有兩段主軌道,所述蓋體內壁的兩段主軌道之間各設有一段輔助軌道,該輔助軌道與主軌道之間呈90度設置。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本體與蓋體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軌道設有一直部和一斜部,直部與斜部之間具有一定的角度,本體與蓋體旋緊時,直部與翻邊緊密咬合。
4.如權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一種本體與蓋體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密封墊圈,該密封墊圈設在蓋體內部的頂端,本體與蓋體旋緊時,其與翻邊緊密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本體與蓋體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固定部件,在蓋體內部的頂端設有一凹槽,該固定部件底端與本體體口連接,穿過密封墊圈后,其頂端與蓋體凹槽相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