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包括:焚燒爐本體、煙氣輸送管道、焚燒爐底盤、垃圾投放口和水盤;
焚燒爐本體,所述焚燒爐本體用于焚燒垃圾;
煙氣輸送管道,所述煙氣輸送管道連接所述焚燒爐本體,用于垃圾焚燒后的煙氣排放;
焚燒爐底盤,所述焚燒爐底盤設置在所述焚燒爐本體的底部,所述焚燒爐底盤具有圓形通孔;
垃圾投放口,所述垃圾投放口設置在所述焚燒爐本體的側方,用于向垃圾焚燒爐填充垃圾;
水盤,所述水盤設置在所述焚燒爐本體和所述煙氣輸送管道之間,所述水盤內盛放有液體,用于減少垃圾焚燒后氣固混合物中的二噁英的排放。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底盤的數量大于等于2,所述每個焚燒爐底盤之間可以相對轉動,以控制從所述焚燒爐底盤得通孔內進入所述焚燒爐本體的空氣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盤設置有液體投放口,通過所述液體投放口向所述水盤填充堿液。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輸送管道內設置有抽風機,所述抽風機管道連接外部水箱的底部,所述外部水箱的頂部連接管道連接所述煙氣輸送管道。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水箱的上方設置有泵。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水箱內填充有堿液和絮凝劑。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燒爐設置有二級噴水以控制垃圾焚燒爐本體內的燃燒溫度控制在250℃-280℃之間,所述二級噴水包括在所述煙氣輸送管道內設置有噴水裝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燒爐在所述煙氣輸送管道內缺氧的條件下,垃圾焚燒的燃燒著火點的溫度為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