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旋流分離器,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分離器本體和帶引流槽的錐體;所述帶引流槽的錐體設置在所述分離器本體的內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器本體至少包括:旋流筒、分離筒、進料管及溢流管;所述分離筒設置在所述旋流筒的下部;所述分離筒的下部有通孔;所述溢流管設置在所述旋流筒的上部;所述進料管以與所述旋流筒相切的方向通入所述旋流筒。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分離器,其特征在于,還至少包括:螺紋桿;所述螺紋桿的第一端固定在所述溢流管上,所述螺紋桿的第二端與所述錐體通過螺紋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離器,其特征在于,還至少包括:連接管;
在所述溢流管的端部有外螺紋;在所述連接管的端部有內螺紋;所述溢流管與所述連接管通過螺紋連接;
或,
在所述溢流管的端部有內螺紋;在所述連接管的端部有外螺紋;所述溢流管與所述連接管通過螺紋連接。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分離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旋流筒和/或所述分離筒的內壁有引流槽。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分離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旋流筒和/或所述分離筒的內壁有耐磨陶瓷層。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分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帶引流槽的錐體為圓錐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