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風力發(fā)電式路燈,包括路燈立柱(1)和橫梁(2),所述路燈立柱(1)下部通過基座固定地設置在道路的一側,橫梁(2)的左部通過螺栓固定連接在路燈立柱(1)的頂端,橫梁(2)右端設有路燈(3),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風力發(fā)電裝置(6)、風電控制器、蓄電池和逆變器,橫梁(2)的左端上部固定連接有豎直的第一套筒(4),
所述風力發(fā)電裝置(6)包括機殼(7)、固定設置在機殼(7)左端的尾舵(8)、設置于機殼(7)右端的風輪(9)、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一套筒(4)下部的發(fā)電機(5)和設置在機殼(7)上部的集風單元(10),所述風輪(9)的中部固定連接有伸入機殼(7)內部的第一旋轉軸(11),第一旋轉軸(11)的中部套裝有與其轉動配合的軸套(12),所述軸套(12)的上下兩端分別通過連接梁與機殼(7)的內壁固定連接,第一旋轉軸(11)的左端固定設置有第一錐形齒輪(13);
所述機殼(7)下部固定連接有與其內腔連通的第二套筒(14),第二套筒(14)的下部位于第一套筒(4)的上部,且通過軸承與第一套筒(4)旋轉配合,所述發(fā)電機(5)的轉軸向上穿過第二套筒(14)后延伸到機殼(7)內部,發(fā)電機(5)的轉軸上部裝配有與第一錐形齒輪(13)嚙合的第二錐形齒輪(15),發(fā)電機(5)的轉軸通過軸承與第二套筒(14)轉動配合;
所述集風單元(10)包括錐形集風筒(16)、尾翼(17)、豎直設置的第三套筒(18)和第四套筒(19)以及導風管(20),所述錐形集風筒(16)具有集風口朝向水平的設置的集風段、豎直設置的出風段以及連通集風段與出風段之間的過渡段,所述尾翼(17)通過連接板(21)豎直地設置在背離錐形集風筒(16)過渡段的一側;所述第三套筒(18)上端開口,下端通過蓋板一(22)封閉,所述第四套筒(19)上端通過蓋板二(23)封閉,下端開口;
所述錐形集風筒(16)的出風段位于第三套筒(18)的上部內側,錐形集風筒(16)的出風段的外壁與第三套筒(18)的內壁轉動配合,第三套筒(18)的下部貫穿過蓋板二(23)伸入到第四套筒(19)內部,第三套筒(18)外側與蓋板二(23)之間固定連接,第四套筒(19)的下口端固定連接在機殼(7)上部,第四套筒(19)朝向風輪(9)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橫向設置的錐臺型的壓風罩(24),所述壓風罩(24)的出風口靠近所述風輪(9)地設置;所述導風管(20)的一端穿過蓋板一(22)并與蓋板一(22)固定連接,導風管(20)的另一端穿過第四套筒(19)的側壁伸入到所述壓風罩(24)中,導風管(20)的外側與第四套筒(19)之間固定連接;
所述發(fā)電機(5)通過風電控制器與蓄電池連接,蓄電池通過逆變器與路燈(3)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風力發(fā)電式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燈立柱(1)為空心結構,所述風電控制器、蓄電池和逆變器均設置在路燈立柱(1)的空心腔中。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風力發(fā)電式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梁(2)在與所述路燈立柱(1)的連接處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路燈立柱(1)端部的凹臺,所述路燈立柱(1)的上端插裝在所述凹臺中。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風力發(fā)電式路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錐形罩體(25),所述錐形罩體(25)的大開口端靠近壓風罩(24)的出風口地設置,所述導風管(20)的右端穿過錐形罩體(25)的小開口端且與小開口端固定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風力發(fā)電式路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錐形集風筒(16)的出風段上端設置有環(huán)形擋風部(26),所述環(huán)形擋風部(26)與第三套筒(18)上端轉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