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挖運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挖掘臂(1)、支撐臂、鉆進臂(3)、運輸機(5)、行走部(6)、機架(7)及鏟板(8),其中機架(7)的兩側均安裝有用于移動的行走部(6),該機架(7)的前端設有挖掘臂(1),所述挖掘臂(1)具有上下擺動及左右擺動兩個自由度,分別由安裝在機架(7)上的、相對獨立的第一動力源、第二動力源驅動;所述運輸機(5)鉸接于機架(7)上,在所述機架(7)的前端、位于挖掘臂(1)的下方設有鏟板(8),該鏟板(8)鉸接于機架(7)上或連接于運輸機(5)上,所述鏟板(8)通過安裝在所述機架(7)上的第三動力源驅動具有上下擺動的自由度;在所述機架(7)上沿長度方向設有至少兩個支撐臂,每個支撐臂分別鉸接于機架(7)上,頂端與所述鉆進臂(3)鉸接,每個所述支撐臂通過安裝在機架(7)內的第四動力源驅動具有左右擺動的自由度。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挖運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7)的前端設有第一安裝座(10),該第一安裝座(10)與安裝在機架(7)內的所述第二動力源的輸出端相連,由該第二動力源驅動左右擺動;所述挖掘臂(1)的末端鉸接于第一安裝座(10)上,隨第一安裝座(10)左右擺動,所述第一動力源為第一液壓缸(9),該第一液壓缸(9)的缸體或活塞鉸接于所述第一安裝座(10)上,活塞或缸體與所述挖掘臂(1)鉸接。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挖運鉆機,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支撐臂分別鉸接于機架(7)上設置的第二安裝座(12)上,每個所述支撐臂對應一個第四動力源,每個支撐臂的下端通過傳動機構由一個第四動力源驅動左右擺動,或每個支撐臂的下端均由一個第四動力源直接驅動左右擺動;所述第四動力源安裝在機架(7)上。
4.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挖運鉆機,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支撐臂分別鉸接于機架(7)上設置的第二安裝座(12)上,各所述支撐臂通過傳動機構由一個第四動力源驅動同步左右擺動,或各所述支撐臂之間通過連桿(13)相連,由所述第四動力源直接驅動左右擺動;所述第四動力源安裝在機架(7)上。
5.按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挖運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臂為伸縮臂,所述鉆進臂(3)通過各伸縮臂的分別伸縮調整角度和高度。
6.按權利要求5所述的挖運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臂為伸縮液壓缸,或為二級伸縮結構,或為多級伸縮結構。
7.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挖運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鏟板(8)的前端為工作端,所述第三動力源為第二液壓缸(11),該第二液壓缸(11)的缸體/活塞鉸接于所述機架(7)上或連接于運輸機(5)上,活塞/缸體與所述鏟板(8)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