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該第一平衡偏心件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該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且該平衡配重件是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與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該第一平衡偏心件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該第二平衡偏心件與該平衡配重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20.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平衡偏心件是位于該從動齒輪與該第二平衡偏心件之間,且該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位于該第一平衡偏心件與該平衡配重件之間。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該第一平衡偏心件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該第二平衡偏心件與該平衡配重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該第一平衡偏心件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該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且該平衡配重件與該從動齒輪間的最短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與從動齒輪間的最長直線距離。2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是與該平衡軸緊配合、鎖合或一體成型。2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平衡單元的平衡軸與該從動齒輪及該平衡配重件的轉動慣量大于該平衡軸質量與該平衡軸的質心至該平衡軸的旋轉中心間最短距離的平方的乘積的10倍,小于該平衡軸質量與該平衡軸的質心至該平衡軸的旋轉中心間最短距離的平方的乘積的100倍。25.一種引擎,包含: 一曲軸箱: 一動力產生單元,包括一樞設于該曲軸箱的曲軸,及一同軸設置于該曲軸上的主動齒輪;及兩個平衡單元,其特征在于: 該每一平衡單元包括一與該曲軸間隔樞設于該曲軸箱的平衡軸、一偏心設置于該平衡軸上的第一平衡偏心件、一與該第一平衡偏心件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平衡軸上的第二偏心件、一同軸設置于該平衡軸上且與該主動齒輪相嚙合的從動齒輪,及一同軸設置于該平衡軸上的平衡配重件,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一平衡偏心件是位于相對應的第二偏心件與從動齒輪之間。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每一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是鎖設于相對應的平衡軸的一端,且每一平衡單元的從動齒輪是位于相對應的第一平衡偏心件與平衡配重件之間。27.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每一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是設置于相對應的平衡軸的一端,且每一平衡單元的從動齒輪是位于相對應的第一平衡偏心件與平衡配重件之間。28.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每一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是位于相對應的從動齒輪與第一平衡偏心件之間。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位于該第二平衡偏心件與所述平衡配重件之間,且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一平衡偏心件是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且每一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與相對應的從動齒輪的最小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與相對應的主動齒輪間的最小距離。30.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該第一平衡偏心件與該平衡配重件是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該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31.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一平衡偏心件是位于相對應的從動齒輪與平衡配重件之間,且每一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是位于相對應的第一平衡偏心件與該第二平衡偏心件之間。3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一平衡偏心件與相對應的平衡配重件是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33.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一平衡偏心件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且每一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是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與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34.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每一平衡單元的的第一平衡偏心件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二平衡偏心件與該平衡配重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35.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平衡偏心件是位于該從動齒輪與該第二平衡偏心件之間,且該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位于該第一平衡偏心件與該平衡配重件之間。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一平衡偏心件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二平衡偏心件與相對應的平衡配重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37.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動力產生單元還包括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一驅動偏心件,及兩個相間隔且偏心設置于該曲軸上的第二驅動偏心件,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一平衡偏心件介于所述第一驅動偏心件之間,而每一平衡單元的第二平衡偏心件是介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之間,且每一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與該從動齒輪間的最短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驅動偏心件與從動齒輪間的最長直線距離。38.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每一平衡單元的平衡配重件是與相對應的平衡軸緊配合、鎖合或一體成型。39.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該曲軸箱包括一供該曲軸樞設的軸承座,所述平衡軸的軸心是位于該軸承座沿高度方向的投影范圍內。40.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引擎,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單元的平衡軸與該從動齒輪及該平衡配重件的轉動慣量大于該平衡軸質量與該平衡軸的質心至該平衡軸的旋轉中心間最短距離的平方的乘積的10倍,小于該平衡軸質量與該平衡軸的質心至該平衡軸的旋轉中心間最短距離的平方的乘積的100倍。
【專利摘要】一種引擎,包含一曲軸箱、一動力產生單元,及一樞設的平衡單元。該動力產生單元包括一樞設于該曲軸箱的曲軸,及一同軸設置于該曲軸上的主動齒輪。該平衡單元包括一與該曲軸間隔樞設于該曲軸箱的平衡軸、一偏心設置于該平衡軸上的第一平衡偏心件、一同軸設置于該平衡軸上且與該主動齒輪相嚙合的從動齒輪,及一同軸設置于該平衡軸上的平衡配重件。利用同軸設置于該平衡軸上的平衡配重件,提升該平衡軸的轉動慣量,改善該引擎在低速或怠速情況下該主動齒輪與該從動齒輪相嚙合時所產生的敲擊音。
【IPC分類】F02B75/00, F16F15/26
【公開號】CN105626773
【申請?zhí)枴緾N201410624249
【發(fā)明人】陳昭安
【申請人】光陽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1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