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估或治療患者的方法,例如,患有本文所述的障礙的患者,所述方法包括: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還包括向該患者(例如,響應于對所述樣品的評估的患者)給藥有效量的24(s)-羥基膽固醇或結構上相關的甾醇或類固醇、氧化甾醇、nmdar的激動劑或nmdar的正向別構調節(jié)劑(pam)或本文所述的化合物,例如式(i)化合物。
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還包括向該患者(例如,響應于對所述樣品的評估的患者)給藥有效量的nmdar的拮抗劑或nmdar的負向別構調節(jié)劑(nam)。
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還包括向該患者(例如,響應于對所述樣品的評估的患者)給藥有效量的增加(例如,提高)24(s)-羥基膽固醇的內源性活性或量的化合物(例如,抑制代謝24(s)-羥基膽固醇的酶的化合物(例如,抑制24-羥基膽固醇7α-羥化酶(cyp39)的化合物))。
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還包括向該患者(例如,響應于對所述樣品的評估的患者)給藥有效量的降低24(s)-羥基膽固醇的內源性活性或量的化合物(例如,激活產生24(s)-羥基膽固醇的酶的化合物(例如,激活膽固醇24(s)-羥化酶(cyp46)的化合物))。
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還包括治療患者,其中治療所述患者的記憶缺陷或提高其學習能力。
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還包括治療患者的藥物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