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借款存證模塊進一步被配置為能夠:
5.一種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8.一種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裝置,包括存儲器、處理器以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中并能夠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能夠在執(zhí)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根據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的步驟。
9.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zhí)行時能夠實現根據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方法的步驟。
10.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其特征在于,當其在計算機上運行時令計算機能夠實現根據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金融類案仲裁解紛方法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