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人行道運行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行道運行系統(tǒng)包括:人行橫道(1)、第一交通信號燈(2)、第二交通信號燈(3)、攝像頭(4)和主控單元(5),所述第一交通信號燈(2)和所述第二交通信號燈(3)分別相互配合地設置在所述人行橫道(1)的兩邊,且所述第一交通信號燈(2)和所述第二交通信號燈(3)上都設置有所述攝像頭(4),所述主控單元(5)分別與所述第一交通信號燈(2)以及所述第二交通信號燈(3)相連;其中,
所述主控單元(5)包括:主控制器(9)和分別與所述主控制器(9)相連的電源模塊(6)、信號燈控制器(7)、信號收發(fā)器(8)以及存儲器(10),所述信號燈控制器(7)還分別與所述第一交通信號燈(2)以及所述第二交通信號燈(3)相連,所述存儲器(10)與所述攝像頭(4)相連,所述信號收發(fā)器(8)被配置成與交管部門的總服務器(11)進行信息傳遞。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道運行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行橫道(1)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等待區(qū)(15)。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人行道運行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交通信號燈(2)和所述第二交通信號燈(3)上分別設置有提醒器(16),所述提醒器(16)與所述主控制器(9)相連。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人行道運行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器(16)為語音提示器。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道運行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單元(5)上還包括USB接口(13),所述USB接口(13)與所述主控制器(9)相連。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道運行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制器(9)還連接有GPS模塊(14)。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道運行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模塊(6)至少包括兩個蓄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