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中心體、機臂、及多個定向天線;所述機臂與所述中心體連接,用于承載提供飛行動力的動力裝置;
多個所述定向天線設置在所述中心體的殼體內;
多個所述定向天線間隔設置,并且圍繞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周向排布;
每個所述定向天線背對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中部設置,并且多個所述定向天線分別從所述中心體的殼體朝向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周圍的不同方向輻射。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體的殼體內的金屬結構和線路設置在多個所述定向天線的背面區(qū)域。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定向天線沿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周向均勻地設置在所述中心體的殼體內的靠近邊緣位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定向天線與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內壁或/及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內部部件固定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定向天線與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內壁或/及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內部部件通過連接件可拆卸連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包括如下至少一種:螺紋緊固件,銷釘,卡扣,插銷,粘膠貼。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為非金屬材質連接件。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定向天線與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內壁粘接固定。
9.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體的殼體的內部部件為非金屬材質部件。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3、5-9任一項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天線為微帶定向天線。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天線為振子天線,貼片天線,或縫隙天線。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天線的個數(shù)為四個,每個所述定向天線的輻射角度范圍為90度。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發(fā)射器和接收器;
所述發(fā)射器與所述接收器分別與多個所述定向天線通信連接。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射器與所述接收器分別與多個所述定向天線通過同軸饋線通信連接。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通信鏈路開關;
所述通信鏈路開關設置在所述同軸饋線與所述發(fā)射器、所述同軸饋線與所述接收器之間,用于控制多個所述定向天線間的切換。
16.一種無人飛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飛行控制器以及權利要求1-15任一項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機架;
其中,所述飛行控制器與多個所述定向天線通信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