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把手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fā)電單元,用于通過從公共交通工具把手獲得的拉力,將機械能轉化為電能,并將所述電能傳輸給儲電單元;
儲電單元,用于將從發(fā)電單元傳輸?shù)乃鲭娔苓M行儲存;和,
充電單元,用于將所述儲電單元儲存的所述電能提供給需要充電的設備。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把手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電裝置包括:把手握柄、齒條、彈性連接裝置、固定端、齒輪和發(fā)電機;其中,
所述把手握柄連接齒條,所述齒條與齒輪相連接,將乘客拉把手握柄產生的外力傳輸?shù)剿鳊X輪,驅動所述齒輪進行轉動;
所述固定端通過所述彈性連接裝置與所述把手握柄相連接,當所述把手握柄受到向外拉的拉力時,能夠像遠離所述固定端方向運動,并通過所述齒條帶動所述齒輪旋轉;當所述把手握柄被放松時,所述彈性連接裝置會產生朝向所述固定端的回拉的拉力,將所述把收握柄拉回所述固定端,并通過所述齒條帶動所述齒輪旋轉;
所述齒輪,以可旋轉方式與所述固定端相互固定,其旋轉軸連接所述發(fā)電機輸入軸,通過所述齒輪旋轉,能夠帶動所述發(fā)電機輸入軸旋轉;
所述發(fā)電機,其輸入軸旋轉時,能夠切割磁力線產生電能;
所述發(fā)電機的輸出端連接所述儲電單元的輸入端。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把手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把手配一個所述儲電單元,或多個所述把手共用一個所述儲電單元。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把手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儲電單元通過配有電池來實現(xiàn)存儲產生的電能。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把手充電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單元通過配有開放無線充電端口和/或有線充電端口來實現(xiàn)提供充電功能。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把手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放無線充電端口和/或有線充電端口設置在所述把手握柄或者固定把手的把桿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把手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電單元和所述儲電單元之間,連接有整流電路,用于將所述發(fā)電單元產生的交流電轉換為直流電提供給所述儲電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