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分離式可變比例的二剎車把手連動剎車裝置,適用于組設在一車輛的一第一手把及一第二手把,用以分配及變換前、后輪剎車器的前后輪剎車線的剎車力,其特征在于,該裝置包含:
一第一剎車把手,固定于該第一手把,其包含:一第一本體、一第一按把及一制動力分配機構,該第一本體具有一托架,該托架一側設有一后剎接孔與一聯動接孔,該第一按把樞設于該第一本體,其具有一接受一外力的按壓部及一對應于該受力而由一釋放位置旋動至一制動位置的帶動部,該制動力分配機構滑動地設置于該托架,其具有一擺臂及一拉桿組件,該擺臂兩端分別樞接由該后剎接孔導入的一后輪剎車線的頭端與由該聯動接孔導入的一聯動線的頭端,該拉桿組件以一二連桿一端樞接在該第一按把的帶動部,另一端以位于該擺臂的一第一杠桿支點拉動該擺臂,該二連桿以一彈性件的彈性力維持該二連桿保持一夾角,并在一持續(xù)的外力克服該彈性力后使該二連桿依外力的大小而漸漸改變至另一夾角,使帶動該擺臂的位置由一第一杠桿支點滑動至一第二杠桿支點,借以改變拉動該后輪剎車線及該聯動線的拉力比例;以及
一第二剎車把手,固定于該第二手把,其包含:一第二本體、一第二按把及一制動力轉向機構,該第二本體具有一座體,該座體具有一前剎接孔與一聯動接孔,該第二按把樞設于該第二本體,并具有一接受一外力的按壓部及對應該外力而自一釋放位置擺動至一制動位置的一帶動部,該制動力轉向機構包含一擺動塊,該擺動塊左、右兩端分別樞接由該前剎接孔導入的一前輪剎車線的頭端與由該聯動接孔導入的該聯動線的尾端,該擺動塊中間則以一樞軸樞設于該第二按把帶動部,且在該第二按把的該帶動部由該釋放位置轉動到該制動位置或在該第一按把拉動該聯動線的過程中,該擺動塊以該樞軸為軸心,并受該樞接的該聯動線的尾端的拉力或阻力牽制,而使該擺動塊朝向樞接的該前輪剎車線的一端轉動,而拉動該前輪剎車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剎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杠桿支點與該擺臂樞接該后剎車線的距離小于該第二杠桿支點與該擺臂樞接該后剎車線的距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剎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擺臂具有一面向該后剎接孔與該聯動接孔的一工作面和背向該工作面的一底面,該拉桿組件設置在該擺臂的底面外側,該二連桿為一主動拉桿與一被動拉桿,以一樞軸相連接該主動拉桿的尾端與該被動拉桿的頭端,該主動拉桿頭端并樞接于該第一按把帶動部,該被動拉桿的尾端由該擺臂的該底面一側跨越該工作面一側,并于該尾端設置一滑輪,該滑輪的輪面接觸該工作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剎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彈性件為一在該主動拉桿和該被動拉桿之間套接于該樞軸,且其兩端分別固定于該主動拉桿與該被動拉桿的扭轉彈簧。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剎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擺臂左右兩端以一第一連接件樞接該后輪剎車線與一第二連接件樞接該聯動線的頭端,該彈性件為一頭尾兩端分別固設于該第一連接件及該被動拉桿上的拉伸彈簧。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剎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托架具有一對導槽,且該制動力分配機構對應于該對導槽設置有嵌入的一對導軌,用以引導該制動力分配機構的滑動方向。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剎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拉桿組件更包含一前后兩端分別樞接于該主動拉桿與該第一按把帶動部的連接桿,用以使該制動力分配機構被該第一按把帶動部拉引時,得以沿著該后輪剎車線與該聯動線的軸線延伸方向移動。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剎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本體與該座體為一體成型所制成。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剎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車輛的該第一手把為左手手把、該第二手把為右手手把。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分離式可變比例的二剎車把手連動剎車裝置;
一第一手把,供該第一剎車把手固設;
一第二手把,供該第二剎車把手固設;
一后輪剎車器,用以制動車輛的后輪,其具有一連接并控制該后輪剎車器剎車的后輪剎車線;以及
一前輪剎車器,用以制動車輛的前輪,其具有一連接并控制該前輪剎車器剎車的前輪剎車線。